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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不懂就问:强奸死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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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问:强奸死罪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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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0 12: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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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强奸死罪吗?

②在集贸市场摆满自己摊位死罪吗?

③辱骂市长全家死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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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9-20 12: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④执法部门七八个人,一致通过判没有犯刑法死罪的人死罪,这几个人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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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9-20 12:08 |只看该作者

你穿越了现实与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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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9-20 12: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杨逍逍 发表于 2024-9-20 12:08
你穿越了现实与虚拟。

虚拟不可以问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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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9-20 12:27 |只看该作者
直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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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9-20 12: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4-9-20 12:27
直接枪毙

哦,刑法中真的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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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9-20 13: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蒙衣客 发表于 2024-9-20 12:34
哦,刑法中真的如此?

嘻嘻,蒙衣好!不是刑法,是家法,法外之地,就需要用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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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9-20 13: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记得想我 发表于 2024-9-20 13:15
嘻嘻,蒙衣好!不是刑法,是家法,法外之地,就需要用家法。

哦,原来这样呀

我们不会都穿越到了蛮荒时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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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9-20 13:19 |只看该作者
具体案例?我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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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9-20 13: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9-20 13:19
具体案例?我不了解。。。

中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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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9-20 13:25 |只看该作者

嗯。小蒙圈,你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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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9-20 13:49 |只看该作者
犯罪刑罚可以累加。
比如,盗窃三年,抢劫伤人八年,强奸八年,诈骗五年……即使每一单项都不足死刑,累积起来应该是有期徒刑一百年。但中国有期徒刑最高设置为20年,再往上就是无期、死缓、死刑核准执行。
那么,如果只给有期,哪怕是顶格二十年,也肯定不足以达到惩戒目的,甚至成为漏洞可钻。这种情况下,将有期徒刑一百年合并折为死刑就有可能,也是“符合国情”的。谁叫咱还没取消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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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9-20 13: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9-20 13:49
犯罪刑罚可以累加。
比如,盗窃三年,抢劫伤人八年,强奸八年,诈骗五年……即使每一单项都不足死刑,累积 ...

哦.原来也只是有可能死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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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9-20 13: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9-20 13:49
犯罪刑罚可以累加。
比如,盗窃三年,抢劫伤人八年,强奸八年,诈骗五年……即使每一单项都不足死刑,累积 ...

哈哈,丑版答非所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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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9-20 13: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9-20 13:25
嗯。小蒙圈,你也好。。。

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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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9-20 13: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记得想我 发表于 2024-9-20 13:53
哈哈,丑版答非所问了。

故意的吧(*^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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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9-20 13: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记得想我 发表于 2024-9-20 13:53
哈哈,丑版答非所问了。

其实有时候答非所问还是比较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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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9-20 13: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记得想我 发表于 2024-9-20 13:54
故意的吧(*^ω^*)

请看题,蒙衣的问题是QJ、摆摊、骂人,是不是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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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9-20 13:56 |只看该作者
蒙衣客 发表于 2024-9-20 13:53
哦.原来也只是有可能死刑呀

“有可能”的意思,就是如果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那么判了,就是合乎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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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9-20 13: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记得想我 发表于 2024-9-20 13:54
故意的吧(*^ω^*)

管什么意,能让看到的人觉得很有意思,更加韵味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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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9-20 13: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记得想我 发表于 2024-9-20 13:54
故意的吧(*^ω^*)

管什么意,能让看到的人觉得很有意思,更加韵味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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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9-20 14:02 |只看该作者
记得想我 发表于 2024-9-20 13:53
哈哈,丑版答非所问了。

如果他咨询的“死罪”是以死罪类比论坛违规后的禁言处罚,那我就没有答非所问。
如果他问的是真实生活里的具体案例,那么他提了一个错误的问题。
我们不能把论坛的禁言处罚类比为真实生活中的判处死刑之后,又把当事人的言行局限于虚拟之中,
然后提出“骂人够死罪吗”这样的问题质疑。
这是偷梁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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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9-20 14: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9-20 13:56
“有可能”的意思,就是如果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那么判了,就是合乎程序的。

法官都在质疑没有参与审判,单单只陪审团一直通过呢,是否也符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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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9-20 14: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9-20 14:02
如果他咨询的“死罪”是以死罪类比论坛违规后的禁言处罚,那我就没有答非所问。
如果他问的是真实生活里 ...

哦,谢丑版答疑解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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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9-20 14: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9-20 14:02
如果他咨询的“死罪”是以死罪类比论坛违规后的禁言处罚,那我就没有答非所问。
如果他问的是真实生活里 ...


强奸死罪吗?这样的问题属偷梁换柱范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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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9-20 14: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过碰到几个人互殴,打群架,然后这几个人大多数都有犯罪前科,又该肿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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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9-20 14: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9-20 14:02
如果他咨询的“死罪”是以死罪类比论坛违规后的禁言处罚,那我就没有答非所问。
如果他问的是真实生活里 ...

在律法中强奸是不是个固有罪名?

问强奸死罪吗,是一个错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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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9-20 14:15 |只看该作者
蒙衣客 发表于 2024-9-20 14:06
强奸死罪吗?这样的问题属偷梁换柱范筹?

问题是我觉得你意有所指,不是单纯的现实案例探讨。
如果是单纯的案例探讨,强奸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如未成年、造成重大伤害、影响恶劣等),判死刑并不稀奇。过去“流氓罪”枪毙冤杀的还少了?
如果你是在指麻子的被禁言这个具体案例,用现实世界的死罪来类比论坛禁言的话,那么我前面已经提供了我的个人看法。范畴不能跨越,否则你设置的因与果,一个是虚拟类比一个是现实法条,自然会产生“骂人是死罪吗”这种错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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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9-20 14:18 |只看该作者
记得想我 发表于 2024-9-20 14:07
不过碰到几个人互殴,打群架,然后这几个人大多数都有犯罪前科,又该肿么办?

如果现场斗殴够得上寻隙滋事,且既往犯罪史还在追溯期内,可以数罪并罚。如果犯罪前科已经处罚完毕,那么按照一罪不二罚原则仅对当前犯罪进行惩戒,但可以加大处罚力度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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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9-20 14:19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9-20 14:15
问题是我觉得你意有所指,不是单纯的现实案例探讨。
如果是单纯的案例探讨,强奸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 ...

现实判案可以以“觉得”去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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