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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10月10日,林县县委召开会议作决定把浊漳河的水引到林县来,时任中共林县县委书记的杨贵发出了“重新安排林县河山”的号召。专门研究"引漳入林"工程。工程决定于1960年2月开工,当时正逢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全县只有150亩耕地、300万元储备金、28名水利技术人员。1960年2月,林县人民开始修建红旗渠(原称“引漳入林”工程),经过豫晋两省协商同意,后经国家计委委托水利电力部批准。
1960年3月6日到7日, 林县引漳入林委员会在盘阳村召开全体会议,会上把引漳入林工程正式命名为"红旗渠",意思就是高举红旗前进。经过十年奋战,先后于1965年4月5日总干渠通水。1966年4月三条干渠同时竣工。1969年完成干、支、斗渠配套建设。至此,以红旗渠为主体的灌溉体系基本形成。灌区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4万亩,7月工程全面竣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