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 发表于 2024-11-4 11:56
你说的这个是偶态,过于戏剧化的情节
不符合生活常识
知音 发表于 2024-11-4 11:56
你说的这个是偶态,过于戏剧化的情节
不符合生活常识
西北 发表于 2024-11-4 11:57
不是和你另贴说的几乎一样吗?
知音 发表于 2024-11-4 11:59
这个和我说的那个性质不一样吧,好像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1-4 12:00
因为你那个例子并不恰当
知音 发表于 2024-11-4 11:59
这个和我说的那个性质不一样吧,好像
西北 发表于 2024-11-4 12:01
我说的是平反冤案的那个。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1-4 12:02
你提的问题,跟我转载的人家小姑娘文字的意思,性质也不一样。
你的例子只是警察个人行为,人家姑娘讲 ...
知音 发表于 2024-11-4 12:04
不是不让说国家体制吗
知音 发表于 2024-11-4 12:04
不是不让说国家体制吗
知音 发表于 2024-11-4 12:04
不是不让说国家体制吗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1-4 12:05
就当所有例子都发生在印度
我真很好 发表于 2024-11-4 12:10
知音大哥就这么可爱~
西北 发表于 2024-11-4 12:12
我觉得很多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不适合聊政治话题。
西北 发表于 2024-11-4 12:12
我觉得很多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不适合聊政治话题。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1-4 12:14
可悲的是许多大老爷们也是那般腐儒见识,连个小姑娘都不如。
我真很好 发表于 2024-11-4 12:15
有木有不敢说的可能?其实门儿清?原因你懂的~人这一辈子谁不想安安稳稳的过~惹不起的不惹~
知音 发表于 2024-11-4 11:59
这个和我说的那个性质不一样吧,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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