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忽有故人心上过 于 2021-8-23 17:13 编辑
荣
荣在数学系。老乡聚会时不起眼。长相一般,个子中等,不胖不瘦。经常抿着嘴巴,一副狠狠的样子,让我感觉这个人有点不好接近。
和比较突出的林比起来,荣,的确是一个普通地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
那时候大家也都十八九岁,但荣可能是复习了几年才考上大学,当年老乡聚会时,有人论年龄排长幼,他应该已经有二十三四岁了,比林和我都大五岁。
打内心不是很喜欢他,偶尔说句话,礼貌性地应答。其实,那个时候对所有的男孩子都没有兴趣。我的青春期有点早,八岁和十四岁。过了青春期,直接进入冷淡期,这个的确有点意外。
那时候大家还都没有手机,记不清他是怎么联系的我,是写纸条还是口传,反正告诉我一个信息:他姑妈家就在这个城市,他姑妈拜托他给自己的孩子找一个英语家教。
我挺为难。我说我没有带过家教,这孩子都高二了,恐怕辅导不好。他说没事的,你只需要周六周日去两次,帮帮她做做题,解答一下即可。
无奈,硬着头皮和他一起去了他姑妈家。姑妈一家很热情,就是看我眼神有点怪怪的。特别是他姑妈,从上到下打量我,那种不自在,像有一万个小虫子在身上爬,让我坐立不安。
好不容易和她家孩子进入辅导状态,有一种解放了的轻松感。我和那个女孩被关进一间小屋,房门紧闭,桌上摆了一杯茶,可见主家之贴心。
每次辅导两个小时,荣就坐在外面沙发上等我。
他姑姑家在这个城市的东南角,我们学校在这个城市的西南角。每次去,都像一条直线,把这个城市的两个上角穿起来。不明白,明明会骑自行车,却每次都是步行去步行回来。
说我有点傻,我自己是不信的。现在想起来,的确傻得够呛。晚上九点多十点左右,和一个二十多岁的男生从很远的地方步行回来,竟然没有一点怨言。
荣背着一个长长的书包,想和我走一起。我总是刻意与他保持距离,走着走着,竟然可以走到马路对面去。所以,往往是,明明两个人离得很近,几乎挨着走在马路的一边,不到半个小时以后,就会看到,一个在马路这边,一个在马路那边,两个人以平行线的模式向前推进。
如此这般,走到学校,已经将近十一点。每次都得喊门岗开门。我很尴尬。我又没有谈恋爱,每次开门都得承受门岗苛刻的白眼,目光如刀,像是要把我剜出二两肉来。我也不好解释,明明没做贼,也心虚地低着头,不敢看门岗的眼。几次以后,门岗直接勒令,不许两个人晚上再这么晚回来,否则,再看见两个人一起回来,必上报学校,申请处分。
荣精明得很,每次和我一起回来,快到宿舍大门处,自动拐到小门那里,爬小门而过。我曾亲眼见过他爬门的样子,身手很利索蹭蹭几下,就越门而入。我则继续从大门进,和门岗大爷说清楚是因为当家教,辅导功课结束后又走很远才能抵达学校之故。没有荣在身边,门岗很开通,直接放我进来,还不断叮嘱:一个女孩子,当什么家教?不能白天辅导吗?等等。
是啊,这些问题当时懵懵懂懂,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
那天晚上,和平时没有什么不同,我和荣出了他姑妈家住的那栋楼,直接走到那条几乎没有一个人的黑乎乎的马路上。
印象中有路灯,但路灯非常昏暗,几乎和没有差不多。一开始出来两个人还是走在一起的。正当我想像平时一样,打算和他拉开距离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空无一人的马路边突然就冒出来一个人。这个人瘦瘦的,离近以后可以看到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记不清他当时说了什么,好像也没有说什么,闷头往我身上撞。我被撞的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荣正好在我身边,上去一把扶住我,就差把我揽在怀里了。我奋力一挣,从他怀里逃脱。感觉他手臂的力量很大。从来没有和一个男生如此近距离接触过,我心里有一万句呐喊:不喜欢。
那种不舒服的反感至今记忆犹新。在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生的拉扯下,那种感觉如打翻了五味瓶,说不上什么滋味,总之,身体是无法被欺骗的,我的肢体动作诚实地告诉了他,我不喜欢他。
他一把没抓住我,转头低头四处寻找。那个撞我的小伙子预感到大事不妙,已经开始准备逃跑。
果然,荣手里拎起一个大砖头,冲着那个撞人者飞奔而去,撞人者拔腿就跑,荣在后面追几步以后把那个大砖头冲着那人就甩了出去。没有听到惨叫声,估计那人已经成功逃脱。
我很平静地看着这一切,竟然一点恐惧都没有,反而觉得有点好笑。
是的,我和普通的女孩子不一样。最起码反应不一样。这一点倒着实惊到了荣。他悻悻然地问:你真的不害怕?
我说:有啥可怕的?不就是一个小痞子吗?(那时候都管小流氓叫土痞子)。
荣不再说话,我们继续分行两边,走回到学校。
快到宿舍大门处,荣又想扒小门而入,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他:这个家教我不太想干了。每次这么晚,要么改成白天,我再辅导两三次就结束,要么给我找辆自行车,我一个人去,不需要他陪伴。
我就是这么个人,有感性和呆傻的时候,也有理性和理智得让人害怕的时候。难怪毕业留言同宿舍的一个同学说我:该聪明的时候傻了,该傻的时候聪明了。该想多的时候想少了,该想少的时候想多了。最后来一句:你的善良是很多人不及的。
言归正传。荣听我说了这些话,阴沉着脸,一吭不吭。第二天,他托人告诉我说,有自行车骑,姑妈把她的自行车给我骑。想改白天也可以。就是希望我可以一直干下去。
除了最后一条我没能做到,其他两条,他和他姑妈都做到了。
之后很长时间没有看见过荣。
再一次见他,是他托人告诉我,有事和我说。如约去了那个布告亭。那个地方是个约见的好地方,位于男女宿舍之间,标志清晰,好说好找。
离很远就看见荣穿了一双崭新的白球鞋,站在布告亭下,手里捏着一封信。我走到他面前,面无表情,问:找我啥事?他把那封信递给我,上面写着我的名字。肯定是求爱信,我似乎都能看到里面写了什么。
我说:我不要。
他非常尴尬地站在那里,手里捏着那封信,不知所以。我扭头就走。这封信,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写了什么,但又知道写了什么。
无疑,我做了一件非常狠心非常无情的事情。
直到现在我都不后悔。
之后很长时间,老乡聚会,荣都阴沉着脸不搭理我。直到十几年二十几年以后,他再见到我,依然是阴沉着脸,能躲就躲。
长痛不如短痛。如果你真的不喜欢他,何必心软给他一个面子把信收下,然后再回信,解释,说一些好听的,婉转拒绝呢?
拒绝过几个追求者,都是这么直接,不留一点余地。大学时大家都因为青春期寂寞孤独伤感谈恋爱,不合适再分再谈,我的理念则是,看准了,能结婚,就谈。不能当丈夫的,谈了也白谈,摸手拥抱亲吻,不都不应该,也都白搭了吗?我当年就有一个信念,能摸我手的,必结婚。否则,谁都别想摸。
别说我虚伪,真是这么想的。在这方面,也许不够成熟,直接导致23岁就结婚,对象还是父母看中的。如果不是缺少恋爱经历,心智不成熟,也不会直接导致以后的婚姻走向绝路。
十年,都活在幸福的婚姻生活里,但不能保证第十一年突然分崩离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