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4-5-14 12:42 编辑
发起肥猫事件的家庭讨论,于我而言除了广泛听取年轻人的意见,更多还是想给儿子个心理暗示:
啥事儿都有老妈兜底,别太傻太天真,付出不可挽回的代价。就像他进大学校园第一天,我就反复叮嘱不要借校园贷之类,遇到天大的问题不要一个人硬扛,记得家是退无可退时最坚实的后盾云云。
家庭成员参与度很高,讨论很热火朝天,基本而言,符合我预期的目标。虽有两代人之间明显的价值差异,也有不同的立场、视角和站位,但恰好符合我崇尚的“君子和而不同”的家庭理念,倒是家庭成员之间是否互相尊重的一次实践检验了。
余韵是儿子第二天给我发了个链接,标题是“肥猫之死,揭露捞女真面目,人性的悲剧”——忽然想起来,“捞女”这个词,我在网络言情小说见过。
如果定性为“捞”,“捞钱”的“捞”,那大概只是道德的话题了?可儿子在我发起话题时,明明是坚持责任在女方——类似指使瞎子跳崖,唆使傻子杀人——是该承担法律责任的。
我没有跟儿子再探讨下去,是因为仅凭网络提供的信息,跟“真相”或许存在某些距离,不利于准确评判定性。何况我本身就在是否构成犯罪的话题上困惑不已。
倒是“捞女”这词本身,让我想起几个词的相似性。要如何定性?还真不是表象能轻易裁决的。
譬如:捞女,渣女,诈骗犯和拜金女。
捞女和拜金女相似,都有物质的一面。相较而言,捞女是指不顾一切地捞钱,甚至可以做到不择手段毫无底线,而拜金女呢,更多是以较为体面,或者至少看起来较为合理的方式,比如想尽办法嫁入豪门等,达成对金钱和物质的强烈欲望。
由此可见,捞女行为更极端,且有自我的“底线”——用文友花叶子评价肥猫女友的话来说,算是“卖艺不卖身的艺妓”。她们通过各种表演,各种诱饵,坑拐“嫖客”们撒钱,来达成“捞钱”的终极目标。
从前特别反感“拜金女”,总以为人家太物质、太功利了;而今再想,至少人家有职业道德,愿意付出美貌胴体进行交换吧?人家甚至可能因为物质而忠诚于一人。“捞女”呢,玩的是小心机,施展的是空手套白狼,不敲骨吸髓不算完,堪称不劳而获之典范啊!
关于肥猫女友之责,网络争论最多的是,“是否构成诈骗”——其本质大概便是,“捞女”涉嫌道德有亏,距离违法还有半步之遥。从网络呼声来说,真要想实锤“诈骗”的话,估计还得刑侦机关介入,这个程序的启动……其实很难,不是么?
故而,目前为止的信息,肥猫女友定性为“捞女”或许更符合当前?只这个称谓实在太过低级,堪比社会蛀虫、垃圾的存在,比“拜金女”更让人厌弃,更让人牙痒痒。
这让我想起来另一个词:渣女。
渣女本质上是渣,不忠诚、不专一,但重心不在捞钱。她们更多是缺乏责任心,游戏人间玩世不恭。
如此看来,“渣女”这类生物,竟比“捞女”多了几分可取之处?起码不至于让人血本无归,人财统统失尽,走投无路从而走了绝路。而拜金女呢,你若无金她不惹你,你若有金,让她惹惹又何妨?好歹于生命无虞。只有“捞女”,如附骨之疽,很难在脓化、感染前彻底剜除、根治。
社会危害极大,却没法定罪量刑,“捞女”,真是这世间最为灰色的存在。呜呼,无法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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