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郑天良 于 2019-1-8 19:37 编辑
由“常回家看看”联想到限塑令
从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纳入修订后的法律中,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意味着从本月起,“常回家看看”不再仅仅是首歌曲,它更是一项法律条文。 这使我想起了2009年的限塑令—— 那年,政府提出了限塑令,各大超市闻风而动,说取消立马取消,起而代之的是各种式样的有价购物袋。我家没有买,不是买不起而是心里不平衡。我们是顾客,顾客乃上帝也,我花钱买了你的物品,凭什么还要再花钱,买你的厚一点的塑料口袋?于是在超市里便看到人人手里提着五颜六色的购物袋。这里要顺便提一句,超市因为“限塑令”而占了大便宜,减少了开支,赚了不少顾客的钱! 超市之外的地方就不听你政府的摆布了,理由很简单:我要做生意,我要活下去!那些小商小贩们是绝对不敢收塑料袋钱的,你要收钱,顾客会说:我不买了,总可以吧! 可见只要走出了超市门,满街都能见到过去流行的那种塑料袋。当然也包括街道地上的,绿化带上挂着的,当垃圾袋用的,大风刮来满天飞的------。在这里限塑令成了一纸空文! 请问权威部门:在限塑令颁布之前有没有想到这后果?有没有比限塑令更切合实际又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呢? 这使我想起了教育部曾一度先后发布的几条规定:要在学校里推广跳交谊舞,接着是推广唱京戏,再下来是每天每人要跑××公里。出发点对吗?对。可为什么行不通呢?这跟限塑令一样犯了同一个错误,那就是脱离了中国的国情。 限塑令落下了这个政府不愿意看到的结果,那么,“常回家看看”纳入修订后的法律条文中,会不会重蹈覆辙限塑令的后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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