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4-10-27 16:32 编辑
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上海女子沙白白在78岁老父亲的陪同下,飞往瑞士,选择了安乐死。
这个话题,所以关注,是因为它折射出很多东西。
沙白白二十岁的时候,被确诊为红斑狼疮这个基因免疫系统的绝症。这病也被称为“不死的癌症”,当然,所谓不死也就是说它的存活几率时间比较长。
我曾经认识一个朋友,他的女儿就是这种疾病 ,根本无解,无法治疗,活到二十九岁那年走了。
沙白白是勇敢的,也是从容的。在确诊为红斑狼疮之后,没有选择颓废和退却,更加乐观的面对了一切,她后来甚至辞掉了一切工作,开始周游世界,丝毫不在意这病所涉及的那些规避规则。
今年是她患上这种绝症的第二十年,四十出头的她,开始经历这种病晚期的各种折磨,一周透析三四次,也正是这种器官衰竭性的到来,让她做出了一个选择,那就是自愿选择安乐死。
我们国家不允许安乐死,所以,她选择去瑞士,完成自己生命的终结。
七十八岁的老父亲,陪着心爱的女儿,在瑞士走完最后的人生。看了一下沙白白发出的那些最后生命时刻倒计时的记录,觉得此女真的是很了不起。用她的话说:她不想被疾病折磨到没有人形,所以,她选择漂亮的离开。
最后时刻,她躺进安乐舱,平静的和眼睛通红的父亲告别,真的是生离死别。老父亲很无奈,但是他尊重了女儿的选择。
沙白白的遗言是:我过了很好的一生。
确实,生命有的时候不在于长度多长,沙白白就是这么诠释的。
我觉得不必回避安乐死这个话题,只要当事人愿意选择,就应当尊重。尤其是那些身患无法解脱的重大痛苦疾病的人,那些老去之后血雨腥风的人,都该有选择是否安乐死的权利。
不久前,我曾经的一个同事去世,刚七十。从发病到去世两年,最后那段时光,癌细胞全身扩散,痛疼难挨,杜冷丁都不管用。我们去看他的时候,他直言:就想速死。
所以,沙白白式的解脱,对她个人而言,确实是一个勇敢的选择,当然,这种离别也确实有点残忍和无奈。
死的权利,我觉得还是归属生命自己是明智和最该有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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