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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花若叶的红袖大区版规 六星之福还是祸? [打印本页]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1:01
标题: 花若叶的红袖大区版规 六星之福还是祸?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0-24 13:04 编辑

红袖史上灿烂一页 花特兽卅日复辟OR三年花朝?
捉刀:司马小迁

红袖“高度自治”出自管理组24-09-23日的《红袖区调整公告》,文中并无任何附加界定。
这是否意味着红袖大区管理员花若叶就可以为所欲为呢?
哪怕文盲,只要还有common sense (基本常识),即知答案。

显见,红袖高度自治不等于上不封顶——绝对不受限制。这个小道理本不言自明,这应该也是管理组吝啬到除 “高度自治”四字,无任何定义或其它界定的基本原因。

中国五个自治区自不必说,就是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港澳(甚至拥有部分参与国际事务权)也必然受“基本法”及此后全国人大通过的各项适用港澳特区专门法规管辖。

但红袖大区特首花若叶这位“非法盲”“懂法者”所炮制的《红袖大区版规》却远不是这么回事。在公某算不上清澈的眼眸中,也是戳在红袖中心广场的一栋违章怪兽建筑。

十五年前六星诞生之初,元勋们以法治理念为圭臬创建的大理寺,被花特兽一句话就在红袖大区废除了。这意味着,即使有版友在红袖被虐待至死,大理寺也管不着,六星管理组也只能干瞪眼。你不信?容公某条分缕析。

1】花若叶版规中有一条“会员对执行版主操作有疑问的可向首版申诉,以首版意见为准。对于版主操作有疑问且不服首版答复的,可在版面向红袖大区管理员申诉。”然后,就没然后了。

在其回应某版主主帖和跟帖中,他明确廓清道:“我已提醒过,红袖大区没有大理寺,大理寺是六星其他区机构,审不了红袖的案子”!

够明白了吧,花叶子既是特兽,又是最高法官——进了红袖地界,所有人的生死,都由他花叶子说了算。立法、执法、最高行政权都集于他花五尺手中,甚至之字不提回避、上诉等机制。换句话说,他特兽可审自己,且他的判决就是终审。这是上帝才拥有的权力。

花若叶打出“高度自治”的幌子,就可以如此狂妄吗?十足的无法无天!

更严重的是,这相当于港澳特首视中国最高法院如无物!而事实是,港澳特区某些特殊案子须交由最高法院组织法庭审理——已有现实案例。

那花叶子为何会如此令人大跌眼镜呢?
答案很简单,虽然他也坐镇大理寺一年有余,但其画皮下的真相还是法盲一枚。如若有疑,接着看其法盲思维的进一步暴露。

2】花叶子原话“红袖大区高度自治,设定大区版规,与之前(六星)版规有差异的按大区版规执行”。
滑天下之大稽!按他这意思,红袖区版规完全不受六星版规制约。这相当于:港澳地方法规可肆意与全国人大通过的“基本法”相抵触。

这暴露了花叶子完全没有法效位阶的基本概念。法律体系的基本常识是,上位法高于下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相对于六星版规,红袖大区版规属下位者,不得与处于上位的六星版规抵触。两者间如有不一致,也只能是红袖版规遵从六星版规,而不是花叶子口中的“与之前(六星)版规有差异的按(红袖)大区版规执行”。

红袖版规虽然适用于四个分版,基本上与其它版块版规处于同位,在各自范围内施行。只是考虑到红袖的自治地位,在某些条款上可以有特别规定。但这类特别条款不意味着容许与处于上位的六星版规相抵触。

不客气地讲,花叶子炮制的这版红袖版规,实属法盲版规典型标本。无论从红袖大区版友的利益出发,还是从六星管理者角度通盘考量,都是荒诞不经的。

客观地看,花氏版规根本不是神马“高度自治”。捅大词儿的话,这无异于搞红袖独立,国中之国。
而要害在于:花若叶给自己规定了无任何制约的上帝权力——六星法人非慈禧色妞妞也望尘莫及。至于沐浴花特兽阳光雨露的红区人成了啥,已经无需想象力了。

难免令人尴尬的是,花特兽处心积虑,巧用红区版规这剂特效麻醉药,不仅麻醉了红区人民,亦麻翻了六星管理层。几乎没人意识到,如划水鸭子般优雅的红区特兽,实乃一打伞之五尺花和尚---无法无天+不要FACE!

