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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传】陈有西的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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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时间:
2025-9-13 10:19
标题:
【人物评传】陈有西的司法担当
陈有西的司法担当
陈有西以京衡律师集团主任、全国律协宪法与***委员会副主任的身份,在司法实践中始终以专业与勇气诠释担当,其身影活跃于重大案件与日常维权场景,成为法治进程中的坚定推动者。
核心案件:以专业叩问司法边界
1.李庄案(2009):重庆打黑风暴中,辩护律师李庄被控伪证罪,多数同行避之不及,陈有西主动接案。他耗时数月梳理案卷,在16小时庭审中提出“律师辩护领地不容随意侵入”的核心主张,直指律师执业权保障漏洞。虽判决未达预期,却让“律师辩护权”成为社会焦点,推动后续相关权益的制度性完善。
2.顾雏军案:针对格林柯尔系负责人顾雏军的经济犯罪指控,陈有西不盲从“既定结论”,带队跨地域调取财务凭证、走访证人,历时数年论证部分罪名的证据缺陷。在涉案财产分配听证会上,他力主区分“合法财产与涉案资产”,为企业家合法权益争取司法界定。
3.王振华案:面对舆论一边倒的声讨,陈有西作为辩护律师,始终聚焦证据链完整性与程序合法性,以“用法律框定正义”的坚持,践行“辩护是为司法公正兜底”的职业理念,顶住压力推动案件在法治框架内审理。
延伸阅读。
还有陈有西为中小企业,即浙江民营企业因被大型企业利用“霸王条款”拖入合同纠纷、濒临破产,帮助企业追回千万欠款。还有陈有西为雷洋辩护案。社会效果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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