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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左手是鱼,右手是熊掌,中间是自洽? [打印本页]

作者: 尝曰    时间: 2024-12-14 21:38
标题: 左手是鱼,右手是熊掌,中间是自洽?
孟子的前提,是熊掌和鱼必须二选一的情况,而不是说,有可以兼得的可能。

如果能兼得,为何不得呢。

所谓比喻,是取二物形似。
所谓类比,是指二事理似。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2-14 21:48
本来就说了啊:“二者不可得兼”。
作者: 尝曰    时间: 2024-12-14 21:56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2-14 21:48
本来就说了啊:“二者不可得兼”。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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