3】红袖史上灿烂一页
红袖人高举反六星专权、要红区民主的伟大旗帜,历经长达千天艰苦卓绝、惊心动魄、险象环生、荡气回肠、史诗级漫长岁月斗争,终于迎来了22世纪的自由---花和尚独-裁!

公某涉嫌一点也不英明地指出,这不过是花五尺有计划、无组织,有幻觉、无后宫之山阴公主版花花肠子小爆发而已。倘若红区人继续麻痹下去,花特兽挟卅日复辟零阻力之余威,得寸进丈,三年花朝之梦不日将以小黄鸭巡游六星之优雅意象发轫。

现在唯一尚不清楚的是,以糊涂小炸炸为代表的红区VIP瓜客兼花粉们是否回过味来:红袖、六星仁儿三百回呼吁、提醒、规劝都没用,花特兽就是要飘到天上---找上帝感觉;就是要膨胀无尺---体验老子天下第一快感。

这就绝非公某对其扔N只靴子、M次敲其兽脑壳就能奏效滴。红区人收拾心情,准备第二次长征吧。或许再历经千日卧薪尝胆,通过可歌可泣、惊天地泣鬼神般奋斗,大概率能迎回红区非自治的温情曙光!

4】终审科学结论
为避免冤假错案,特援引22世纪最先进的鸭子归纳法,对花若叶这位“懂法者”、“非法盲”进行科学测试:
他看起来像法盲,呱噪起来像法盲,作文行事也像法盲,花叶子就是法盲。钦此。

最后,简直不要太讽刺,把花特兽指责屏蔽其兽语版主的话,连标点都无需改,用到其五尺之身,比私人定制更贴切,堪称严丝合缝:
“身为红杂管理者怎能像法盲一样,一次不知,两次不晓,还满不在乎?”

Over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1:01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0-24 11:04 编辑

附赠小镜头:

在花叶子的任命公告帖后,铁帽子管理员天涯与新鲜出炉的花特兽有段颇有预见性的小对话:
花若叶:他(天涯)都跟一女的道歉八百多次了
诗意天涯:都怼回去了没起作用
花若叶:(天涯)上次还跟我发牢骚,又要道歉了,又要道歉了,头发都薅掉一半了
诗意天涯:这种敢作敢当的精神,很值得像你这种管理新人学习啊
{画外音:铁帽子的含泪忠告,刚出生的特兽会听进去吗?会吗?会吗?会吗?……}
-----------------

另据路边社最新消息,非慈禧色妞妞正在寝宫与小涯子密商戡乱大计。焦点问题是,怎样严惩图谋僭越,分裂六星之祸花特兽?尚在借助AI评估车裂VS宫刑的成本与社会收益中。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0-24 11:06
司马小迁是你笔名?
比司马迁还少了点啥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10-24 11:11

你不想想,这就是:六星法人色妞妞特许的呀。。。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1:11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0-24 11:06
司马小迁是你笔名?
比司马迁还少了点啥

这漏洞挑不成,前面用的是“捉刀”,非公某,嘿嘿~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1:12
知音 发表于 2024-10-24 11:11
你不想想,这就是:六星法人色妞妞特许的呀。。。

正好让色妞一起亮个相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10-24 11:16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1:12
正好让色妞一起亮个相呗



这一切,大概建立在一个我们看不见但能感觉到的口头承诺上(我猜的)。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10-24 11:17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1:12
正好让色妞一起亮个相呗



当然,一直没有“高度自治”的正文出现,估计也是不好界定吧。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0-24 11:23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1:11
这漏洞挑不成,前面用的是“捉刀”,非公某,嘿嘿~

管他司马大迁还是司马小迁,都是宫里立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10-24 11:26

你提出了一个大家都小心翼翼绕着走的课题

一旦较真就涉嫌针对,不较真又无法执行,全靠自觉。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1:29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0-24 11:30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4-10-24 11:16
这一切,大概建立在一个我们看不见但能感觉到的口头承诺上(我猜的)。
我来六星初期,除了长江,就是在红袖玩儿
当时,曾就这个问题与大学问论辩过

当时红袖人也说,有高度自治的口头约定,但大学问迟迟不肯拿出来
最后,拿出来的东东,我一看就笑了,正好不支持什么高度自治

相反,当年临窗独饮因为这份约定(好像是3点),被一些红袖人骂丧权辱国(大意)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10-24 11:31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1:29
我来六星初期,除了长江,就是在红袖玩儿
当时,曾就这个问题与大学问论辩过



如果高度自治是版主对骂人视而不见,只能是默默地,怎么可能上的了台面呢?

