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8-1-12 15:19 编辑
首先,冤,还是不冤,就没有标准。
就是一个尺度问题。
就是一个有裁判权和申请权,而且申请基本都会通过的权。
而权力的使用,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由有权力人主观决定的,立场很重要,选择很重要,先入为主,党同异伐,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都是不同程度,基本存在的。
因为更多的人,只是看到了禁言。
在禁言的背后,有谈讨,有商议,有定夺,有预案。
在禁言出台之后,有议论,有争议,有博弈。
每一次事件过后,无论大小,都或多或少得将原有的人物和格局再重组,分岐的将更加分歧,抱团取暖的将更加抱团取暖,这是无法避免的结局。
所以,冤还是不冤,是一种认识的分野,是一种认同人群的自我站队。
禁足禁言,都是一种游戏。
既然是游戏,还有什么冤不冤,在游戏的规则下,死,都是常有的事。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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