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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治=自由 [打印本页]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5-3-29 15:10
标题: 法治=自由




美国宪法修正案曾有27个,因为修正案21删除8,所以现在实际上剩下25个。

25个修正案里,第14/15/19/26案可归于法案1。


所以说,攸关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的修正案可分为两类:

法案1:意志自由
法案2:人身安全


照这么看来,美国的个***利也不见得多么自由:因为法案2说它是保护个人自由也行,说它妨害个人自由也行;其他国家没有类似法案2的个人自由,实际上丝毫不影响个人自由。法案2完全可以视为美国警察部门的渎职也就是妨害公共安全。

法案2其实是个毒瘤。吸食大麻自由,同性婚姻,与法案2一样,实际上都是违反自然法的。

违反自然法的事情竟然上升到宪法修正案2,归根到底是修正案1出问题:

修正案1的“意志自由”本身充满自相矛盾,既维护自己的意志自由,却也放任对抗公权力的意志自由,甚至可以侵犯其他个体自由。


修正案1有积极意义,修正案14/15/19/26可视为其历史发展。修正案1和2又有其弊端,带来不可估量的社会治理的内耗与低效。既损害法治,也妨害自由。
















作者: 薄荷味    时间: 2025-3-29 17:56
坐沙发上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薄荷味    时间: 2025-3-29 17:57
中国的法律我也没学好呢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5-3-29 20:40
我们谈自由,通常混淆自由这个词的内涵。
多数人谈的自由,停留在它的原始概念: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所以,一谈到法律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限制,就容易从“法律限制自由”的矢量出发。
但,有些人对自由这个概念的限定,是从“人的权利”出发的,它从一开始就抛弃“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不善的那部分,它只强调“权利”的部分,而且先确定了“权利”是善的。
所以,当他们使用这个概念谈论自由,你会发现,法律是对此种“自由”的保护。此处他们使用的“自由”这个概念,和“天赋权利”这个概念接近。
当我们谈论自由的时候,应该先搞清楚,我们使用的是什么内涵。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5-3-30 06:31
论金 发表于 2025-3-29 20:40
我们谈自由,通常混淆自由这个词的内涵。
多数人谈的自由,停留在它的原始概念: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所以 ...




独具慧眼,瞅得准,说得明白~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5-3-30 06:33
薄荷味 发表于 2025-3-29 17:57
中国的法律我也没学好呢




法律也是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跟数学或文学在根子上都是通的。

你通文学,一通百通,法律上的道理也即无碍~




作者: 薄荷味    时间: 2025-3-30 16:49
徐公孰 发表于 2025-3-30 06:33
法律也是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跟数学或文学在根子上都是通的。

你通文学,一通百通,法律上的道 ...

嗯,以后慢慢试试

作者: 薄荷味    时间: 2025-3-30 17:13
论金 发表于 2025-3-29 20:40
我们谈自由,通常混淆自由这个词的内涵。
多数人谈的自由,停留在它的原始概念: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所以 ...

多了一些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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