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兄弟对《红楼梦》取阶级的看法,对它的文学价值是首肯的。《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现在已不成问题,不过或者因其被无限放大而成为了新的问题。
周作人以申寿的笔名在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的《亦报》上发表文章谈《红楼梦》,他说:“我读《红楼梦》前后大约有两三次,心里留下的印象也还相当清楚,我所觉得佩服的只有王凤姐,喜欢的只有晴雯,这两个人虽然原来是在荣国府大观园里,但是假如换上一个背景,放在城市或乡村的平民社会里,还是一样的可以存在,可以发挥她的特色的。”
“喜欢的只有晴雯”,这个说法太古怪了,不知道他那两三次《红楼梦》是怎么读的。并非晴雯不值得喜欢,实在是值得喜欢的人物太多,“只有”二字从何说起呢。
鲁迅也说过焦大不会喜欢林妹妹这样的话。他本人也不怎么喜欢这个人物。不管他是推己及人,还是取阶级的看法,这结论未免下的都太早。
记得越剧《红楼梦》在乡下露天播放的时候曾引起哄动,那个时候我还弄不清薛宝钗与吉普车是两样东西还是一样东西,只觉得是很坏的一个东西,这印象是从大人谈论这个字眼时的语气和表情里面得出的。现在对这部电影一点印象也没有了,也许母亲看它的时候曾经把我抱在怀里吧,我想我不是闹着要回家,就是睡着了。这片子的爱憎或者说这片子在观众心中引起的爱憎过于分明了,以至于比我还小三岁的妹妹也懂得,那个时候我一说她薛包车,她就哭,声泪俱下,然后我就夸她是林妹妹,她就抽泣着笑出声来。逗过她好多次,每次都灵验。我还给同学中间一个头发瘟臭,指甲恐怖,力气和个头都大过我的女生起了外号,就叫薛包车,我这么叫她的时候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得先离她一丈开外,一连串地叫着,跑开。又解恨,又刺激。
由这些儿时记忆来反观这部电影,剧本的导向对于原著的歪曲可想而知,不过这样的解读也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焦大也可以是喜欢林妹妹的。焦大自有焦大们的眼光,我想父母辈看这部电影,多半是对林妹妹充满了同情,以至于同情不过来,迁怒到了薛宝钗身上。
我曾想,以我这样的出生,放在《红楼梦》里,应该是个什么样的身份。当然只能做奴才。以我这样的性格,会做成怎样的奴才。也只能做成焦大那样吧。这个焦大在他还不是胡子一大把的时候就不能对他的心上人有一个美到不大实际的憧憬么。
不应该把林妹妹看成一个贵族小姐,她分明只是一个心上人,一个纯粹的心上人,只活在想象里。没有人会把心上人想象得很老,所以林妹妹没有办法老去,老去的林妹妹是不可想象的。林妹妹可以生病,可以有难,可以是个孤儿,只因为我要当拯救者,要让自己有机会在她的身边扮演重要角色。要把这个人写出来,写得有血有肉,就得附带上一些无关紧要的缺陷,用一点瑕疵来掩饰她的完美,好让她下到凡间。我想象不了林妹妹在曹雪芹笔下如何下场,也许他写到后来也捉肩见肘了吧。这个人不能够老,只可以破灭,可是一个人物如何破灭呢,死亡安在她身上也是不可想象的,她如何死,死亡加到一个理想的头上,就过于呆板了。仙去又近于儿戏。这样的一个人,写到小说里去已然让最具才华的人无法收场,何况是想在人间找寻她,或者更离谱,在自己的身上实现她。
梦想破灭了,可以安慰自己说,只不过是梦想,梦想尽管破灭了,也还留有回味的。应该让梦想止于梦想,手一碰就要破灭,手不碰,也迟早会破灭的,不过因为知道她仅仅是梦想,而且她是自己破灭的,也就可以少些悲伤。何苦为了太喜欢的缘故而伸手,过早地破灭了她呢,甚至在一个肥皂泡的破灭中搭上自己的性命。
林妹妹是超越阶级的,更不是现实的,以阶级的眼光来看她,以为焦大不会喜欢她,这种观点在我身上已被证明是行不通的。因为囿于阶级观而不能喜欢林妹妹,我不能不为作者抱屈,把她当成一个真人来说三道四的,我就只好替作者不值了,我敢肯定他写出这些心血的时候没有想过要给这等人看,可惜他不知道将这些花朵葬在心里,而是丢入时间的渠沟,终于流淌到了污水横流之地。
不知道喜欢林妹妹的,我不齿他,哪怕是我所尊敬的鲁迅与周作人。喜欢林妹妹而不喜欢到恰好,我也不引为同道。何为恰好,当然是创造她的人所喜欢到的那个地步,少走一步不能到,多走一步犹不及也。作者早死了,上哪儿寻这个分寸。一切心中有梦的人不都是他的梦中人的创造者吗,要明白她是一个纯粹的梦,不要受了想实现她的诱惑而破灭她,也不要因了她的破灭而悲伤过度,要看清她仅仅是一个梦,不要因为她仅仅是一个梦而看轻了她。她就是美的原形,世间一切的美好事物都仅仅只是因为有些象她才显得美好。
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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