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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翻垃圾找手表为什么换不来认可 [打印本页]

作者: 窥天瞳    时间: 2025-7-17 08:55
标题: 翻垃圾找手表为什么换不来认可
        深圳卢女士的孩子把一块电子表放进了垃圾袋,被卢女士当垃圾扔了。这个事情只能算倒霉,没有谁的责任。然而,后续发展出乎人的预料。   
        首先,卢女士打了大同市的12345市民热线反映此事。其次,热线转接到垃圾管理部门,部门领导相当重视,责令两个环卫工人在酷暑之下翻了8顿垃圾,找了4分小时,找到手表物归原主。然后垃圾管理部门领导原以为此事做的有里子有面子,谁知道舆论根本不买账,直接把他和卢女士一同谴责。这件事自始至终到底是谁错了?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就卢女士而言,你不过是一块百十来块钱的电子表,自己弄丢的,再买一块就是了。这点屁事打市政府热线,未免是小题大做。那块手表有什么特殊意义吗?是祖传之物还是定情信物?如果不是,这就是太不把人家的劳动当回事了。
       第二、就垃圾管理部门的领导而言。一个在空调房里发号施令的领导,怎么能体会到垃圾环卫工人的辛苦?你不过是动动嘴,人家就要在烈日下干四个小时。为什么现在中国很多事情都搞不好?就是因为没有共同体验,一个身居办公室空调房的领导永远无法知道民间疾苦,他读了再多的书,有再好的学历也是白扯!
       第三、就环卫工人而言,这个要求明显是不合理的,但是他们不敢拒绝。可能是怕失去工作,即便听说也很长时间没法工资了。作为底层,唯一的优势就是肯吃苦与有血性,缺一样那就只能被人欺负了。如果我是环卫工人,有没有勇气说不呢?我不知道。不过看人家满口大义,可能我的思想高度不够。
       我个人觉得,这件事的妥善处理有两个解决办法:
       第一是领导直接回绝,就说垃圾已经运走,无法寻找,实在抱歉。只不过呢,今天的国人谁会这样好心,在背后给下属着想,还可能替下属背锅?扪心自问,如果我是领导,嗯,也做不到。
       第二是让卢女士和自己来找,否则手表出现任何损坏说不清,环卫工人可以给予一定的配合。这个要求合情合理,不过后续也会引发无数麻烦,因为这样已经得罪了卢女士。如果我是领导,嗯,这个可能可以勉强做到。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7 09:34
她既然能定位,那她自己和家人来找就是了,这种所谓的”服务“绝不值得提倡,什么玩意儿,好几吨垃圾,让人家环卫工人给你翻找一块几百块钱的手表。你说的对,领导有病,直接回绝,垃圾清走了,要找你自己来找。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7 09:42
极端自私自利+庸政懒政层层推脱责任+不拿底层当人+底层不敢反抗

    总之,道德崩溃、规则混乱、口号调门过高,与行为分裂,歧视底层。底层人的劳动也是有价值的,高温酷暑,雇工翻垃圾,最低每小时200元,给钱就翻,不给钱,自己去翻!
作者: 窥天瞳    时间: 2025-7-17 12:16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25-7-17 09:34
她既然能定位,那她自己和家人来找就是了,这种所谓的”服务“绝不值得提倡,什么玩意儿,好几吨垃圾,让人 ...

同意!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5-7-17 12:21
大概率是面子工,因为想要面子的人比较脑残,结果变成了挨骂工程,不然新闻怎么会第一时间爆出来,肯定有人想爆嘛。
你们想什么呢?
作者: 金铃子    时间: 2025-7-17 12:25
我刚打了个电话,没人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5-7-17 13:19


责令两个环卫工人在酷暑之下翻了8顿垃圾,找了4分小时,找到手表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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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不一定是卢女士的诉求,而是垃圾处理部门的主张。

一般丢了东西肯定是要找的,丢垃圾丢出去的,第一时间给垃圾处理不能打电话,一个是让垃圾处理人员留意寻找、另一个就是万一有人捡到上交了,也能找到失主。这个操作更没问题。

垃圾处理部门锦上添花,责令2名作业人员翻找,那是他们的事,精神值得称赞、方法有待商榷。

如果我是丢手表的,我也会打电话去找,希望能找到,找不到就算了。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25-7-17 14:05
经常有客人丢失东西在店里,服务员有时候不注意就收垃圾桶里,有客人找来,他自己翻垃圾桶,服务员没这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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