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飞梅弄晚,你到底在弄哪样?
查看: 3368|回复: 8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飞梅弄晚,你到底在弄哪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4-9-16 20: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麻子所为,据大法官证实,是在华夏版主倚仗权势肆意妄为的情势下的激情犯法。无论如何,违规当罚,这一点谁都没有异议。
但对一个公共论坛来说,依规执法应该是个底线要求。
飞梅弄晚是怎么做的呢?请看

大理寺按投诉规则,不是苦主投诉,概不审理。花叶子没毛病。

但刷屏这个行为,论坛明令禁止的,不管什么原因都无例外。

骂人禁3天,刷屏15天。

七七预测麻子中秋节在小黑屋呆着,英明神武啊。





与此同时,麻子被打入黑狱了。

我的问题是:
1、飞梅弄晚在未表明自己论坛职务,未表明自己在履职执法的情况下,她只是一个普通的ID,一个普通的坛友,一个简单的回帖,就把另一个坛友全坛处罚了,这是否是私刑?
2、这个处罚行为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谁提起,谁实施的?
3、针对一个小小的,有原因的刷屏行为,是否一定要论坛总监直接执法,依据是什么?版主、管理组和大理寺的设置目的何在?

程序不正义则司法不正义。建议参照汤普森案,解除对麻子的处罚。
如果你们做不到,也请飞梅坛友学一下她的好友马樱花,大大方方地宣告:六星就是老娘自己家滴,想怎么弄你就怎么弄(大意)!
这样起码光明磊落,而坛友们以后也会知道个深浅。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4-9-16 20:29 |只看该作者
那就换个号说话。

1,禁言15天,管理组经过决议,一致通过。

2.刷屏禁言并非什么先例,无需单独出一份禁言公告。

3.不管什么原因的刷屏,一律按禁言处理。这是版规。

4.刷屏内容版主组自行删除,管理组临场处理刷屏id。大理寺是接到投诉案件后由大理寺独立处理,投诉也有规则,如不符,大理寺可以不理;当事人不诉,大理事亦可不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9-16 20:33 |只看该作者
飞梅号只是以回贴的形式告知一下麻子禁言15天这么一个内容。
不存在私刑,飞梅一个普通版主权限,无管理操作后台权限。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9-16 20:36 |只看该作者
1、管理组什么时候通过的决议?请明示。
2、既然是管理组的决议,为什么不用公示公告形式发布?
3、你在未表明履职执法的情况下,仅以一个回帖形式就完成一个执法决定,请你回答,程序正义吗?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9-16 20:38 |只看该作者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24-9-16 20:33
飞梅号只是以回贴的形式告知一下麻子禁言15天这么一个内容。
不存在私刑,飞梅一个普通版主权限,无管理操 ...

谁,在什么时间操作的?
是在公告之前还是之后?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9-16 20:40 |只看该作者

   为进一步推动论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的交流平台,也为保障会员权利,保护帖子资产安全,结合论坛实际、会员意见并经管理组讨论,特对原《版规》重新修订如下:

  一、严禁发布商业广告、涉黄、涉枪、涉毒及刷屏骂帖,管理组可跨版随见随删、临场禁言,并视情上报。
  
  二、涉及意识形态、宗教、热点事件等敏感话题帖子,版主、管理员有权直接屏蔽、删除。同一ID多次贴发此类帖子,管理组有权进行警告、禁言、封号等处理,并视情上报。

        三、六星实行首版负责制,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贴子进行锁帖、屏蔽、下沉,以及对违规帖进行删除处理(非违规帖不得删除,故意扰乱版块秩序的除外)。会员对版主操作有疑问的可向首版申诉,以首版意见为准。对删帖操作有疑问且不服首版答复的,可向大理寺申诉。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9-16 20:42 |只看该作者
坛友们有理由怀疑这是你和马花联手制造的另一起小蓝包事件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4-9-16 20:42 |只看该作者
四、经版主组半数同意(特殊情况下首版有一票权),首版可到议事厅申请版内限时禁言(禁发贴回贴),版内禁言只针对当事ID,不涉其正常马甲,也不限制其进版阅帖。申请时要说明其违规或有利版块建设的合理性,否则不予操作。
  
  五、对恶意曝光、泄露会员隐私的ID,给予15天以上禁言;对恶意进行现实威胁的永久封号,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六、对利用身体器官、性别优势及涉及家人恶骂、恶意诅咒(包话用汉字、谐音、英文、字母等),视情予以禁言。
  
