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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谈论坛之丛林法则。 [打印本页]

作者: 请君入瓮    时间: 2025-9-16 21:01
标题: 浅谈论坛之丛林法则。
争取大多数,是第一要务。

什么文采逻辑结构,统统大一统。

不变态,不足以玩论坛,这个是门槛,古约,杀威棒。

以上为牢骚,以下为正题。

关于取悦,关于取悦。关于取悦。

你踏马神马都不是,就问你生不生气?

也许,有好事者有板有眼告诉你,,,,,哦,他们说的是真的,你真的啥也不是。

万籁俱寂万念俱灰。

举个例子,

就好像论坛没有文采乃至思想比我更好的同志,

那么,为什么要强求呢?

这个就是宿命,

是你的,终归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不得。

中国人甘愿做牛做马,真的好辛苦。



作者: 请君入瓮    时间: 2025-9-16 21:01
晚上愉快!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5-9-16 21:03
这个有点艰深了。

胖兄,你自己解解呢。
作者: 水流云在    时间: 2025-9-16 21:08
快去请老剑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5-9-16 21:18
水流云在 发表于 2025-9-16 21:08
快去请老剑

你艾特下老剑,只要是美女有要求,老剑每秒180公里的速度跑来帮忙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5-9-16 21:28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5-9-16 21:30 编辑

我来自作聪明解一下:

论坛的丛林法则:第一争取大多数,第二变态一点。
如果别人告诉你,你啥也不是,想取悦谁都取悦不了,简直万籁俱寂万念俱灰啊,太丛林了。

如果你觉得自己思想文字天下第一,淡定一点,何必追求别人认同呢,是你的终归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个甚。

中国人就是喜欢折腾,上进啊什么的,牛马。真辛苦啊,太丛林了。
作者: 请君入瓮    时间: 2025-9-16 21:32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5-9-16 21:28
我来自作聪明解一下:

论坛的丛林法则:第一争取大多数,第二变态一点。

摸头。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5-9-16 22:11
请君入瓮 发表于 2025-9-16 21:32
摸头。

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

作者: 老剑    时间: 2025-9-16 22:45
花若叶 发表于 2025-9-16 21:18
你艾特下老剑,只要是美女有要求,老剑每秒180公里的速度跑来帮忙

我怎么说来着:解读小胖,麻子第一,炸哥第二,浅浅第三,在下第四,余者不足道也,服不服都不足道也,这个就是宿命,不要强求,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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