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个勤俭顾家的男人,我记事起家里的饭菜都归由他做。他有几个很会吃的同事,就是现在说的“吃货”,那时叫“吃客”。平日里听听吃客的谈论,让他受益匪浅,回家来做的菜,也讲究色香味俱全,故而能烧得一手好饭菜。
那时烧菜用的都是柴灶,常常是我烧火,他上灶做菜。他指挥我控制好火候。我扒着灶台看他做的每一道菜。我惊奇食材在油烟的升腾中、在铲和锅的撞击中、在酱盐的调和中、在锅盖下嘟嘟地翻滚中魔术般变得美味。心里想着长大了也要在家里做饭菜。 而我没能耐心地等到长大,我在6岁那年,在去我奶妈家做客时,仗着奶妈的宠,非要上灶做菜,奶妈抝不过我只好答应,于是我指挥着奶妈灶口烧火,自己搬个小凳垫脚上了灶台,做了生平的第一道菜:“青椒洋葱炒肉丝”。先把肥肉炒出油,再放瘦肉炒转色,然后放青椒和洋葱,加水,放盐和糖,最后放味精,一会儿就做好了。做得很成功,受到了奶妈全家的表扬。 随着慢慢长大我也渐渐接管了家里的厨房。对做菜我始终满怀热忱,这让我不自觉去了解每种食材和调料的特性。肉的香、鱼的鲜、菜的脆、豆的绵,盐的薄、酱的厚、糖的柔、油的润……当知道食材和调料的特性后,也就大概知道烹饪时需要什么样的预处理和什么样的火候了。毕竟家常菜不会有太高精的讲究。 做好了一桌菜后,我总是吃得很少。一道菜做出来,桌上的人都喜欢是挺愉快的事。全神贯注地做好每道工序,也很惬意。当起锅装盘,把菜肴码整齐,擦干净盘边的汤渍,完成的菜品清清亮亮的十分悦目。所以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做一些复杂的菜。菜做好了,时间被消磨了,心情也好许多。与其说这是一种忘情,不如说是享受。而且这样的享受只要愿意,每天都可以拥有,也很少有人愿意来剥夺。 在我成年独立后的大多数时日,都是在外度过。天南海北的各处驻留,也领略了各地的风味特色,在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每当我在一处安顿下来后,总会先置办一套简易的灶具。我更喜欢自己做了吃。无论做还是吃,我都喜欢自己来。悉心地做二三个菜,一个人慢慢地吃。别无他求。 朋友都以为我很挑食,其实不然,在外时我常蹲路边摊吃快餐,只要饭管够就行。赶不上饭点时,餐摊上菜盘底上拢点剩菜,浇点汤也能吃得乐呵。天天吃食堂,从来不会有一句抱怨,吃得又快又香。 那年,我看上了孩子她妈,就经常去她家蹭饭吃,也很少事先打招呼。她家人多也比较贫困,平日里很少有像样的菜,蒸蚕豆、蒸南瓜丝、蒸螺丝、蒸豆腐、烧菜梗,我都吃得很高兴。特别是地里现拔起来的青菜,下锅大火清炒,稍稍移一点水下锅,加盖一二分钟即刻出锅。碧绿的菜叶,晶莹的菜梗,清香酥软,不输山珍海味半分。有时她爸爸会去沟渠里抓一些小杂鱼来蒸了吃,放点葱姜蒜,菜籽油、酱油、料酒、盐,放在饭锅上蒸,饭煮好了,鱼也好了,一提鱼尾巴,鱼肉就掉下来,剩一根干干净净的鱼脊骨。火候刚好。味道鲜美,下酒甚好。孩子她妈会挑大的鱼夹我碗里。她也喜爱我去,坐在我身边,脚时不时地磕碰我一下。吃完饭,我们就搬条凳子坐她家房檐下喝茶说话。天上的星星和她的眼睛都很亮,那时,她不满20岁。 房檐外的天上斗转星移,转眼她也到了晚婚的年龄。结婚那天,我的同事说我帅得让她耳红心跳,我的朋友说她漂亮得无话可说。婚宴上有一道全鸡,我特意用了放养9个月的仔鸡,三斤半左右一只。厨师没做好,火候过了,有些脱皮散架,样子不好看,口感也差了许多。这鸡要预处理时,用盐擦一下,这么多鸡一齐烧、又是仔鸡的情况下,汤水一烧开,三五分钟,让鸡在汤水里焐着就可以了。可惜了那批仔鸡。 次年,我们有了一个漂亮女儿。我带着她们母女去了杭州,我在一家外企上班,她在出租屋带孩子。她在家是老小,最宠,不会做饭。