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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恭喜红袖,感谢红袖 - 赞版面自治实现正规化全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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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红袖,感谢红袖 - 赞版面自治实现正规化全面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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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1-6-6 15: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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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大理寺新任首版沈眉珊发布公告《全面推进版面自治,规范论坛申诉程序》,正式明确“版面自治”的具体定义内涵及操作规范,将红袖入驻六星以来口口相传的“红袖自治”理念转正,成为六星论坛官方规则的组成部分,并推广至旗下全部版面。尤美认为这是网站长远建设中的重要一步,是站方和先来后到的各个板块及版友的共赢,值得赞扬庆贺。

“ 因为每个版块的玩耍规则和首版的理念不一样,每个版的氛围也不一样”,公告明确指出版面自治的缘由,让版主团队能够因地制宜。根据各自板块的风格习惯和历史渊源来裁量具体操作,扬长避短,避免管理上的一刀切,虽然这个理念之前在很大程度已是不成文的实践,但毕竟存在诸如“临三条”和大学问的“3+1”等等各自表述,这次公告给出了官方正规的确定,也证明从最初的口头商洽到今天的规范确认的过程中大家都是诚信的君子,没有辜负自己的承诺和彼此的信任!

期间有个别版友认为口头表述属于“笑话”,认为“口头协议只能用于简单的事情”,其实非常不然,任何协议的达成都是经过从口头到文本的过程,即使当年破冰中国关系的《上海公告》也不例外,都是从口头商洽开始,在各自表述的起点上相向而行,最后形成共同认可的正是文字。中美两个大国建交的过程有多么错综复杂,不照样是从口头商榷和口头协议这种“笑话”中起步的么?

这不是一个容易的过程,需要很多的耐心与坚持,尤美来此的时间不长,但也目睹见证了红袖ID们的这种耐心和坚持,平和而坚韧,宽容但不放弃,大学问说拍岸浪每次都冲在前面,其实还有很多的ID都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方式、一次又一次提及重审“红袖自治”,对这番韧性深感佩服,虽然最初的谈判者或许已经淡出或者离去了,但一直有更多的人在不断地坚持着。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版面自治”的理念和具体定义和操作有益于所有的版面,也包括六星网站整体,公告不仅正式落实兑现站方当初对红袖的承诺,更将自治普及推广至所有的便面,让长江论坛这个新来后到的板块也随之收益,红袖诸君功不可没,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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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6-6 15:07 |只看该作者
如果,当初没有自治这个前提
我可以很明确的说:红袖人压根不会进驻
红袖这群瘪犊子,为了独立精神,为了自由表达,从来都是以血荐轩辕。我也是瘪犊子之一哈
至于谁和谁谈妥的自治,是建立在六星管理组和红袖版块的基础上,而不是谈的人不在就作废。如果按照谈的人不在就作废,是不是每次换主席就得改宪法?
很明显,不是嘛,在基础上修补完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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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6-6 15: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1-6-6 15:57 编辑

公理力网友对契约的认识,确实有待加强。其实,不仅存在有法律效力的“口头协议”,甚至还有口头没协议过但依然合法的默认契约呢。比如“默认合同”。

反之,有一些落实到字面且公开发布法律法规,若并不体现公平正义,却可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就是所谓“恶法非法”。比如当年第三帝国的一些法律,比如消费者投诉或劳动仲裁中的某些“霸王条款”等等。

若明文即正义,人类的法律又是怎么从汉谟拉比时期进化到今天呢?我们讨论法理,公理又有什么意义?法理,公理追求的就是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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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6-6 16: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1-6-6 16:14 编辑

除了法律上的默认契约,还有一些道德层面的,比如排队。明理人即使没看到必须排队的告示,彼此也没什么口头协议,但在某些情况下,却会自动自觉的去排队。这就是一种契约。背后则是相近的道德观。

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事无巨细的规定人们日常行为中的一切,那么,这个社会是靠什么维持一定的秩序而没有乱套呢?靠的就是这些大大小小的默认契约。可以说,只要是一个共同体,必然就有或明或暗的契约存在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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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1-6-6 16:25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1-6-6 15:48
公理力网友对契约的认识,确实有待加强。其实,不仅存在有法律效力的“口头协议”,甚至还有口头没协议过但 ...

我想裁缝在正常情况下也应该明白你说的这些,但是在辩论中却陷于疯狂走极端,理性被自己的心态和情绪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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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1-6-6 16:27 |只看该作者
从现在开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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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1-6-6 16:28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1-6-6 15:48
公理力网友对契约的认识,确实有待加强。其实,不仅存在有法律效力的“口头协议”,甚至还有口头没协议过但 ...

法律实践中对“事实婚姻”的认定也是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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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1-6-6 16:30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1-6-6 16:08
除了法律上的默认契约,还有一些道德层面的,比如排队。明理人即使没看到必须排队的告示,彼此也没什么口头 ...

