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1-6-6 14:17 编辑
——尤骗子蒙骗读者的谎言及丑态毕露的表演。 文:公理力
尤骗子撒谎、误导、蒙骗读者的记录数不胜数。今天只看两个最新的。
尤氏在笑笑质询帖后,摆出专家的造型给大家讲课,其中有一段:“记得新浪搜狐等网站的用户守则中都明确写明,一切内容一经上传,所有权即归作者和网站共同所有,即使作者自己也不得任意删除(编辑修改期内除外)。”
既然限定是编辑期过后,作者本人也就必然不再拥有编辑权限!也就不存在“任意删除”的可能!
没有可能的事情,新浪、搜狐会愚蠢到在“用户规则”这类严肃文本中写出来?!
根本无需去查验真正的用户守则,从这自相矛盾的蠢话,公某就足以断定,这是尤氏100%信口雌黄的杜撰,即使没有故意误导的想法,也有装见识广的企图,这类撒谎的误导、蒙骗性仍然存在。
按理,看到这些,大家也就意识到这是尤氏的又一个拙劣谎言而已。怎奈,大学问骗子(证据见下篇)面对眼里不揉沙子的公某,不得不与尤骗子沆瀣一气,抱团取暖!
于是,对公某一眼看穿的这个谎言,这位以无底线狡辩为能事的“特有学问”,竟然使出浑身解数替尤骗子愚蠢地辩解了多个回合。公某很人道地耐心开导都没用,着实体验了一把对牛弹琴的感受!最后,不得不给这个低能儿再补一节语文课:
公某只需列出尤骗子蠢言中的这几个字:“即使作者自己也不得…”!
就算你是六星第一狡辩之徒,就能把此多重限定作者本人的含义,蒙骗为假他人之手?!
不用提你这假学问的语文是谁教的?千万别说是体育老师,那是对人家的侮辱,懂不?
这是给你补习语文课的作业题:下面四层表达该怎么解读?
第一层:作者不得……
第二层:作者自己不得……
第三层:作者自己也不得……
第四层:即使作者自己也不得……
再好意提醒一句,作为一丘之貉,你与尤骗子抱团取暖,没人干涉,但吃相别太难看——包括在尤氏自相矛盾蠢言里找法理!那会让你的粉丝们难堪!
而尤骗子看到有大学问为自己撑腰,面对公某的揭露,竟也有恃无恐,于是上演一场丑态毕露的二次撒谎狡辩表演。
“好吧,尤美给你讲讲软件工程,估计你在大学里没学过,或者学过但没学懂~”
——你一定想象不到,世界上竟还有尤氏这等货色,谎言被揭穿了,还要摆谱“讲课”——幻想着拿如此拙劣的伎俩就能继续蒙骗下去!这一愚蠢的转换等于承认她此前的话就是谎言。
尤氏继续说瞎话:“‘作者自己也不得任意删除(编辑修改期内除外)’,这句话属于软件需求(也叫功能需求),通常是写在软件的需求说明里。”
——哈哈哈哈,尤骗子开始的说法:那是新浪、搜狐“用户守则”中的话!一转身,就马上不惜打自己嘴巴——变成“写在软件的需求说明里”!
尤骗子,你还能更愚蠢吗?新浪、搜狐“写在软件的需求说明里”的内部文件你是咋看到的?难道人家也会愚蠢到如“用户守则”一般公开贴出来?这又与普通网友有啥关系?
究竟是新浪、搜狐蠢,还是你尤氏蠢?你这骗子的嘴脸还能暴露的更充分吗?
至此,尤氏和特有学问俩骗子同时哑火,再也没有勇气提这话茬。
这事儿不寻常吗?一点都不。公某揭穿尤氏谎言的事实不下几十个,这回只能算其中相当容易的一个例子。
尤氏撒谎误导的蠢言还包括公某在红杂被围殴、四面楚歌,云云。公某甚至提不起兴趣用事实打她缺了神经组织的嘴脸。
而大学问与尤氏不愧是半斤对八两的一对骗子,在其假言“呼唤”主帖中,亦有很多明显罔顾事实的蠢言,其它暂不提,先看这句:公某“难怪将尤美打成骗子,因为看不懂尤美的论证嘛。”
黄口小儿大学问听好了,现在知道公某为啥不屑于回应你的垃圾主帖了吧?公某就是要用事实打你不争气的嘴脸!与你不开眼的愚蠢见解恰恰相反,全世界都能看懂谢尤氏是骗子,就你大学问是唯一看不懂的低能儿!同样顺理成章,以你狗眼看人低的低能儿可伶的理解力,也就不可能看懂公某所为。
红杂首版大美丽表示,这俩货同时围攻公某不合适。公某回应说,甭担心,这俩骗子公某一起收拾!有点意外的是,这个承诺兑现得竟如此之快。{:4_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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