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把对父母的孝敬称之为爱,中国人把对父母的爱称之为孝敬;其实这样的对比并不是完全的恰当,但用来说明同质和差异似乎也刚好。
孝敬两字,对中国人的内心来说,自然能体会到这种细节:孝:对父母心意的顺从;敬:对父母态度上的恭敬。而西方的LOVE这个词,就会少了这样的直接的领悟,可能LOVE这个词也有顺从和恭敬的内容,但不会那么直接的领悟到,它更像一个这样的领悟:我心里有你的位置。
我们如果要理解东西方文明的差异,从这两个词上能做以上的区别。都是子女对父母的善意,但具体又有不同;这种不同,来自于东西方社会实践的不同。一个善的关系,但在这个善关系下,有不同内容的表现。这个很容易理解,好比南方北方都有植物,但各自的植物并不一样。
中国人过得好好的,可是在西方文明通过科技的手段,在军事上打败中国后,中国人的自卑心爆炸了。我们也想学着说爱,但终究也说不出口,然而荒唐的是,中国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甚至要把孝敬都视为落伍的东西,也要抛弃。这好比北方人,觉得香蕉好吃,而把耐寒的松树砍掉,打算种上香蕉树一样。这种向西方看齐的被启蒙的蠢蛋,正在祸害着中华民族。
人和人之间的善意,并不是人类生活的全部,人和人之间的恶意,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另一个面向。这种恶意,和善意一样,它都超越了动物之间的互相对待的方式。
我们不能因为恶的存在而否认了道德真理的存在,恰恰相反,人类是要把道德真理作为人类文明生活的必然的选择。这种必然选择来自于文明生活自身的规定。这不是人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只要人类声称生活在文明中,向善的道德追求就是必然。所以人类社会必然存在道德真理。所谓真理,就是文明自然的规定。
但如同爱和孝敬一样,道德真理不能在具体层面规定一个文明的条款。它只需要规定子女对父母有善的关系即可,具体的内容,则是被实践所创造的。这种差异本身没有高下之分,有形的差异性,而无质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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