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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女法官被砍死 行凶者自杀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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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被砍死 行凶者自杀未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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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9 11: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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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被行凶报复惨遭杀害,法院通报详情
光明网2024-08-12 14:07





今天,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王佳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8月7日傍晚,该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经查看相关录像,行凶者系王佳佳法官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男,50岁,漯河市郾城区居民,未婚)。2024年8月8日3时许,公安机关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获时党某某已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经送医治疗已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表示,对王佳佳法官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和无比痛惜,对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对杀害办案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8月12日,河南郾城区法院发布《关于王佳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

2024年8月7日傍晚,我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据涤河币城又公女机天查,2024华8月7日18时26分,公安机关接报,某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二层电梯口处有人被刺伤,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我院王佳佳法官颈部被刀割伤,已无生命体征。 经查看相关录像,行凶者系王佳佳法官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男,50岁,漯河市城区居民,未婚)。2024年8月8日3时许,公安机关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获时党某某已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经送医治疗已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上级法院组织对党某某起诉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进行评查,该案审理和判决情况是:2024年4月4日,党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购于2021年,价格1800元)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轻度碰撞,造成党某某左踝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某无责任。 因双方和解未成,2024年7月4日,党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某和李某某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经党某某申请,当地司法局为其指定了援助律师。此案由王佳佳法官承办,经公开开庭审理,根据党某某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确认的损失范围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对党某某主张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全部予以支持;因其住院29天中的后14天并未实际住院,医嘱仅开具1盒口服止痛胶囊和3盒外用消痛贴膏,结合交警部门认定党某某伤势轻微及被告的答辩意见,故酌定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遂于7月23日判令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党某某各项损失9384.89元。 判决后,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未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心生不满,未通过法定程序寻求解决,于8月7日18点左右持凶器进入王佳佳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伺机作案,实施上述犯罪行为。

王佳佳法官,女,37岁,中共党员,于2011年9月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我院工作,先后在政治处、民事审判庭等部门工作,2021年12月任立案庭副庭长,2022年3月起在立案庭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2023年审结428件案件,今年至遇害前已审结271件案件。参加工作以来,王佳佳法官勤勉敬业,公正司法,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郾城区先进政法千警”“先进个人”“十佳办案能手’等荣誉。我们对王佳佳法官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和无比痛惜,对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对杀害办案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我院干警将化悲痛为力量,更加勤勉工作,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转自/郾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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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8-19 11:26 |只看该作者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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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8-19 11:30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件,我关注的是立案庭可以审理交通肇事民事案件。
说是法院的统一调度。
此前有过混乱,但后来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相互分离,互不干涉进入规范化。
这不得不感谢曾经的最高院院长肖扬。
严重背离立审执的严格界限,法院一纸文件就打碎这个制度。
王法官若在立案庭,会不会被刺死?概率会小很多。
郾城法院的院长,你八辈祖宗不得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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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8-19 11:40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职业分类很细,律师可以细分为民事刑事金融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领域。
法官也是这样。民庭法官能不能审刑事案件,能,但认知水平肯定不如刑庭法官,案件质量就不能保证。
呼吸内科医生能不能去干脑外科医生的活,能,但大概率会死人。
立案庭法官没有审理程序的办案经验,仅仅靠朴素的法理去弄这个。
12000弄成9000是因为她太懂法律的内涵,却丝毫不懂法律的外延。
让这样一些没有民事审理经验的法官去求正法律,而忽略民事案件相对方的民事承诺。
死了,她也会说,我是依法办案。
这个院长坏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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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8-19 11:5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江西上饶的女书记也是三十七岁出事,这年纪,于女性是个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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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8-19 12:01 |只看该作者
我说件朋友打官司的事情,就是他姥姥一套房产的分配。他姥姥已经在20年前过世了。最后梳理了半天亲属关系,法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那谁能证明你姥姥的父母已经过世?”朋友:“可是我姥姥的父母要是活着,起码要120多岁了。”法官:“活到120多岁的人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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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8-19 12:35 |只看该作者
立案庭只负责审理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决定是否受理。我就奇了怪,审判庭放长假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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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8-19 13:25 |只看该作者

差9000块钱就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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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8-19 13:5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8-19 14:01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4-8-19 13:25
差9000块钱就杀人了……

杀人不对,但是什么让一个相信法律的人去杀人了?虽然伤者只住了14天院,但医嘱是要求继续用药的呀!说明14天后是会有继续治疗保养的呀,凭啥这14天就一分钱不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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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8-19 14: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相信法律更不好。没有法律,普通人更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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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8-19 14:22 |只看该作者
据说保险公司已经答应赔付12000了,法官认真审理,判赔9000。如果这个说法属实,
就太无语了。

建议法院工作人员以后不要叫法官,
就叫法律工作者。
和进城务工人员,
本质上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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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8-19 14:2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8-19 13:57
杀人不对,但是什么让一个相信法律的人去杀人了?虽然伤者只住了14天院,但医嘱是要求继续用药 ...

王法官虽然从事过审判庭,但可能办案经验还是不足,只要了解一下各方情况就不会如此草率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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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8-19 14: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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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8-19 14:47 |只看该作者
古老的夜 发表于 2024-8-19 14:29
王法官虽然从事过审判庭,但可能办案经验还是不足,只要了解一下各方情况就不会如此草率判定。

据法院介绍,她去年审结了400多起案子,今年也已经审结了200多起呢!是专门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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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8-19 18: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据说保险公司与嫌疑人已谈到12000,王法官判个14000—15000元左右,有可能是个皆大欢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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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8-19 18: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不大懂法律,但会懂一点人情。。
王法官的悬浮式判决跟咱坛子里的悬浮式辩论有异曲同工之处。。
虽然符合法规理论,独独缺少了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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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8-19 18:36 |只看该作者
想起了那个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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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8-19 18: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忍 发表于 2024-8-19 14:22
据说保险公司已经答应赔付12000了,法官认真审理,判赔9000。如果这个说法属实,
就太无语了。


合意的12000的基础上,再折中一下就好了
合意部分也没必要没理由强制破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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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8-19 19:27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8-19 18:43
合意的12000的基础上,再折中一下就好了
合意部分也没必要没理由强制破弃啊

有律师检索了女法官这几年的一些判例,发现其对误工费的理解比较机械,标准只有一个——实际住院天数。这个有点超出情理了。有的伤者,出院后很长时间都不能工作。


律师已经提请最高法关注此事并出台指导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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