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说过的那个不到12岁男孩随着父亲在路上骑行,因为和别的骑手的车辆有接触,摔进反向车道,迎面驶来的一辆车尽管采取了制动,毕竟事发太突然,孩子被压,最后不治。
作为一个算是骑行很多年的人,我对这个事故感觉惋惜和震惊。所以惋惜,是因为孩子很无辜,被家长带入了不归路。这事情,若要追责,恕我直言,家长的责任最大,骑行的组织者也有责任。
一般说来,正常的骑行,无论是组队还是别的什么,起码的两个常识,第一,必须注意车距 ,距离多远没有标准,但是,起码要避免碰撞,导致意外发生。第二,骑行绝不可以在主道内侧,那是机动车专用道,不是自行车道,所以,正常的骑行,都是在靠近道路的外侧,如果有明显的自行车道路标记最好,若没有,自己就必须把握原则,不能进入机动车主道。
我觉得这孩子的父亲,严格意义上说就是一个混蛋。带着自己不到12岁的孩子骑行,还一再要求孩子跟上大队,车速都达到了37公里小时,这当爹的不合格,心太大。他忘记了自己孩子到底多大,漠视了不满12岁的孩子,严禁在公路上骑行,最要命的是,孩子是在机动车主道上骑行,对象来车的划分,就是一条实线,这太危险了。
所以,悲剧成因里,孩子的爹首当其冲,其次,组织者竟然带着大家在主道上飙车,这完全是漠视交通法规。
如果孩子是在道路外侧骑行,绝不会发生这个悲剧,针对这种骑行,有骑友曾经提示过孩子的父亲,居然被他冷言相怼。
这条路,按照官方的说法是一条河堤公路,修建好已经快两年了,但是,没有正式通车。现在问题来了,没有正式通车,有无明显的提醒,有无阻拦的设施,如果没有,交管方面是有责任的。而且,据说这条路每天都有车行驶。相关方面是不知道,还是默许了?如果未正式通车的道路,确实不该车辆在上面,同样,也不允许在这样的路上骑行。所以,这条路的路权情况到底如何界定,公路部门,交管部门有没有责任?
现在说说那个倒霉的司机。
他已经被正式刑事立案并被逮捕。
这个事情让人很是困惑,怎么说这也就是一个交通肇事而已,怎么就上升到刑事案件了,符合什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或者说当地检方是以什么法律法规,来界定驾驶员是刑事罪犯的?
道路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除了那些恶意的肇事,多数都是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的。这不就是一个交通事故吗?而且,整个事故过程,怎么划分责任,这都是交通事故的范畴,怎么就刑事了?
孩子很无辜,但是,就事论事,他的监护人,骑行的组织者是不是责任更大?
突发的交通意外,孩子在跟骑过程中,接触了别人的车子,速度快,失去了掌控,摔倒了对向道上,然后被碾压,这是刑事案件?是吗?
若按照刑事案件来立案处理,让人无法信服,案件属地检方有点滥用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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