我晚上下班回来在一个和别人合用的厨房里做饭菜。饭菜得够她们母女第二天中午的。吃完后,我们去逛公园遛广场。那是一段幸福的时光。孩子2周岁后,就留给了奶奶照看。孩子的妈和我一起进公司做事。那时我在公司已经做到需要经常应酬的地步了,我有个规矩,应酬须带上我的老婆。在往后的三年里她和我一起几乎吃遍了整杭城的馆子。她在席间说:“我吃这么多馆子,觉得都没我老公做的好吃。”直到某一天她不回家吃饭了,渐渐地,就算做了她喜欢吃的,她也不再看一眼了,我们的婚姻也就结束了。 我依然喜欢做菜,我可以给父母吃,做给孩子吃,做给朋友吃,做给自己吃。我知道我做得依旧好吃。 父母老年后口味相去越来越大。父亲爱吃面食,母亲要吃米粥;母亲喜爱甜椒、番茄,父亲憎恶之;父亲爱吃点辣的,母亲则恶之;母亲爱红烧,父亲喜清蒸,不胜枚举。母亲抱怨父亲老了做的饭菜难吃了,父亲则会拒绝吃母亲做的饭菜。我想更多的时候他们还是会选择在一个饭桌上妥协吧。反正每次我回家,老两口都高兴地说:“儿子回来了,可以吃现成的饭菜了。”为他们做菜,我会给他们每人做一套各自喜欢的。然后看着他们揽着自己的一份心满意足地吃起来。老人有时就像孩子一样。 我说我家孩子不挑食,朋友说,也没法挑,都好吃。所以吃得孩子在上大学前体重65公斤以上。到了大学一个学期下来只剩45公斤。一个假期过后,能长5~8公斤。我对孩子说,别怕胖,可劲吃,反正你回学校还得瘦。 自从风行同学会以后,同学间的饭局也就多了。他们对我的要求不是去饭馆吃,而是要我自个下厨。也挺好,一群女同学给我打下手,二个小时就能做好一大圆桌菜。这样的忙碌是欢愉。 我自个儿吃比较随意,想吃什么买什么做什么,家里还有剩的,那就手边有什么就做什么,比如家里有半个洋葱,一只牛角椒。那就拿两个鸡蛋出来,发一点木耳,来个洋葱、青椒、木耳炒鸡蛋。上一天还剩半条鱼,那下班买盒豆腐,泡点香菇,炖个豆腐鱼汤。渐渐地越做越随性,就不记得怎么正经做菜了。有人让我做一个什么菜,我先得百度一下标配是什么。因为他们只认可自己印象中的那道菜,而不是我随性之作。尽管我知道我做的依旧好吃,我也知道这是我开始老了的表现。以前喜欢吃生硬的,鸡肉牛肉要带血的,猪肉要吃大块的,饭是要硬的,面条馄饨最好是炒的、鱼要油炸的、香辣的,一天三餐都要吃干的,这样才吃得爽。现在最好天天一锅炖菜,豆腐、白菜、海带、菌类不可少。还可用豆泡、豆皮、百叶、魔芋、贡丸、排骨、菠菜、鸡肉、鱼头、粉条、面筋……基本上素菜+荤菜+豆制品+粉制品+菌菇放一起煮得熟透,热腾腾地一锅端上桌来,让我适胃得很了。 后来我组建新家到了大连,她是个高学历的傻婆娘,带着个傻女儿。母女俩很喜欢吃我做的菜。我可以随性地做菜,凡是桌上出现她们没吃到过的、让她们感到奇怪的菜,我就告诉她们这就是南方菜。然后就吃没了。母女俩时常吃撑了一起躺沙发上揉肚子。大傻指小傻说:“瞧,这么一摊肉!”小傻指着我回答说:“他喂的!”我对大傻说:“别说人家,自己还不是一样!”小傻对我说:“还不是你惯的!”没多久,小傻体重长了十多斤,大傻也长了七八斤。她们总恨声嚷着要减肥,而每天睡前都要问明天给她们吃什么。 《舌尖上的中国》拍了一季又一季,煽情的解说,炫酷的镜头取悦着观众。厨艺也是一门取悦人的手艺。所以厨艺好的人除了解的菜品多一些外,明白做给谁吃更重要。凭厨艺取悦顾客作为营生的人叫厨师。我们做菜为取悦谁?我们在意的人和自己。菜肴前的他或他们如此欢愉,他或他们跟前的我也同样欢愉。取悦才是做菜的真义,因为人才是根本。年轻人比老年人口味重一些,女人比男人口味重一些,孩子比女人口味重一些。孩子和女人偏爱酸辣口味。老人适合酥软,年轻的喜欢生猛……唉,还有什么比你能吃、我愿做更好的呢? 菜无定式,适口即珍。珍的是菜,更是人,是时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