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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清律,它是“律条”,不是Law [打印本页]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4-9-12 08:34
标题: 大清律,它是“律条”,不是Law
(1)        大清律,它是“律条”,不是Law
(2)        第二,善法(良法),一定是与“元法学”,也就是“法理基础“紧密相连的。
“恶法“在元法学基础上,是非常不符合人类理性与逻辑学原理的。
(3)        前苏联的法律,据说它也有它们的“元法学”,据说这种“元法学”就是错漏百出,不值一驳的,这个有待求证。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4-9-12 08:34
@西北


我那个帖子,太卡了。

重开一个回你。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9-12 08:36
本帖最后由 西北 于 2024-9-12 08:38 编辑

塔利班是大清余孽?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9-12 08:38
以前听说过白马非马论。

楼主这是要创立一个劣马非马论啊。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9-12 08:40
law
noun

the system of rules which a particular country or community recognizes as regulating the actions of its members and which it may enforce by the imposition of penalties.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9-12 08:41
楼主,看来你是真卡。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4-9-12 08:41
恶法非法,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用语。


“恶法”是指形式上是法律,或者说以法律形式公布的政府规条,实质上这种“恶法"实现的是政府的”恶“或者是统治者的”恶“。
因此称之为”恶法“。


有”恶法",就有善法,良法,这里就不展开了。


我所重点强调的是,“恶法”是一种形式上的“法律”,它不是真正的法律,也可以说,真正的法律几乎都是”良法;因此,”恶法非法“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9-12 08:43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4-9-12 08:41
恶法非法,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用语。

既然是经典,不妨说说出自何经何典。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4-9-12 08:43
西北 发表于 2024-9-12 08:40
law
noun

我如果是秦始皇,我制定《大秦律》

《大秦律。第21条》规定:每年必须要焚书一次,坑杀儒生一次。


请问这位“西北”,《大秦律》是不是法律?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9-12 08:44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4-9-12 08:41
恶法非法,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用语。

5楼,law的解释,和你说的这些都不沾边。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9-12 08:45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4-9-12 08:43
我如果是秦始皇,我制定《大秦律》

《大秦律。第21条》规定:每年必须要焚书一次,坑杀儒生一次。

是啊。那不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4-9-12 08:50
西北 发表于 2024-9-12 08:45
是啊。那不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

你就回答这个问题就行了:《大秦律》是不是Law?

作者: 德洛丽丝    时间: 2024-9-12 08:51
恶法非法,  这里的前后两个法字,定义上不是同一的。

前面这个法,是实定法,具体的法规和律令;后一个法是法则,有规律的含义。了解西方法学的,应该知道Law最初的意思隐含有“自然法则”,“万物的规律”之意思。  帝王的意志也不能违背而是要服从这些法则和规律,否则“宇宙的运行就会失衡”。
作者: 德洛丽丝    时间: 2024-9-12 08:52
仅仅遵纪守法(实定法),并不是法治。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9-12 08:53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4-9-12 08:50
你就回答这个问题就行了:《大秦律》是不是Law?

是啊。按5楼的定义,妥妥地完全符合呀。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4-9-12 08:53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4-9-12 08:54 编辑
德洛丽丝 发表于 2024-9-12 08:51
恶法非法,  这里的前后两个法字,定义上不是同一的。

前面这个法,是实定法,具体的法规和律令;后一 ...

西塞罗最早开始创立“自然法”的概念。

后来古罗马创立的《万民法》这种普世性的法律, 就来自于西塞罗的法学思想。

而西塞罗的法学思想,又来自于斯多葛学派。

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时间: 2024-9-12 08:54
支持:苏间俄细,祸国殃民。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9-12 08:58
西北 发表于 2024-9-12 08:36
塔利班是大清余孽?

你没看明白楼主意思。楼主举大清律这个例子,跟现在的塔利班一样,都是为了说明它们是恶法,而实际上这样的恶法不符自然法,因而是非法的,也即他所说不是law的意思。
作者: 德洛丽丝    时间: 2024-9-12 09:06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4-9-12 08:53
西塞罗最早开始创立“自然法”的概念。

后来古罗马创立的《万民法》这种普世性的法律, 就来自于西塞 ...

是不是西塞罗明确了自然法这个概念,不重要。 早在苏美尔时期,当时的人们早已有了这种思想。中国也一样,帝王之上还有“天”, 法和律其实也是分开的。世界各地细节虽有差异,但主要逻辑还是相通的。
这种思维方式是根植于人类对世界的认知的。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9-12 10:10
(1)        大清律,它是“律条”,不是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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