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临窗独饮 于 2024-10-30 11:38 编辑
佛学对世界一般使用三种命名。一是以数概之,称万法。二是一网打尽,称一切法。三是统而言之,诸法。
那么,何为法?“任持自性、轨生物解。”这就是说,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有它一定轨则,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简单说,“能持自相故名为法”,意即凡具有质的规定性,并为人们所认识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就称为法。
再说佛学对世界的分类,主流的有两种。
一是将世界分为“五蕴”:色,受,想,行,识。色蕴,相当于物质世界,能被人之器官直接感知或通过器具加持而间接感知。后面四蕴,是人接触外物(色蕴)之后的顺序反应:首先产生感受(感受),然后思考(想蕴),接着做出反应(行蕴),最后形成一个认识(识蕴)。也就是说,五蕴划分法是以人心为核心,将世界划分为人心之内与人心之外。
二是将世界分为“十八界”:六根+六尘+六识=十八界
六根,即人认识世界的六大官能: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
六尘,即被人所认识的六大对象: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
六识,即人认识世界的六大功能: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十八界划分法还是以人为核心,以人如何认识世界的不同机理进行划分。从中可以看到,只有根、尘、识三者齐全,人才能认识世界。三者缺其一,人就不能认识世界。
以眼为例。
有眼根有眼识,但眼前无物(无色尘),你再努力看,心中还是无物。
有眼根无眼识,即使眼前有物(有色尘),也分不出什么是什么,心中还是混沌。比如小孩子还没有养成眼识,很可能会捡地上鸡屎吃。又没养成舌识,吃得还津津有味。
有眼识有色尘,但我眼睛瞎了或我睡着了,世界万物在我心里等同于无物。
综上所说,就说明了世界的虚幻性:所谓世界,都是相对于人,建立在人心。世界能够建立在人心,是因为人有六根和六识。缺其一或缺其二,则具体世界便不复存在于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