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对大学问的二次回应
查看: 773|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对大学问的二次回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1-6-3 08: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1-6-3 09:03 编辑

公某上一帖中已提醒过,学问君骂大街“满嘴跑火车,胡说八道”、“坏人变老”等不堪言论影响正常讨论的进行。但遗憾的是,大学问这个再回应帖不仅没有丝毫纠正,依然故我,而且变本加厉到公然捏造公某说法的可悲境地!公某的客气、点到为止看来纯属多余,而不得不对等回应了。但本篇主要还是用他自己的话来表述。(如果有东郭先生/女士怀疑我的话过重,请移步去对照大学问的原帖用词。)

1,请学问君不要混淆!我认同的口头协议是针对那种非常简单的事项。对于红杂自治特权这种涉及长期运营的高度复杂事务,还用口头协议这种形式,不止公某最善意的说法它是一个笑话,由它引发的多次纠纷——包括不清楚版规与口头协议的关系,错误地认为管理方侵权等——诸多事实已经回答了你,它为啥是个笑话。

公某还可以告诉你,提出“笑话法律约束力还是在笑话法律本身”等这类混淆概念的问题,同样是笑话;把一个口头协议——版规即可摆平之,美其名曰“法律意识增强”,还是笑话;至于把口头协议纠纷恣意扩大至“凡是去打官司”,更是笑话!学问君不仅需要补足法律与概念范畴常识,“同时也要有些逻辑常识”!

2,“口头协议怎么简陋了?”问得好萌啊!学问小朋友,口头协议简陋在它原始、不可靠,易引发纠纷。听懂没?只有在人们普遍没文化的文盲时代,才不能说口头协议简陋。如此简明的道理,你有大学问就能推翻?法理也从来不依赖什么“正人君子”、“互相信任”,否则,还要正规的文本协议干嘛?谁告诉你“具备法力效应的东西一定不简陋”?今天口头协议已基本被正规文本协议取代,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口头协议太简陋!这些道理很难懂吗?

“红袖方面与六星法人醉笑签订的口头协议”,且不说这话本身就矛盾——口头协议何来“签订”说?所谓“迄今为止双方并未就协议内容加以更改或混淆”,这并不能说明任何正面意义,道理很简单,俩法盲间也完全可以有这类表现!而几次因该协议发生纠纷,已经证明了其弊端!

“如果有弊端,也是你们这些不知协议内容的人起哄跟风造成的。”这是三岁小孩怨天尤人的习气!而你这类幼稚、混淆概念、没逻辑的说法和提问,才是“一顿胡扯”,“胡说八道,满嘴跑火车”。也恰恰需要向你自己“再重申一遍,逻辑是个好东西,希望你能够多多少少拥有一些。”

3,“协议,是两个群体之间的约定,而我说的不会犯法,是指论坛之上的版友个人行为,请公先生不要偷换概念。” 首先,协议并非只是在群体之间,个体之间也行;其次,你说“不会犯法”,只是暴露你的无知。

“论坛之上版友犯法,不过是因言获罪。这点我说了好多次。”最善意的说法,这也是又一个笑话。这种事儿你说一万次能算吗?执法者说得才算!你不认同?你们的口头协议中为啥老老实实约定“严禁讨论政治”?

你所谓口头协议将“可能触犯法律且危及论坛的东东彻底消解”,就更是天大的笑话!比你们的口头协议不知强大多少倍的法律,包括历史上的严刑峻法,都有各种禁止违法行为的条款,按你的逻辑,社会上的相关犯罪行为岂不都该“彻底消解”?!事实是啥,还需要废话吗?“很显然”,学问先生“不仅逻辑匮乏,法律知识也差。”

“什么是法律,法律也是一种道德,只不过是道德的底线”,这话尤其混淆了道德与法律各自的角色。在道德层面,无需法律出面;在法律层面,道德也无能为力。

“我反复说明论坛的透明性与时效性,让论坛之上犯法成为不可能(谈论政治除外,但已协议中单列禁止)”。此话还是逻辑混乱,见解幼稚。哪个论坛没有“透明性与时效性”?你确定论坛上没有违法行为吗?!这不又是笑话吗?

