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8-10-18 12:19 编辑
这个批捕值得商榷
昨天晚些时候,朋友在微信上给我看了段视频,视频里一个身材高高大大,很壮实的男子情绪激动,恶语连连。现场视频显示,一名身材壮实、穿黑色上衣的眼镜男将一辆无牌摩托车停在一辆出租车前,黑衣眼镜男不停辱骂出租车司机,并上前拉出租车车门。黑衣眼镜男仍不听劝阻,多次向出租车司机斗狠,双方发生口角。争执持续约2分钟,黑衣眼镜男骑上摩托车准备离开,刚发动摩托车就歪倒在出租车引擎盖上。一红衣女子情绪激动说“他有心脏病”,并让人帮忙报警。有人上前将黑衣眼镜男平放在地上,女子则按压他的心脏和人中。
后经证实,当事黑衣眼镜男不治。
说实话,一条生命这样离去,未免令人唏嘘遗憾。当事人也应当知道,自己心脏有问题,为何如此情绪激动的斗狠?
认为出租车别了他的摩托车,踢打人家的车不算,还打了人。这个当事人可谓脾气太糟了。
该男子倒地后出租车司机也参与了救援,在视频显示里,几乎没听到出租车司机有什么强烈的回应,完全是当事人在不停的动怒,爆粗口。
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岸分局工作人员10月17日告诉澎湃新闻,摩托车司机身亡后有家属报警,目前涉事出租车司机滕某已被检方批捕。
批捕出租车司机这个做法,说实话,值得商榷。因为无论是目击证人,还是现场视频显示,出租车司机都没有与和该男子发生正面冲突,反而是车被对方踹,自己也挨了揍,结果对方心脏病发作不治,于是出租车司机就被批捕?
当然,二者之间是有联系的,但是,是否联系会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这是值得商榷的。
一辆无牌的摩托车,一个超级火爆的心脏病患者,一个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
凡事总得有基本的道理,就这个事件而言,很难说出租司机有什么会被批捕的责任,批捕的理由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这理由未免太不充分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完全是当事人的咎由自取,与出租司机何干?不顾家人一次次劝阻,口里污言秽语,整个视频的过程,几乎没听到出租车司机的声音,造成这样一个结果,与出租车司机有多大关联?
就算二人有纠纷导致的后果,最多是民事责任,何来要批捕抓人的道理?
哈尔滨警方凭“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依据是什么?如果这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后面对主动言语挑衅、挥拳打人,所有公民只能默默忍受,任人骂、任人打吗?和谐社会不是和稀泥社会,请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还给公民,更重要的是社会不该缺乏基本的公理和道义。
这样的案件,如果有关部门不能给人信服的处理,是对社会基本底线的践踏和诋毁。 不能抱着所谓“人死为大”就可以招摇掩过,而置基本的道理而不顾。
换一个角度看,当事出租车司机与死者之前无冤无仇,也不知道死者身体有何问题,只是一次偶发事件引出的结果,而且,视频显示整个过程,出租车驾驶员几乎一直没有与对方有任何正面接触,基本都是呆在车里,被对方踹车,辱骂,据此给司机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的批捕理由根本站不住。
希望这件事能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别挥舞着司法公器,弄出葫芦僧的结局。
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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