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09| 80
|
关于醉笑投诉蝴蝶结一事最终判定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根据图例,马樱花这是变成普通会员了么? 或者,鉴于榆树书话在诉讼事件中的优秀表现,六星俱乐部就该成立一个陪审团。 建议: 陪审团由“榆园书话”和“远去的烟云”、“但丁”、“长虹踏月”、“张典”等五人组成。 另外,“蝴蝶结”昨天新帖《相面》有影射攻击他人嫌疑,那帖该删。 补充内容 (2019-2-27 09:37): 长鸿踏月,写错ID了,纠正一下。 | |
| ||
|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19-2-27 09:44 谢谢你的解释,我在龙门三个建议按照每季度帖量调整或撤并有关版块的帖子都是她删的事实基本可以确认。 那分组没有别的颜色吗?弄个黑色图标完全合适啊,背后下黑手删帖子,连个系统提示都没有 啊。以前还黑过我十几个ID呢。 就这样的总版,阴人不露齿,合适吗? | |
|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19-2-27 09:46 你是老六星,请教一个问题啊,总版就可以私自两天时间连续三次删除会员的不违规帖子且不给于任何提示或删帖痕迹?远的不说了。我就找在龙门这两天被总版删掉的三个建议帖,给个理由? 六星俱乐部有哪条规定授权说总版可以任意删除内容合法的正当建议帖子的? |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19-2-27 09:51 带什么情绪了?根据版块人气或帖量定期调整版序或撤并运作不佳的版块是六星俱乐部的规定和习惯做法,为什么涉及到“投稿在线”就可以无故删帖而不予解释? | |
|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19-2-27 09:58 不是非要捎上马樱花,而是投稿的主要报刊《滨海时报》沟通渠道不就靠她一人,或者说那个版块就相当于《滨海时报》文学副刊的一个收件信箱,而信箱拥有人是她,不提能行吗? | |
|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19-2-27 10:04 我说的版序调整或版块撤并六星俱乐部历史上只根据流量考核运作吧?这与违规与否无关吧。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19-2-27 10:06 那就得了呗,你们把马樱花的电子信箱于公告区置个顶公示一下,注明投稿者给她发邮件就可以。 | |
| ||
|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公孙小刀 发表于 2019-2-27 10:12 好吧,身为俱乐部文学总管或者说所谓总版,她必须带头执行按照流量考核的调整版序或撤并版块的俱乐部既成制度,而不该对质疑此制度执行不力的帖子私自删除。 定期调整版序或撤并版块,对事不对人,更不能因人设版或因人而异。 就这几句,你好好消化消化吧。 这个制度如果形同虚设,伤害的全部版块和全体会员的观感与积极性,跟不清理“僵尸”版主一样的危害无穷,这是大局需要。懂?! | |
| ||
|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 |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