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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该轮到不主流发主帖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28 17:26
标题: 该轮到不主流发主帖了
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5-5-28 17:27 编辑

       我那主帖,多少字没数过,应该不少于五千字。

       不主流不会蠢如高隐,一点最基础的社会学概念都没有;脑子里也不会只是稀屎。不主流永远都只有他嘲笑别人的份,网友传说中的第一巴图鲁,六星堂而皇之的大宗师。

       那么,就请不主流也来发个主帖,集中而明确地表述下自己观点,或者哪怕反驳本战鸡的主帖也行。总之有请不主流一举洗刷掉二十年来只有口水跟帖、从没像样主帖的耻辱,也彻底洗刷掉不学无术的论坛小丑混混的不良形象。字数,没有五千,至少也得整出三千吧?要有逻辑性,有理论的基本功底。

      不主流,赶紧拿出平时极度无知又无畏的勇气来,写主帖,系统地正面阐述。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5-5-28 17:29

下战书了,擂鼓助威——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28 17:32
比如,不主流可以继续以之前忽悠 @金豆豆 老师的所谓过度法治即为过度刑罚为课题,专门系统地展开谈谈。
脑子实在空空如也的时候,可以请教参考下机器人。不过先要看清,机器人到底是帮得上你说话呢?还是反而会抽你嘴巴?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28 17:35
如果你的蠢话需要专门开帖讲解的话,那就是写给蠢如你高隐的人看的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28 17:4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28 17:35
如果你的蠢话需要专门开帖讲解的话,那就是写给蠢如你高隐的人看的

你的蠢话是一箩筐一箩筐的。这里随手举你一个蠢话的例子:过度法治和它的定义“过度刑罚”。
你不服可以开主帖展开给自己辩护下。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28 17:54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28 17:44
你的蠢话是一箩筐一箩筐的。这里随手举你一个蠢话的例子:过度法治和它的定义“过度刑罚”。
你不服可以 ...

你的蠢病,别让我吃药
你听不懂就蠢死你算了
蠢死你之前,再提醒你一下,“过度刑罚”是过度法治的一种情况,不是它的定义,这是在指证你一句人话都听不懂,准确复述一下别人观点的能力都没有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28 17:5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28 17:54
你的蠢病,别让我吃药
你听不懂就蠢死你算了
蠢死你之前,再提醒你一下,“过度刑罚”是过度法治的一种情 ...

行,就算只是一种情况而非定义。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28 17:59
另外我不得不提醒你,啊哩哩啊主帖中,对你“掠取他人财物自由”的霍布斯理论来源的解释,已被我和真方子揭露只是啊哩自己的认知不清。你紧紧抱住的救脸稻草之一,已经没了。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28 18:00
接下来我倒真想看看,啊哩真的会混乱到一样认同“过度法治”?还连带认同“过度刑罚”居然可以成为其中一种情况?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5-5-28 18:07
等着看他主帖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28 18:11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28 17:59
另外我不得不提醒你,啊哩哩啊主帖中,对你“掠取他人财物自由”的霍布斯理论来源的解释,已被我和真方子揭 ...

好,我建议你俩乘胜追击,准确好更多口水骂啊哩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28 20:16
寒假 发表于 2025-5-28 18:07
等着看他主帖

他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还等他主帖呢。等来的照样还是狗屁不通、不知所云的连篇笑话。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5-5-28 20:41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28 17:32
比如,不主流可以继续以之前忽悠 @金豆豆 老师的所谓过度法治即为过度刑罚为课题,专门系统地展开谈谈。
...

他啥时候忽悠我来着?我都没有什么感觉呢。。。。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5-5-28 20:42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5-28 20:41
他啥时候忽悠我来着?我都没有什么感觉呢。。。。

能忽悠我的,都是比我聪明的——让忽悠来得更猛烈些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5-5-28 21:06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28 20:16
他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还等他主帖呢。等来的照样还是狗屁不通、不知所云的连篇笑话。


你猜不主流主贴标题是啥?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29 11:13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28 18:00
接下来我倒真想看看,啊哩真的会混乱到一样认同“过度法治”?还连带认同“过度刑罚”居然可以成为其中一种 ...

你蠢在不知道法治是中性词
所以你成了人类智商下线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29 11:3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29 11:13
你蠢在不知道法治是中性词
所以你成了人类智商下线

       思维低级如你这种蠢货,才除了点小学生都会玩的词性把戏,就没别的能耐了。

       即使玩词性你照样也是被碾压的档次。

       法治作为现代文明象征的名词之一,妥妥就是一好词。通常所谓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人全公正等等,无不都是好词。

       能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个个都是好词,要不然没理由成为核心价值。

       能成为普世价值的,也理所当然都是好词。它们无不都是现代文明基本的应然规范。

       甚至一般的法制和秩序这种以中性词义为主的词语,很多语境下,相当程度上,照样也是好词。

       比如当我们说要加强法制建设,或者要健全法制的时候,这里语境的法制,就是褒义上的使用。不是好的有用的东西,建设来干嘛?健全了干嘛?

       工具就如房子、道路一样,无所谓褒义贬义。有的甚至如刀枪,既能方便生活和安全,但也能用来作案。看起来工具就更中性了。但工具本身只要对人们形成有用而有益的价值,那么它就是好的,褒义的东西。

       法制和秩序当然也是一种工具。正常社会,法制和秩序本身就有利于人类社会政策运行,因而当然就是个好词。尤其在一个社会混乱无序的情境下,法制和秩序就更是个好词,为很多人所需求并期待,是一个稳定和谐社会所必备的条件。

       这些道理,你这种百年不遇的奇葩怎么可能明白???
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时间: 2025-5-29 12:11
知音 发表于 2025-5-28 17:29
下战书了,擂鼓助威——

我跟老大是看热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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