本帖最后由 湘女妃儿 于 2024-10-13 02:24 编辑
我看毛姆的书之感受
明天要远行了,为行程方便,早早去市里姐姐家留宿。满桌子的水果,过敏体质从不沾榴莲,蓦然想起某个人说榴莲是水果之王是他的最爱,没禁得住诱惑试吃了两块,差点要了半条命,赶紧打道回府躺了半天,才缓过神来。
六杂之热闹便有了读书的激情,想着要出门几天进山估计没信号,总惦记着热心的公老师给推荐的书。匆匆写几句读后感吧。
我看书很有局限性,基本上没怎么读外国书籍。说实话读毛姆的红毛一边读一边想着还不如读沈从文和他爱人三三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脑海里跳出沈从文呢?是因为这篇文字写的是一个美丽静谧的小岛发生的故事,我便想到同样是美丽大山深处的边城。但是读完感受完全不一样。毛姆的红毛不像是小说,更像是一篇随手写来的随笔散文。内容简单朴素没有用华丽的词语过多的去渲染爱有多真,情有多深。只是从前任与后任两个男人的对话,让读者去体会两段爱情,写法新颖,让人意犹未尽。
据说这篇文字写于十多年前,我没考证时间,只是从公老师口中得知他上学就读过。不得不佩服国外的文字写手早这么多年就走进了快节奏时代。这篇文字的写法像极了现在热播的短剧与知乎上那些短篇小说。简单明了,但是内容比之又比我们有欣赏价值多了,最起码情节不脑残。
开篇铺垫很长,看了三分之一还没见到女主角出场。像老丑写字的风格,从远到近慢慢进入主题。情窦初开的两个人仅仅只是爱了一年,红毛便选择了一走了之。留下女主伤心欲绝。是真被拐走还是厌烦了世外桃源般的爱情?作者写得很懵懂,我觉得是厌烦。爱到深处情不自已,出走二十多年中途怎么也会找机会回来吧。二十多年后船至岛中过,再见人老色衰的她,红毛连相认悔过的勇气都没有。可见男人之无情。
面对女主的苦苦等待痴心一片,红毛虽然流泪了但是从他的一段话中可以看出,他早就不爱了。爱情的悲剧不是生离死别。你知道过多久,两个人之中才会有一个感到不再爱了?啊,看着一个你曾全心全意地爱过的女人,这人你曾经觉得一眼看不到她就受不了,可是现在你终于领悟到,如果你从此看不到她也无所谓,这才是真正的非常痛苦。爱情的悲剧就是冷漠。
第二段爱情,典型的得到了人得不到心。得不到回报的爱, 男主也麻木悲哀了。准备选择放手离开。作者留下一个开放式结尾,留给读者去自由发挥。我觉得放手是对的,二十多年的朝夕相处都抚不热一颗心,又何必强求呢?给彼此自由就是爱对方最好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