作者: 蒙衣客    时间: 2024-10-24 11:31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0-24 11:23
管他司马大迁还是司马小迁,都是宫里立

简直妙不可言,手掌都拍红了

(听说,不懂得适而可止,一味得理不饶人者,最后多数都会舞出令人所不齿的兽姿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1:3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0-24 11:23
管他司马大迁还是司马小迁,都是宫里立

你也只能无根据乱猜一下

你没法儿否定:完全可以另有高人捉刀,只是以公某的账号发出而已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1:36
知音 发表于 2024-10-24 11:31
如果高度自治是版主对骂人视而不见,只能是默默地,怎么可能上的了台面呢?

按现在的花叶子版规,理论上,红袖大区完全可以为所欲为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10-24 11:39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1:36
按现在的花叶子版规,理论上,红袖大区完全可以为所欲为



民不举官不究,难的糊涂算了

起码我是这么想的。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1:47
蒙衣客 发表于 2024-10-24 11:31
简直妙不可言,手掌都拍红了

(听说,不懂得适而可止,一味得理不饶人者,最后多数都会舞出令人所不齿 ...

提醒一下,本篇完全是在讨论红袖大区版规是否合理合法这个严肃问题。

而这份所谓的红袖大区版规,无论是谁制定的,都是荒诞不经的东东,挨批也是必然

而糟糕的是,红袖或整个六星都在视而不见

花这么多笔墨辨析、提醒,早超出了敲他脑壳的狭隘臆测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想明白了,再发言不迟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1:52
知音 发表于 2024-10-24 11:39
民不举官不究,难的糊涂算了

起码我是这么想的。

论坛就是发表看法的地儿,正所谓,路不平,众人踩


谁的老虎屁股还摸不得了?公某不信这邪

作者: 蒙衣客    时间: 2024-10-24 11:53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1:47
提醒一下,本篇完全是在讨论红袖大区版规是否合理合法这个严肃问题。

而这份所谓的红袖大区版规,无论 ...

借题发挥的事儿,应该很多人都没少干过,来点心照不宣又何妨?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2:02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0-24 12:03 编辑
蒙衣客 发表于 2024-10-24 11:53
借题发挥的事儿,应该很多人都没少干过,来点心照不宣又何妨?
不要以你之心,度他人之腹,行吗?

红袖大区“高度自治”正式出台,红袖荒谬版规随之面世,这是六星史上第一回吧?

按你的意思,就因为花叶子曾口出兽语,公某不客气地教训过他,面对六星史上最恶劣的版规,我反而不能评论了?

这是什么道理?又是哪家逻辑?请你不吝赐教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24-10-24 12:09
你老是揪着他干嘛呢?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2:14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0-24 12:15 编辑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4-10-24 12:09
你老是揪着他干嘛呢?
唉~,这帖揪的是红袖大区版规(见楼上),真不是要揪他,
但毕竟是他一手制定的,没法不提他

作者: 蒙衣客    时间: 2024-10-24 12:19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2:02
不要以你之心,度他人之腹,行吗?

红袖大区“高度自治”正式出台,红袖荒谬版规随之面世,这是六星史上 ...

我的意思很明显,借你帖子问问不主流,那种事态存不存在。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10-24 12:19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1:47
提醒一下,本篇完全是在讨论红袖大区版规是否合理合法这个严肃问题。

而这份所谓的红袖大区版规,无论 ...


《红袖大区版规》中的第一条,就相当于香港的《国安法》,明确规定了六星的管理组对危害六星的事项具有绝对管辖权。

其二,花若叶起草的《红袖大区版规》,有公示期,也在红袖4个板块征集了很多意见在其中,程序正义。

而相反的是,临窗那个《国学堂版规》才是荒诞不经的流氓版规啊。

这两个版规从出台程序到内容,你比较一下。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2:26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0-24 12:30 编辑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10-24 12:19
《红袖大区版规》中的第一条,就相当于香港的《国安法》,明确规定了六星的管理组对危害六星的事项具有 ...
临窗那个我还没来得及去看

红袖大区这个,既然有公示期,严重漏洞如此之多,都没人指出,那就更悲哀

整天哭着喊着要民主,要平等,要权益

遇到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恶劣版规,反而无所谓了,都是民主叶公?