4,这段就孤零零一句温格红卫兵扣帽子的话:“显然你不明白管理者应遵循的法无许可不可为。”这是典型的理屈词穷,还要倒打一耙!
矛和盾都是你大学问在大声吆喝着卖:3+1口头协议是你公布的,“法无许可不可为”也是你的原话。而截图显示的事实是,管理组讨论通过红杂首版任命这件事,恰恰是口头协议中“无许可”的!它怎么就“可为”了呢?这是你大学问自己的矛和盾干起来,打了你大学问的嘴巴,这事儿与公某无关哟。

5,来看看学问君的辩解:“六星管理组的任命,是首版组阁后一种行政形式。”这还是概念不清。你想说与协议无关吗?“依法行政”听说过吧?版规、口头协议本来就包括规范管理者的行政行为!而删帖、封号等也是管理者“行政形式”——并无另外的执法人员!本来这些行为都该在你们自治特权协议中明确,而事实是你们的3+1协议,这些关键内容只字未提!说它不清不楚冤枉吗?

6,大学问刻意加引号的这句话“醉笑紫晶成了李鸿章”则是公然捏造!公某的原话是:“公某必须严正声明一句,这是两类不同的事情,没有可比性。我好奇的是,醉笑和紫晶是否更能理解李鸿章们的心情呢?”

不必提疑问句与陈述句的区别,学问君不可能看不出原话语义完全不同!这就不只是“胡说八道”,更是令人不齿的刻意捏造!这不正是你自己总挂在嘴上的道德问题吗?

至于后面问“醉笑们如何成了李鸿章?”这种逻辑混乱的提问,我只需要一个例子:是不是仅仅因为有人好奇你大学问是否理解某位流氓的心情,就可以认定你大学问就是流氓?这可正是你的逻辑!

看来你学问先生“不仅不懂法,不通逻辑,而且善于挑唆。此时此刻,将那句‘坏人变老’赠与”学问先生自己,“是不是很恰如其分啦?”

7,“论坛之上,自然是谈道德,不仅因为法律也隶属于道德,……”这条混淆概念的重复说法,在第3条已经评论过,不赘。

8,最后这条也必须按照你大学问的规格来,方显公平,对吧?至于说到大学问先生你,基本法理、道德与法律的角色分野都不知,正所谓无知者无畏,愣充大学问家也就不奇怪了。更以公然捏造对方的话为能事,却还要把“道德”挂在嘴上,这岂不是无底线狡辩家愣充道德家?!公某主帖通篇都在讲道理,讲法理,而你大学问第一篇回应帖中,“坏人变老”这种充满恶意的话就出来了,说你无底线狡辩,冤枉你了吗?
公某本意是点到为止,看了你的新帖,改变主意了,不揭示你大学问先生无底线狡辩家造型,也说不过去嘛!{:4_134:}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1-6-3 08: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早上好啊,公教授,等有空了来看你的帖子。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1-6-3 08:36 |只看该作者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6-3 08:23
早上好啊,公教授,等有空了来看你的帖子。

小雪早!呵呵,帖子就是一种玩儿法,看不看都无所谓,能看你露面就够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1-6-3 10: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3 08:36
小雪早!呵呵,帖子就是一种玩儿法,看不看都无所谓,能看你露面就够了

嗯嗯,我就是来闲逛的,长帖子基本看不完,哈哈。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1-6-3 10:16 |只看该作者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6-3 10:02
嗯嗯,我就是来闲逛的,长帖子基本看不完,哈哈。

没错,玩儿论坛随意就好,啥都不要勉强,我上论坛也看不了几个帖子。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1-6-3 10:43 |只看该作者
大美丽 发表于 2021-6-3 10:26
支持公教授回应,虽然说理不辩不明,但是这个理可能真的越辩越不明,因为还是各说各有理,哈哈

你说得没错,有些东西,无法改变。

除了第一个主帖,后面这两个回应帖,我至少一半心情是当成一种文字游戏了,并不指望能有具体的收获。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1-6-3 10:49 |只看该作者
等大学问来吧,这贴基本没人看~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1-6-3 11:11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1-6-3 10:49
等大学问来吧,这贴基本没人看~

我就光顾着数数去了

1,2,3,4,5,6,7,8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1-6-3 11:33 |只看该作者
给大学问的回复放在这里留个记录。

发表于 2021-6-3 11:25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哈,大学问再次饥不择食了——又开始杜撰、造谣公某的说法!

请从我的帖子里找出来,哪里有“公先生所言口头协议复杂长了即笑话”???

找不出来,先承认两次造谣公某的说法!

然后你才有资格跟我扯别的,否则,一个骗子没资格讨论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1-6-3 14:45 |只看该作者
希望你和学问哥能扯到第十八个回合
干掉梁祝,你俩就是最胖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1-6-3 15:08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21-6-3 14:45
希望你和学问哥能扯到第十八个回合
干掉梁祝,你俩就是最胖的

18个回合太少了

我都给准备了300回合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1-6-3 15:21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1-6-3 15:08
18个回合太少了

我都给准备了300回合

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都看看,挺好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1-6-3 15:22 |只看该作者
大美丽 发表于 2021-6-3 15:17
严肃点!人家两人不是在辩论吗?