  七、恶意注册侮辱他人的ID,一经发现,予以销号,设置恶意签名和恶意头像等攻击他人的予以禁言,直至整改。
  
  八、以恶劣言行侮辱某一版块或群体,视情给予3天以上禁言。
  
  九、未经发贴者许可,绝对禁止管理员、版主擅自改、编他人主帖、跟帖,否则视情给予3天以上禁言直至下版,管理员加倍处罚;移动会员主帖需有本人申请或首版认为确有移动必要,方可操作。

  十、同一主题内容帖子限发三个版(含马甲发帖),发贴前请注意选择对应版块。超出的一次提醒,二次将调整到“普通会员”组。

        十一、除坛务区版块外,普通版块首版不再挂版其他版块。,普通会员(含马甲)挂版原则不超三个版块。

  十二、会员离开论坛,无权要求删帖及删除ID。
  
  十三、禁言期内以马甲出现继续违规的,被禁言ID和马甲一并加重处罚;累犯加倍处罚;管理员、版主违规加倍处罚直至撤职。
  
  十四、会员投诉须按流程:版内投诉(举报)—版主组视情对涉事帖删屏锁沉和对ID版内禁言—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到大理寺举证投诉—大理寺判决—对大理寺处理不服的,就地向管理组上诉—终审(诉讼主体涉及当事版块首版的,可越级投诉)。

  十五、大理寺为管理组常设投诉处理机构,专职负责对会员投诉处理(详见《六星论坛大理寺投诉规则》)。

  十六、管理员对违反第1、2、5条之紧急情况,以及违反第6、7、8条情节恶劣的,有临场处置权,并报备管理组。

     十七、本《版规》自2023年7月17日起施行,以往规定有与本规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八、本《版规》最终解释权归六星论坛管理组所有。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4-9-16 20:47 |只看该作者

【红袖杂谈金秋包点争霸赛】无敌小蓝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9-16 20:42
四、经版主组半数同意(特殊情况下首版有一票权),首版可到议事厅申请版内限时禁言(禁发贴回贴),版内禁 ...

第一条的规定,指的是“管理组”,不是总监。即便总监有权限,也不能以私人身份公告对相关坛友的处罚。
今天这事儿,是典型的程序不正义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4-9-16 20:48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六条有规定管理员的一些临场处置权,但是情节恶劣没有规定,有点权力灰色地带,就是说管理员认为情节恶劣,就可以处理了。

大理寺面对大理寺之外任何没投诉的违规都是无能为力的。并且大理寺不是执法机构,判决后的处理还是管理员代表管理组来负责执行。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4-9-16 20:51 |只看该作者

【红袖杂谈金秋包点争霸赛】无敌小蓝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9-16 20:48
第十六条有规定管理员的一些临场处置权,但是情节恶劣没有规定,有点权力灰色地带,就是说管理员认为情节恶 ...

临场处理可以,我主要是说飞梅的公告处罚形式,家味太浓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4-9-16 20: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9-16 20:36
1、管理组什么时候通过的决议?请明示。
2、既然是管理组的决议,为什么不用公示公告形式发布?
3、你在 ...


1,管理组建有微信群,今天下午16:00左右一致通过刷屏禁言意见。

2,刷屏禁言并非先例,没必要出公告。六星的公告公示一般用于版规、活动等相对重大事件。

3,飞梅只有版主权限,在红杂版面以版主身份尽告知义务。刷屏禁言违反版规,由管理组决议,与飞梅无关。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4-9-16 20: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9-16 20:38
谁,在什么时间操作的?
是在公告之前还是之后?

禁言操作之后,飞梅在版面以回帖形式告知麻子。

哪位管理员操作不重要,包括大理寺判罚过后都有管理员去后台操作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4-9-16 20: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9-16 20:51
临场处理可以,我主要是说飞梅的公告处罚形式,家味太浓了

你把飞梅等同于整个管理组了,理解你的想法。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4-9-16 20:56 |只看该作者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24-9-16 20:52
1,管理组建有微信群,今天下午16:00左右一致通过刷屏禁言意见。

2,刷屏禁言并非先例,没必要出公 ...