公序良俗,大多都没有统一规范的成文描述。每个人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但不妨碍社会群体的共同认可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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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1-6-6 16:30 |只看该作者

统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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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1-6-6 16:31 |只看该作者

统计:公理力PK尤美的帖子汇总
https://bdlx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29787
(出处: https://bdlxb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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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1-6-6 16: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1-6-6 17:10 编辑

默认契约,并非是远离大众日常,纯粹理论层面的东东。就是我们平常讲的“默契”嘛。夫妻有夫妻间的默契,朋友有朋友间的默契,一个地域族群的人有基于地域族群的默契。

不同的共同体,默契往往是不同的,会有一些细微差异。比如,在上海朋友或同事聚会如果没说明往往是AA,这在东北显然不行,东北一大群朋友聚会,默认往往是谁召集谁买单。论坛上,不同的版块间也是一样。尤其是当下六星,有比较鲜明的原六星,原长江,原红袖这三大群体版块……他们在以往长期磨合中,已经逐步形成了各自群体默契和道德审美。

如何把有效的把这些群体联合为一个整体?在版块自治基础上,寻找几个群体都能接受的,更大范围的群体默契,应该是一种比较合理有效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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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1-6-6 18:02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主贴与回帖,都值得公教授认真思考,反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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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1-6-6 18: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你们在说啥,总之以前跟眉姗掐过架,万一公报私仇我得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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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1-6-6 18:36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6 18:02
我认为主贴与回帖,都值得公教授认真思考,反复学习,,,

琢磨

如切如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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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1-6-6 19:03 |只看该作者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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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1-6-6 20:02 |只看该作者
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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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1-6-6 20:0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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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1-6-6 20: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原来你也会拍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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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1-6-6 20: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那个版面自治帖子并不完善。关键权限也未解决。记得谁说过,等申请完了执行,刷屏都能刷10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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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1-6-6 20: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6 18:02
我认为主贴与回帖,都值得公教授认真思考,反复学习,,,

智商问题,别指望他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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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1-6-6 21:37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1-6-6 16:30
公序良俗,大多都没有统一规范的成文描述。每个人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但不妨碍社会群体的共同认可和遵守

公序良俗也是你说的?啊?以小三儿的身份睡前老公是哪儿的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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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1-6-6 21:41 |只看该作者
有个口头契约,有个叫懂爱的 ID,下辈子要娶尤美,吼吼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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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1-6-6 21:46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1-6-6 16:28
法律实践中对“事实婚姻”的认定也是典型例子

你的初婚应该不是“事实婚姻”,你们双方分别出轨,嘿嘿,你是如何对待法律的?你不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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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1-6-6 21:48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1-6-6 21:46
你的初婚应该不是“事实婚姻”,你们双方分别出轨,嘿嘿,你是如何对待法律的?你不清楚吗?

同样,你的第一次婚姻是以离婚宣告结束的,离婚,还是法律的裁判;可是你离婚后以小三的身份去睡前夫,法律在你眼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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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1-6-6 21:55 |只看该作者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6-6 20:08
原来你也会拍马屁。。。

坏事都是我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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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1-6-6 22:01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1-6-6 21:55
坏事都是我干的~

太高看自己了,你不过就是到大学男生宿舍期待丢初吻的社会女青年。你的第一次是在朋友家的沙发上苟且的,不可能是天赐的酣畅淋漓,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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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1-6-6 22:04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1-6-6 21:37
公序良俗也是你说的?啊?以小三儿的身份睡前老公是哪儿的公序良俗 ?

成天靠造谣找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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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1-6-6 22:11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1-6-6 22:04
成天靠造谣找刺激?

你给自己造谣?呵呵呵,你疯了?有人赞美你以小三的身份睡前老公是“友情还在”,这个是旁证;至于你自己的帖子,呵呵呵,谢谢,来六星后发过,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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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1-6-6 22: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尤美 于 2021-6-6 22:24 编辑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6-6 20:21
那个版面自治帖子并不完善。关键权限也未解决。记得谁说过,等申请完了执行,刷屏都能刷10个了。

世上没有完美的事情,规则的完善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
你提出问题来非常好,如果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则更好。

关于刷屏,版主应该有制止手段的吧?你当过版主,不妨介绍一下,或者提出你的建议。个人认为,自治权本身也应该受到合理制约,就像警察装备中不包括榴弹炮一样,处罚功能和程度也应该有所权衡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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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1-6-6 22:31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1-6-6 22:11
你给自己造谣?呵呵呵,你疯了?有人赞美你以小三的身份睡前老公是“友情还在”,这个是旁证;至于你自己 ...

你岁数大了,记忆力差了,尤美不与你计较,但在这个环节上你确实添加了自己的臆想,建议你不妨再看一遍尤美的原文怎么说的,自查一下有没有自己的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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