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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法规的立执守状况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6-28 17:21
标题: 关于法规的立执守状况
            有人评论是: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


作者: 杀手    时间: 2025-6-28 17:41
是 装饰品
作者: 没有原因    时间: 2025-6-28 17:52
杀手 发表于 2025-6-28 17:41
是 装饰品

装饰一下代表有文化,否则怎么和发达国家交往?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6-28 17:56
杀手 发表于 2025-6-28 17:41
是 装饰品

立法很严,但普法不够,很多人一不小心或糊里糊涂的就违法了。

作者: 杀手    时间: 2025-6-28 18:5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8 17:56
立法很严,但普法不够,很多人一不小心或糊里糊涂的就违法了。

关键是 公正严格的执法
没执法环节,再完美的法律也是摆设,是装饰品

作者: 杀手    时间: 2025-6-28 18:5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8 17:56
立法很严,但普法不够,很多人一不小心或糊里糊涂的就违法了。

有人违法不怕,就怕不严格执法
日本的高素质都是源于人品吗?大半也是源于重罚吧

作者: 头把交椅    时间: 2025-6-28 19:03
倘若属实
就是法律工作者,警务人员的失职
一群饭桶,白吃干饭
作者: 杀手    时间: 2025-6-28 19:11
没有原因 发表于 2025-6-28 17:52
装饰一下代表有文化,否则怎么和发达国家交往?

哈哈哈,表面工程,草坪刷成绿色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5-6-28 19:12

挡君子不挡小人—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6-28 19:17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6-28 19:03
倘若属实
就是法律工作者,警务人员的失职
一群饭桶,白吃干饭

你可能因为打麻雀、捉青蛙被判刑,但你根本就不知道相关法律。

作者: 头把交椅    时间: 2025-6-28 19:2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8 19:17
你可能因为打麻雀、捉青蛙被判刑,但你根本就不知道相关法律。

你该跳出井沿
看看外边的天
国民认知你是排尾巴根那一拨
瞎操心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5-6-28 20:4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8 17:56
立法很严,但普法不够,很多人一不小心或糊里糊涂的就违法了。

你的主帖和这个自相矛盾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6-28 21:10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6-28 20:42
你的主帖和这个自相矛盾了~~~

怎么矛盾了?很多乡村里的人,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动物保护,按乡下规矩逮个鸟,没啥,但就被判刑了。江苏有个人,养了很多鹦鹉,办起了鹦鹉园,带动乡亲们致富,央视《致富经》栏目还做了专题报道,结果后来被森林公安抓了,判刑、罚金,鹦鹉全部没收交给南京动物园了,南京动物园斥巨资专门修了个鹦鹉馆。

    还有,企业普遍偷漏税,骑电动车的很多都被没收,是不是被普遍违法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5-6-28 21:2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8 21:10
怎么矛盾了?很多乡村里的人,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动物保护,按乡下规矩逮个鸟,没啥,但就被判刑 ...


养鹦鹉、不杀鹦鹉吃肉,也不行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6-28 23:18
知音 发表于 2025-6-28 21:28
养鹦鹉、不杀鹦鹉吃肉,也不行吗?

只要是养的保护目录上的鹦鹉,都要坐牢。而且,有的养了没事,有的养了就惹事。

   央视《致富经》宣传的江苏这个人,本来是个旅游大巴司机,看到一些景区鹦鹉表演生意不错,就自己养鹦鹉,还跑去泰国弄了些鹦鹉蛋回来孵化,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品种,越养越多,对外售卖或租赁,后来还干脆在村里搞了个鹦鹉公园,有很多品种,几千只,带动村民致富,从来没人找他麻烦。后来,为了招揽游客,他居然弄来两只大猩猩做迎宾小姐,结果有人举报到了省公安厅,被一锅端了,鹦鹉也没放生,放生肯定会死,只好全部交给南京动物园了。南京动物园专门修了个鹦鹉馆,继续养着供人观看。

   哈哈,有没有动物保护法?有!当地森林公安、农业局啥的及时宣传法律、制止违法没有?没有!游客和养殖者遵守法律没有?没有!省公安厅对其没收、抓捕,却允许动物园将没收的鹦鹉继续大量养殖而不放归大自然,是不是选择性执法?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5-6-29 12:3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8 21:10
怎么矛盾了?很多乡村里的人,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动物保护,按乡下规矩逮个鸟,没啥,但就被判刑 ...

你主楼在批评执法。这里又跑偏到普法——而且你所谓的普法,是很特指的一个方面(比如野生动物保护)而已,大多时候的法律,比如不可以杀人放火这类,都是人尽皆知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6-29 15:5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6-29 12:39
你主楼在批评执法。这里又跑偏到普法——而且你所谓的普法,是很特指的一个方面(比如野生动物保护)而已 ...

我聊的是立法、守法和执法。要求守法就必须要普法,人家根本就不知道的法,客观上违犯了,但主观明显无恶意,你去执法、严惩,合理吗?我只是举个典型例子,你敢说你对所有的禁止性法律都明白吗?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5-6-29 16:5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9 15:59
我聊的是立法、守法和执法。要求守法就必须要普法,人家根本就不知道的法,客观上违犯了,但主 ...

你明明是拿特例去遍及,这是偷换概念。而且就算普法到位,天天给你大喇叭呼喊,请问:若非专业人员。你能全部分清一级保护动植物,还是二级保护动植物?

何况我也没说错。你的主帖落在立法、执法,是一个层面。跟帖却生拉硬拽一个“普法”进去,而且还是很专业到近乎生僻的一个法律,这是一个层面的事情么?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6-29 17:24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6-29 17:33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6-29 16:51
你明明是拿特例去遍及,这是偷换概念。而且就算普法到位,天天给你大喇叭呼喊,请问:若非专业人员。你能 ...

请问,非要把普遍违法说成不遵守法规你才能理解是守法问题吗?
    立法后,不宣传普及,造成大量违法的事情还少吗?例如骑电动车的,哪个不是被罚款扣车了才知道什么是合规电动车?不合规你还生产、销售什么?


   你问的好,若非专业人员能弄明白一些法律规定吗?如此,是不是更应该加强普法教育?立法的目的是让大家自觉遵守,而非挖个坑害人!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6-29 17:26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6-29 16:51
你明明是拿特例去遍及,这是偷换概念。而且就算普法到位,天天给你大喇叭呼喊,请问:若非专业人员。你能 ...

你认为我们的普法教育不是很差吗?国民接受普法教育的途径、时长够不够?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6-29 17:29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6-29 17:32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6-29 12:39
你主楼在批评执法。这里又跑偏到普法——而且你所谓的普法,是很特指的一个方面(比如野生动物保护)而已 ...

我聊的是法律的立执守!不能一个一个聊?我这一段单独聊守法,所谓守法,就必须知法,要想知法,就必须普法。是我扯偏题了,还是你理解能力太差了?举例当然要选典型,杀人放火那些都知道是犯法的,还用举例?
  你纯粹是找皮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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