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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左手是鱼,右手是熊掌,中间是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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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尝曰
时间:
2024-12-14 21:38
标题:
左手是鱼,右手是熊掌,中间是自洽?
孟子的前提,是熊掌和鱼必须二选一的情况,而不是说,有可以兼得的可能。
如果能兼得,为何不得呢。
所谓比喻,是取二物形似。
所谓类比,是指二事理似。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2-14 21:48
本来就说了啊:“二者不可得兼”。
作者:
尝曰
时间:
2024-12-14 21:56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2-14 21:48
本来就说了啊:“二者不可得兼”。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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