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养的保护目录上的鹦鹉,都要坐牢。而且,有的养了没事,有的养了就惹事。
央视《致富经》宣传的江苏这个人,本来是个旅游大巴司机,看到一些景区鹦鹉表演生意不错,就自己养鹦鹉,还跑去泰国弄了些鹦鹉蛋回来孵化,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品种,越养越多,对外售卖或租赁,后来还干脆在村里搞了个鹦鹉公园,有很多品种,几千只,带动村民致富,从来没人找他麻烦。后来,为了招揽游客,他居然弄来两只大猩猩做迎宾小姐,结果有人举报到了省公安厅,被一锅端了,鹦鹉也没放生,放生肯定会死,只好全部交给南京动物园了。南京动物园专门修了个鹦鹉馆,继续养着供人观看。
哈哈,有没有动物保护法?有!当地森林公安、农业局啥的及时宣传法律、制止违法没有?没有!游客和养殖者遵守法律没有?没有!省公安厅对其没收、抓捕,却允许动物园将没收的鹦鹉继续大量养殖而不放归大自然,是不是选择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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