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真可谓是把万能钥匙,碎碎念开了来,大雅的金玉良言也好,大俗的叨逼骂街也罢,都可以一锅烩。
大清早被闺蜜的红包给砸醒,揉了揉牙签撑开也大不了的小眼睛,习惯性的扶了扶头顶歪到一边的冲天炮,迷迷糊糊的说了句:“双节快乐。”
昨天烟副总一顿闹屁,气的本帅同题都没扒拉成,悠然自得的喝了一瓶八二年的雪碧后,酣然入睡。据说,人在生气的时候,喝糖水都会醉,何况八二的雪碧呐!
我在这厢的被窝里困的不要不要的,闺蜜在那厢的洗手间里碎碎念着,隔着手机都挡不住传来冲马桶的声音。宿醉的人儿有点起床气,也正常对不?我说:“文明一点,上洗手间不要和人通话,坏人会遐想的。”闺蜜笑着骂了句:“贫嘴。”又问:“你初恋说要请客,你定地方挑作陪吧。”
睡意顿时被冲淡了一大半,我说:“凭啥他请我就要去啊?”闺蜜回答:“因为你们彼此是初恋。”有点恼的把绑冲天炮的橡皮筋拉下来,嘟着嘴我说:“不去,不去。谁特么还没个初恋啥的。各自安好,就是晴天。站在他老婆和我现任的立场,还是不交集的好,有些人只能在回忆里模糊的美着。”
闺蜜这么久,了解彼此的性子。那厢在交代了几句之后,终于安静。我又闷头大睡。
关于《最美的时候遇见你》同题,诚实说,昨天原本扒拉了一半的,从初恋到初夜再到初婚,想了想没发。我手写我心,本拍由衷想的是:没有最美只有更美。路过的都是风景,留下的才是感情。昨天回不去,恋在当下才会拥有无与伦比美出鼻涕泡的未来。
原谅我惯以用遗忘去抗衡遗憾,如若不这样,漫漫人生路何以抵挡止不住总发生的别离伤感!人生一辈子,不外乎挑一个自己觉得最舒适的角度,或站,或坐,或躺的过完。和别人的大道理,无关。
醉老师在理发途中用手机捅出个精华,本拍佩服的五体投地。离开电脑,我基本就是个帖盲,手机戳字费劲不说,一有风吹草动的接到信息总也忍不住好奇点进去看。断断续续的,不成行也不成章,索性放弃。
习惯,若不是最好的奴隶,就会变成最蛮横的将军。奴是己,将也是己。读书,是一种信仰。我已经丢失信仰很多年。台湾的书籍,都特么竖版,N次看到生气掐自己的大腿之后,也放弃了。最多和诺哥亲子阅读的时候,挑几本国内外的短篇小说信仰一下下。简单到只是因为,它们是直版。
花花一如既往的拿小棍棍追着本拍戳。张无忌他娘早几百年前就说过:“孩儿,你长大了之后,要提防女人骗你,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虽然知道了这个颠簸不破的真理,但是殷素素没说的是,长的越帅的人也越容易被人戳啊!
关于版块,不管哪个论坛的任何版块要想好玩,绝逼不是版主群可以单方面做到的。哪怕明枪暗箭的掐砸骂,哪怕口腹蜜剑的自夸与被夸,版主和版友之间的氛围好互动佳,才是不二法门。勤如花花,职业装时甩一帖,家居服时再一帖,冲凉完换好睡衣又一帖,24小时下来换了十七零八套马甲,能补拙么?有些事情,嫉妒没用,都是天赋惹的祸。花花啊,有这闲工夫戳我,不如去打好你的人际关系,说话也是有艺术的。当然,艺术这么深奥的东东,我也不懂,但是本拍帅啊!没事泡泡妞撩撩帅,日积月累的没有粉也有友啊,再不济总能混到黑嘛。
我就挺佩服烟副总的。不但拥有歌星和谐星心随意转的天赋,还自带粉转黑的气场。就连神经只管娱乐不管闲的大V,都忍不住跳出来急呼:“海燕,你长点心吧。”放眼这六星,还有烟副总不能惹毛的人么?必须不能。倘若他把自己给惹毛了,不唱了,我们拿啥笑着度过这漫长的国庆假期啊!
窗外,淅淅沥沥下起雨来,本拍端着茶杯听着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发散着思维,难道这是烟副总想要挑战萧敬腾的前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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