另外,程序合法,只是最低要求。作为版规,程序反而其次,内容才是关键

至于红袖版规第一条正确,也不能成为无视其它更严重漏洞的借口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24-10-24 12:32
花若叶咋得你了?天天拿个小皮鞭跟后面抽。不觉得浪费时间在这上面很可惜吗?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2:32
蒙衣客 发表于 2024-10-24 12:19
我的意思很明显,借你帖子问问不主流,那种事态存不存在。

只要你自己信就行

另外,我得谢谢你给我机会说出本来没机会说出的话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2:34
梧桐花开 发表于 2024-10-24 12:32
花若叶咋得你了?天天拿个小皮鞭跟后面抽。不觉得浪费时间在这上面很可惜吗?

批评的很有道理,接受。

不过,这篇的意义远不是拿个小皮鞭跟后面抽他可比的,还请明察

作者: 蒙衣客    时间: 2024-10-24 12:35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2:32
只要你自己信就行

另外,我得谢谢你给我机会说出本来没机会说出的话

说不定那种事态还真的会出现呢,就让时间去验证吧。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2:50
蒙衣客 发表于 2024-10-24 12:35
说不定那种事态还真的会出现呢,就让时间去验证吧。

你的说法肯定有代表性,说我没想过是假的

这个帖子早在我对花叶子恶言发第一个主帖前就有了轮廓,直至今天才发,正是考虑到你代表的意见

这个帖子原来也不是这个样子,这两天一直在兑水,多些调侃成分,否则过于生硬。

最后,把“小镜头”等挤到沙发楼了

作者: 蒙衣客    时间: 2024-10-24 12:57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2:50
你的说法肯定有代表性,说我没想过是假的

这个帖子早在我对花叶子恶言发第一个主帖前就有了轮廓,直至 ...

言尽于此,君且斟酌

午安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3:00
蒙衣客 发表于 2024-10-24 12:57
言尽于此,君且斟酌

午安

谢谢顶帖!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10-24 14:15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0-24 12:26
临窗那个我还没来得及去看

红袖大区这个,既然有公示期,严重漏洞如此之多,都没人指出,那就更悲哀

其实我觉得很好理解。

香港法律跟大陆不一样。港区除了违反《国安法》,大陆高法没有管辖权。就好比《红袖大区版规》除了第一条外危害六星安全外,六星没有对红袖大区的管辖权。

花若叶就相当于港区的高法。

另,有空你研究研究临窗那个版规,我恍惚间回到封建王朝,时光倒片了2000年的感觉。这感觉很奇妙啊。哈哈!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0-24 17:04
呵呵,公理兄没完了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19:40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0-24 20:07 编辑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0-24 17:04
呵呵,公理兄没完了
下雨天打孩子,晓得不啦

关键是,这熊孩子完全不上道,自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有错,更别指望向任何人说声对不起金豆豆等无非是从关系不错的角度提个醒,在他那狭隘小心眼里,就成了情感绑架,明言跟人家割席断袍

直至前天,虽无脸来我帖后狡辩,却仍躲进八目帖楼内,继续吐酸水,对我射冷箭呢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0-24 20:01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10-24 14:15
其实我觉得很好理解。
香港法律跟大陆不一样。港区除了违反《国安法》,大陆高法没有管辖权。就好比《 ...
我可以说句绝对的话,红袖区版规是六星第一恶版规,没有任何服人理据可以为其辩解

【香港法律跟大陆不一样。港区除了违反《国安法》,大陆高法没有管辖权。
这条不对。除《国安法》,香港还有“基本法”,香港选举制度也必须经由全国人大批准

【就好比《红袖大区版规》除了第一条外危害六星安全外,六星没有对红袖大区的管辖权。
这正是最大的漏洞所在——此恶版规为花特兽合理合法地在红区搞个人独-裁铺平了道路!
而六星管理层也只能对其为所欲为劣行干瞪眼——因为没有任何制约机制!

【花若叶就相当于港区的高法。

这条也说不通。港区高法起码有回避制吧?
何况,某些特别讼案,港区高法也没权拍板,而须交内地最高法院介入。
而按照花版规,首先无需回避涉及他自己的案子;要害是,他是终审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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