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0-1-13 16:47 编辑
奶奶的腿拉杂说
这话做题目,肯定不合适,毕竟这话不是什么骂人话,起码也不那么好听,当然,民间此类的所谓俗语口头禅多的是,比如我当年下乡的时候,老乡们之间交谈,最多常见的是:妈了个巴子。也许是大家用习惯了,听寻常了,没感觉有什么不适。
方言俚语口头禅,也算是一种地方的文化,至于是什么文化,那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不说也罢。
亳州一男子因违法停车被交警贴罚单,事后他将这张罚单拍照发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并配文“奶奶的腿,接个小孩停十分钟一百。”次日,该男子被当地派出所传唤,被行政拘留。
这事儿首先得厘清一个关系,交警纠正违停罚款没毛病,乱七八糟的停车就该就受处罚,不管你服还是不服,守规矩是必须的。但是,因为一句“奶奶的腿”能被行政拘留,这就有些让人感到错愕和不解了。
树立警察执法尊严这没毛病,对敢于挑衅警察执法的,必须严肃处理,这完全对头。但是,因为一句话,而且是一句很中性的,甚至是口头禅的,吐槽式的表达,就把当事人行政拘留,这就值得商榷了,甚至直白的说,这就是典型的滥用执法权限。
违停接受处罚了,罚款也认同了,仅仅是因为一句牢骚甚至是自责式的吐槽表述,把当事人行政拘留,这毫无道理。当事人的那句话,仅仅是在朋友圈里说的,朋友圈既没有主语,也没有暗示,如果说“奶奶的腿”是一句脏话,算是辱骂,那么请问他辱骂了谁?难道不能理解为,他对自己违法停车的行为悔不当初,有点沮丧,忍不住骂自己一句,希望下次长点记性?这不可以吗?需要你拘留吗?这是那家的道理?
严肃执法权力,绝不是滥用越界执法,这个是必须厘清的。如果仅仅因为这四个字的表述,而且是在朋友圈里,既没有什么明确的指向,更没有什么扩散的本意,你把当事人行政拘留,这就是典型的滥用执法。
执法部门,手握权力的同时更要重视自己肩上的责任,不能随心滥用权力,更不能以“莫须有”的罪名,惩处他人。如果这种朋友圈吐槽都要传唤、拘留,这不是树尊严,这是滥抖威风,这是砸自己的招牌,不可取。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当事人触碰了这条红线了吗?应当没有,既然如此为何行政拘留?
再是再见的再,折是折断的折, 柳是柳树的柳,二是二货的二。
你不喜欢你哥喷你么,你哥这就满足你。
你奶奶个腿的。 妈拉个巴子的。 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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