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十三州 发表于 2024-9-10 05:59
与祖国北京时间几个小时的时差?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07:30
有个简单的逻辑
这野狗理论需论证野狗是厌恶排泄物的
当然,相信楼主为野狗当知野狗之喜恶,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07:37
仔细看看阿牧那篇雄文
先打破官民的对立
再从文化上捋腐败的基因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07:33
让我有一丢丢愤愤的是
阿牧一个叱咤风云的名人
让你搞错了人名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0 08:59
哈哈哈哈~,你这是继续跟自己过不去的节奏:
你的意思,王公自称孤、寡,是厌恶之?!
否则何需论证“野 ...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09:15
你的见识在于浅薄
这句话有很多版本
有王公以自名,王公以自谓和以为称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0 09:22
哈哈~,你继续找各种理由辩解,诸如,从古至今对老子这句话的翻译都是错的!就你阿牧唯一正确! {:1_22 ...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09:41
你的无常识,无逻辑
关键经人指出还咬定青山不松口的特质
很适合野狗理论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0 09:56
这种零技术含量的口水狡辩,除了展览造型的不堪,能丝毫找补你连续两次的逻辑翻车吗?
这种天真倒也 ...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10:04
对于你的逻辑世界
他是翻车的
你不谋与众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0 10:06
继续展览死不认错的光辉形象!请继续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10:20
我可以给你再讲深入点
从前面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讲起
你谦虚点,恶补下逻辑思维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0 10:25
你就是把道德经全搬出来,就能掩盖你的两次逻辑翻车吗?
醒醒吧,逻辑这个东西很硬,有棱有角,妄图 ...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10:32
你起码应该四顾
看看谁说你的逻辑对了
羞耻心不能慎独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0 11:49
哈哈~,逻辑自己会说话,这话不指望你能听明白。
再启蒙一句,逻辑靠自洽而自证自立,何需依赖什么人的 ...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9-10 12:33
千古奇冤,六星阿牧
同室操戈,相煎何急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9-10 13:13
别争了。你们俩逻辑都不行。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13:29
再整篇八股文给你瞅瞅
要不,你不喜欢看,也可以不整
你来说服一下楼主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0 11:49
哈哈~,逻辑自己会说话,这话不指望你能听明白。
再启蒙一句,逻辑靠自洽而自证自立,何需依赖什么人的 ...
妖精七七 发表于 2024-9-10 14:05
我证明,公教授这次不裹脚布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9-10 12:33
千古奇冤,六星阿牧
同室操戈,相煎何急
妖精七七 发表于 2024-9-10 14:05
我证明,公教授这次不裹脚布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14:57
给说句公道话啊,爷
需要人主持下公道了
薄荷味 发表于 2024-9-10 14:59
没啥大事,再摁在地上摩擦摩擦,出真知啊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15:02
不摩擦他了
交给别人干这活
我干不了,果断放弃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9-10 17:21
这就熄火了??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19:26
哪像你们嬷嬷嘴扯半天
我一句话就说完了
“没有绝对真理”这句话就是绝对真理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14:53
人之所恶,唯排泄物,而王公甘之若饴
人之所恶,唯排泄物,而野狗甘之若饴
以上代入你的野狗理论,再看 ...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9-10 12:33
千古奇冤,六星阿牧
同室操戈,相煎何急
薄荷味 发表于 2024-9-10 14:54
嗯嗯,这次很力道
妖精七七 发表于 2024-9-10 14:05
我证明,公教授这次不裹脚布
阿牧 发表于 2024-9-10 19:26
哪像你们嬷嬷嘴扯半天
我一句话就说完了
“没有绝对真理”这句话就是绝对真理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0 23:04
哦,阿牧还是有一点能提起来:阿Q的衣钵继承的很出色
火星十三州 发表于 2024-9-11 08:18
一言以蔽之,就是他引证的语义存在问题,他的逻辑也没衔接?
我看半天没搞懂
火星十三州 发表于 2024-9-11 08:18
一言以蔽之,就是他引证的语义存在问题,他的逻辑也没衔接?
我看半天没搞懂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1 09:26
请看41楼,阿牧那个帖子引述了不适用的证据,导致把逻辑正好弄反了
阿牧 发表于 2024-9-11 10:36
人之所恶的人包不包含王公的问题
若包含那阿牧逻辑就是对的
若不包含就该用民之所恶才对。
阿牧 发表于 2024-9-11 10:36
人之所恶的人包不包含王公的问题
若包含那阿牧逻辑就是对的
若不包含就该用民之所恶才对。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1 10:47
我去,榆木脑袋还要死不认错,没完没了地纠缠!
你真的不蠢吗?王公是人,三岁小儿都清楚!需要你去 ...
阿牧 发表于 2024-9-11 11:00
劳资重点不是在说属不属于人
而是为何不用民,说明王公在人范畴内
却和民是区分的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11 11:12
王公“和民是区分的”,就需要论证啦?难道这不是妇孺皆知的事实?
继续展览你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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