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目是小学的一门课程吧,中国人都受过关于道德与法的课堂教育,所以,大部分中国人,心目中都有关于道德与法的概念。这是能把握的概念,尽管可能模糊一点,但完全可以在日常交流中使用这个概念,和评价社会现象。什么是不道德的,什么是违法的,大家都知道。
只是关于哲学层面的道德与法的作用,关系,来源,就不是一般人需要思考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我们是生活在一个道德与法的文明社会中。所谓文明社会的文明,是从2500年前的轴心时代开始的,则人道主义精神照耀了人类。它必须是人道主义的,才能称之为文明。也只有文明,才能承载道德与法。
道德与法都是规范人类社会生活的秩序的。所谓生活秩序,其实就是讲群居生活的人群应该如何相处的问题。如何相处的具体内容,是可以不同的,所以,才会呈现东西方生活方式的差异。但应该看到,所谓不同,只是在细枝末节上有所不同,人类的群居生活,相处的道理,都是大同小异的。
也就是,所有的人类社会类型,都遵循着大体相同的规则,而又保留着无伤大雅的差异。这个和植物因地理环境而不同一样,首先都是植物,然后才是品种的大同小异。
所以,道德与法,都在解决一个基本的问题:人们应该如何相处。具体到的就是父子、夫妻、兄弟姐们、同学朋友、同事、亲戚、陌生人等等各种关系。大体上,儒家就已经把这些关系总结出来了。
康德说:如果没有道德,那我们活着干什么?这话的意思,就是要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做了连接。没有道德,意味着人没有相处之道,也就是人们完全是孤立的,人们之间的关系是没有意义的。如果人失去了和他人的关系,那么,人活着干什么呢?所以道德生活很重要,也就是群体生活是人生存的意义的依归。
中国人生活的意义,主要是依归于家庭。
道德生活有两重要求,第一:应该做什么;第二:不应该做什么。
法律生活有两种要求,第一:必须做什么;第二:不能还什么。
道德要求使用的字眼是:应该和不应该。
法律要求使用的字眼是:必须和不能。
所以,道德是一种主张,而法律是一种强制。
既然是主张,个人可以不遵循,否则就变成强制,那就是法律了。
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我们应该宣扬道德生活,但应该建立在尊重个人 权利的前提下。也就是说,我们都可以宣扬道德生活,但是为了避免道德大棒变成道德裁判所,迫害个人基本权利,尊重个人的基本权利,应该放在道德要求之前。你可以道德谴责一个人,但你不能真的讲他/她浸猪笼,你也不能动她/他毫毛。道德谴责的权利是必须保留的,否则,所谓道德主张,就不成为一种主张了。
人们接受外来的道德谴责,前提是本心里怀有虔诚之心。人要首先懂得廉耻,诚挚,在面对道德谴责时,才能有所改善。一个无耻的人,是不会对道德谴责有什么精神负担的。
前文所说,道德是文明社会的载体,文明的人需要经过教育才能明白道德的意义,所以,道德的根本力量在于明理明德,在于自觉自律。所以可以说,道德的根本在于自律。
把道德与法并列来说,就是把道德这个概念做了狭义的处理。哲学意义上,或者广义上,道德这个词,可以囊括为一句话:规范人类相处的文明规则。意思是说,在没有法律条文之前,滥杀无辜是不合道德的。为了采用公权力的方式强化这一道德主张,法律采用后置惩罚的措施,强制惩罚滥杀无辜的人。在这个层面上说,法律是广义的道德的强制补充的部分。
法律具有鲜明的强制性。既然是外在强制性,就不管你内心是否服从了。所以可以说,法律的根本在于他律。
既然人类需要道德生活,那么就一定会产生很多基本的价值主张。也就是绝对的道德真理必须存在——虽然它是基于人类要共处而产生的道理,但因为它必须存在,人类才能共处共生,所以,有些道德真理就是绝对应当的。意思是没有它,人类就无法共存。
人不能滥杀无辜,就是这样的一条绝对的道德主张。因为任何不同意这条道德主张的,都可以被消灭而不受处罚。如此这般,人类社会文明就会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