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不止一次看到他了。
在同一家牛排店。
这家店我三月俩月去一次,每次去都能看到,说明这人儿多半是经常去。去拿餐的时候,听到煎牛排的师傅跟那人很熟稔的聊天,并且别的人只给两块,给了他三块,也可以知道,不仅我看着他眼熟,就连做餐的师傅们也都认识他了。
“又来啦!”师傅说。
“哈哈,是啊~您都认识我啦?别的人不容易记住,我有特点。人都说我像孙越。”那人说。
于是大家都笑起来。确实像,哪儿哪儿都像。
他一个人坐在双人卡座上,严丝合缝。
不禁想:他要是坐飞机,会不会真的站不起来。
他吃牛排是用筷子的,夹起来,三两口一块,再端起西瓜汁,咕嘟咕嘟,看着真香。
我试着跟他学,不切,直接夹起来塞嘴巴里咬,唔,果然比切成小块再细嚼慢咽来得豪迈。
这就是——据案大嚼。
他在他的江湖里,一定是个侠客。这一餐吃掉三五斤牛肉,喝掉十八碗果汁,下午,是要上山打老虎的。
想罢,不禁乐而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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