我很严肃的在拱火
好吧,我把呲牙咧嘴的表情取消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1-6-3 19:42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21-6-3 14:45
希望你和学问哥能扯到第十八个回合
干掉梁祝,你俩就是最胖的

不会继续了,一个没有做人起码诚实,可以不要脸到杜撰他人说法的骗子是很可怕滴!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1-6-3 19:45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1-6-3 15:08
18个回合太少了

我都给准备了300回合

跟一个狡辩无底线的骗子能讲通道理?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4_134:}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1-6-3 19:45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3 19:42
不会继续了,一个没有做人起码诚实,可以不要脸到杜撰他人说法的骗子是很可怕滴!

啊,不继续了么
别啊
按市场经济学来说,供需平衡才良性
有骗子证明有傻子
所以,必须继续啊,看你俩这么互动也挺好玩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1-6-3 19:50 |只看该作者
大美丽 发表于 2021-6-3 15:17
严肃点!人家两人不是在辩论吗?

别,别,完全没必要严肃。再次令公某意外的是,我一个主帖加俩回应帖,就能逼得大学问饥不择食到显出骗子的原形!这成就感已经需要压制!{:4_134:}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1-6-3 19:57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3 19:45
跟一个狡辩无底线的骗子能讲通道理?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唐伯虎三笑点秋香

你俩这一来一回,也是3个回合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21-6-3 20:05 |只看该作者
听说要找借口遁了?挽留一下,我可是期待你这法盲讲法理呢。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21-6-3 20:25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3 20:05
听说要找借口遁了?挽留一下,我可是期待你这法盲讲法理呢。

必须表示一下歉意,把你逼出这种造型,公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公某本意无非是直言不讳地讨论一下问题,现在这种情况实在不是公某想看到的结局,这事儿100%出乎本人预料。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21-6-3 20:34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3 20:25
必须表示一下歉意,把你逼出这种造型,公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公某本意无非是直言不讳地讨论一下问题 ...

哈哈,你这种自我安慰也是一景,脸都不红吧,佩服一下。
不过你要相信红袖人民智商,你这种把戏都不如尿遁。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21-6-3 20:35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21-6-3 19:45
啊,不继续了么
别啊
按市场经济学来说,供需平衡才良性

哈哈,理解,理解,看热闹的就怕事儿不大

但咱还是多少受东郭先生感染,看大学问都成了这种造型,已经开始于心不忍。再继续下去,更不是公某想看到的。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21-6-3 20:40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3 20:34
哈哈,你这种自我安慰也是一景,脸都不红吧,佩服一下。
不过你要相信红袖人民智商,你这种把戏都不如尿 ...

哈哈哈哈~~,这么说,大学问君对自己的骗子造型也很自信加自豪?

好,好,佩服,公某又开眼界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21-6-3 20:44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3 20:35
哈哈,理解,理解,看热闹的就怕事儿不大

但咱还是多少受东郭先生感染,看大学问都成了这种 ...

你看啊,我有点子喜欢学问哥,也有点子喜欢公教授
没接上火吧,我也不拱火
这不对接上了么,虽然你俩我都有点子喜欢,可我更喜欢没事搅一下
奏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啊
万一,打着打着惺惺相惜了也不一定啊

长江的玩法有点类似关天
几大版块风格各不同,切磋切磋挺好玩的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21-6-3 20:47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1-6-3 19:57
唐伯虎三笑点秋香

你俩这一来一回,也是3个回合了

很多事情本来就该点到为止,公某发第三帖已经属于贪玩儿,有些不该。

至于大学问,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就到了不管不顾一贯的大学问造型,竟然祭出了不止一次捏造我的话这种骗子手法!

太令我意外,此事此刻也还没想明白,我随意任性划拉俩帖,就有了杀伤力?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21-6-3 21:21 |只看该作者
公教授的一直是八点,不多不少。
三次八点,能否否构成三八定律?{:4_134:}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21-6-3 21:35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21-6-3 20:44
你看啊,我有点子喜欢学问哥,也有点子喜欢公教授
没接上火吧,我也不拱火
这不对接上了么,虽然你俩我 ...

嗯,你的想法完全明白。
偶尔贪玩儿一下没啥,走向反面就不值得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21-6-3 21: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21-6-3 21:41 |只看该作者
周不通 发表于 2021-6-3 21:21
公教授的一直是八点,不多不少。
三次八点,能否否构成三八定律?

呵呵,说实话,这个二次回应就是在偷懒,完全按照他的帖子走下来的,他是几点,我也几点,一一对应回应。完全没在帖子结构上费脑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