你是说红杂版主处理了华夏版事务?
以后各个版主都有跨版执法权了吧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4-9-16 20:57 |只看该作者
奇怪的是十六条没有规定临场处置的尺度,比如禁言是几天,还是几个月,还是永久,这个貌似不太合理。临场处置之后,应该由有关部门或组织公布处理的最终处理结果和理由。正常来说临场处置无非就是直接禁言或者锁帖,用一个短的期限,为报告管理组,做最终处置留时间。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4-9-16 20:57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为什么不在华夏公布?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4-9-16 21:01 |只看该作者

【红袖杂谈金秋包点争霸赛】无敌小蓝包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24-9-16 20:56
你把飞梅等同于整个管理组了,理解你的想法。

我不在意你的管理组身份,如你所言,是以红杂版主身份发布处罚决定,为什么?案发现场不是在华夏吗?请给出合理解释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24-9-16 21:05 |只看该作者
而且,为什么由你来告知呢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24-9-16 21:07 |只看该作者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9-16 20:57
问题是,为什么不在华夏公布?

理论上应该由管理员在华夏或者大理寺或者公告版公布比较合理。但这个临时处置的规定订得比较粗糙了,没有处置办法、尺度和后续程序。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24-9-16 21: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9-16 20:48
第十六条有规定管理员的一些临场处置权,但是情节恶劣没有规定,有点权力灰色地带,就是说管理员认为情节恶 ...

版面一些突发情况,管理员自觉地避免个人情绪激情处理,一般都会先把情况说明,然后大家商讨一下。

其他一些不具备争议的临场处理,处理完群里会报备。

目前,管理组成员来自五湖四海,在是非对错或者价值观上,及管理权限的自我管理,都比较冷静,还是过得去的。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24-9-16 21:12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告知程序出了错,属于程序不正义,应该予以撤销处罚
唯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管理层维护公共论坛环境的道德坚守和决心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24-9-16 21: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9-16 20:57
奇怪的是十六条没有规定临场处置的尺度,比如禁言是几天,还是几个月,还是永久,这个貌似不太合理。临场处 ...

今天也发现这个漏洞,就是临场处理期限没有明确说明时间和尺度。

既然没有明确说明,那也不能在今天突兀发挥。所以刷屏按之前常规判罚,禁言15天。

公告没出的原因是刷屏禁言为版规第一条,没必要再特地出公告。再则,公告也是很郑重的事,资源不能浪费在这里。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24-9-16 21:15 |只看该作者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24-9-16 21:07
版面一些突发情况,管理员自觉地避免个人情绪激情处理,一般都会先把情况说明,然后大家商讨一下。

其 ...

刚刚看到华夏那边好像终于处理了一些自家兄弟的帖子,这大概也是大家交流之后的平衡方式吧。如果之前华夏首版不是单方面喝彩助攻,而是两面同等对待没有双标处置,事情不会发展到现在这种情况。
至于说到六星是她们的,想删帖就删帖,这真是广场大妈的见识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24-9-16 21: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24-9-16 20:52
1,管理组建有微信群,今天下午16:00左右一致通过刷屏禁言意见。

2,刷屏禁言并非先例,没必要出公 ...

"飞梅只有版主权限,在红杂版面以版主身份尽告知义务。刷屏禁言违反版规,由管理组决议,与飞梅无关。"

飞梅不是管理组的,她咋知道管理组的决定的?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24-9-16 21:17 |只看该作者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24-9-16 20:56
你把飞梅等同于整个管理组了,理解你的想法。

除了一些管理上过于感性之外,别的方面我对你印象很好,不想倒你的版。。
就是想倒也难不是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24-9-16 21:18 |只看该作者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9-16 21:12
既然是告知程序出了错,属于程序不正义,应该予以撤销处罚
唯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管理层维护公共论坛环 ...

事实上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麻子也不是无缘无故刷屏的呀。
那么,源头是什么呢?谁先犯规的?
谁先失职的?
仅处理一个刷屏的与事实不符。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24-9-16 21: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9-16 21:12
既然是告知程序出了错,属于程序不正义,应该予以撤销处罚
唯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管理层维护公共论坛环 ...

告知不当和处罚刷屏是两件事。

可以处罚飞梅告知程序不符规矩,但不能作为撤销刷屏的对等条件。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24-9-16 21:19 |只看该作者

【红袖杂谈金秋包点争霸赛】无敌小蓝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9-16 21:17
"飞梅只有版主权限,在红杂版面以版主身份尽告知义务。刷屏禁言违反版规,由管理组决议,与飞梅无关。"
...

托梦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24-9-16 21: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9-16 21:17
除了一些管理上过于感性之外,别的方面我对你印象很好,不想倒你的版。。
就是想倒也难不是

真可以倒一倒,我蛮看好你的呢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