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禁中杂记 [打印本页]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06:03
标题: 禁中杂记







黎明即起,烧上小米粥。夏天起得早,6:30看看版面,想跟帖时忽然找不到回复框。原来身已在禁中。写此帖过半,粥成。周末有渔船靠码头,买上一条八九斤的八爪鱼,一条三斤多的海鲈,螺和鲍各十来个,归来,床懒们依旧赖在床上。小帖写毕,如闻万壑松风,风中米香飘。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06:04







1° 偷偷摸摸地缺席审判

5-31-21:01,花若叶叫我“去大理寺看看”。
6-01-5:13,管理员0号已经操作大理寺判决。

大理寺程序明文规定:“投诉24小时内为答辩期”。5-31-21:01时先宣判后再通知被告,24小时三分之一即8小时掐点执行,实际上是缺席判决,不安排半点答辩期;上诉期又安排在睡觉的深夜,假如我在深夜上诉,管理员会在深夜应诉么?

“花若叶 2024-5-31 15:30
徐公熟是谁?
楼主再看看名字有没有问题”

法官能提醒原告却不能同时提醒被告么?为什么呢?必须缺席审案么?

有的管理员常百般推诿某些案子,却极度热衷于此案以至于贪早摸黑起来执法,提前关闭答辩窗口期,把上诉安排在深夜。

法官和一个管理员冒充的管理组终于把一个案子扭成偷偷摸摸的勾当。这不符合法制程序。

执法而违程序法,根本原因在于:目前大理寺法官构成与设置程序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根据管理组公告“法官设置3名(1主审,2辅审),每月一届,届满民主投票,胜任者留任,不胜任者补选”,显然当前大理寺法官是不合法的。这是管理组的重大失误,也是法官本人的不自觉。

一个管理员冒充整个管理组+大理寺现任法官不合法,这应该立即自觉纠正,辞职以维护六星法的尊严。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06:04







2° 第九条不是教条

第九条六星法律规定:“绝对禁止擅自改、编他人主帖、跟帖”。意谓:

保护合法的主帖和跟帖,不合法的,扰乱秩序的,不受此条款保护。

原告扰乱秩序,详见帖子  文明的冲突,说说方先觉。本人行使斑竹职责,将原告的帖子不合法内容删除,然后原地写下一段朱笔警告。虽然表面形式上显示为“编辑”,然而那并不是编辑原告的帖子内容,而是尽斑竹职责,原地填写警示语。“编辑”,有完全不同的两种功能和意义,一种是合法的,一种是不法的。

原告早已亲口承认错误在她,她是“自找的”。详见 有花 帖1-6楼。六星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款禁止斑竹编辑警示语以警醒会员以维护秩序。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06:05






3°  习惯法和先例里的“编辑”

“编辑”一词,第九条没有明确定义,其外延并不确定。六星版面上却一直都存在广泛接受的惯例与习惯法。

❶根据六星法,管理组于版面上设置不少违禁词,含违禁词的帖子一经发表于六星版面,系统便自动编辑这些违禁词,编辑成星号****。这是管理员预设的编辑。如果生搬硬套第九条,整个管理组要禁言三天以上否?

❷更有斑竹日常操作,凡給会员帖子加精华,漂色,粗体字,编号冠名【某某活动】,删除,屏蔽,关闭,移动,沉帖,置顶,均属“编辑”活动。六星法律第九条均不能“绝对禁止”。否则,所有六星斑竹岂非天天都要禁言三天?斑竹加一个警示语,也属此类编辑活动。

神经病  帖,正好是六星法律接受“编辑帖子”的先例。梁老初发帖时内有不合乎六星法的句子,一经发现,管理员亲口责成原版面立即予以编辑。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06:05






4° 尽管不能在法庭综述,也要综述

❶执法有违程序正义。

❷法律要保护合法性的权益,而不是保护明显违法扰乱秩序的行为。如果违法的帖子竟然假法律之名而肆无忌惮,那与南京法官保护碰瓷党有什么区别。

❸法律不但要保护公序良俗,而且要维护法律精神不受歪曲:攸关“编辑”者,六星法律不止于成文法第九条,更包含不成文的习惯法。法官拘泥于第九条而不融会贯通习惯法和惯例,有违六星法意,适用法律不当。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06:09








我也定好闹钟,在5:13努力睁开眼,体验贪早抹黑解禁的喜悦。可惜,5:20仍没有解禁。估计某管理员只会贪早摸黑的禁言我,不会起早贪黑地解禁。闹醒的眼皮还有些涩,因此更容易起早摸黑解禁之难。



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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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06:14





大理寺法官+管理员=不法





作者: 绿野清瞳    时间: 2024-6-4 07:52
路过看看…
作者: 无蕊    时间: 2024-6-4 09:03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 。 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

教授的格局应该是这个层面的:)

作者: ~亦寒~    时间: 2024-6-4 09:57
别把人想得太完美了。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4-6-4 10:00
厉害厉害。
管理员们是该内省一下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0:55
~亦寒~ 发表于 2024-6-4 09:57
别把人想得太完美了。




不敢想誰完美
只是叫他们别太不着调罢了~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0:57
绿野清瞳 发表于 2024-6-4 07:52
路过看看…




常来看看呗

宝帖还请不吝赐发寒舍~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0:58
无蕊 发表于 2024-6-4 09:03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 。 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

教授的格局应该是这个层面的:)




宽以待人,催人精进,二者相辅相成~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0:59
有期啊 发表于 2024-6-4 10:00
厉害厉害。
管理员们是该内省一下




我只是一个善霸,讲理不大在行~




作者: 绿野清瞳    时间: 2024-6-4 11:22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0:57
常来看看呗

宝帖还请不吝赐发寒舍~

你们的话题太高级,我只会瞎胡扯,不敢来献丑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24-6-4 12:31
阅。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2:33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4-6-4 12:31
阅。




帖子所言,在理不?

管理组和大理寺是不是改整风啊?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2:35



@花若叶  
@寒假  
@榆园书话  
@诗意天涯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6-4 12:47
路过,看过,第一感觉没我什么事儿,第二感觉应该回避。教授的疑问应该让管理组回答,尤其是对于法官的评价甚至任免,更是如此。
出来了,甚好。有些人明明没禁,貌似受了天大的委屈,躲着不见人。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6-4 12:52
提到我,就说两句

1。http://www.bdlxbb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28920

2。前边说“将原告不合法内容删除”,后边说“并不是编辑原告贴子内容”,矛盾了。禁止编辑包括任何形式的编辑行为,包括编辑增加警示语,可以跟贴警示或要求作者编辑。

3。禁止编辑是对管理员版主等具体个人要求,违禁词是管理组设置,不在此列。至于加精漂色删屏关沉也归入此列,我个人是不认同的,教授可继续考证。《神经病》贴是要求版主组处理,不是要求编辑。版主沟通后编辑也属正常。

4。5点20未解禁是个问题,禁言与禁足不同,是到期后系统自动解禁,具体我问下技术。

最后,支持教授倒管,包括小炸毛等也有几个倒我的,可以联合一下一块倒,真要成了,我保证专贴来感谢,诚心诚意的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3:03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6-4 12:47
路过,看过,第一感觉没我什么事儿,第二感觉应该回避。教授的疑问应该让管理组回答,尤其是对于法官的评价 ...



这个有关不:



“花若叶 2024-5-31 15:30
徐公熟是谁?
楼主再看看名字有没有问题”

法官能提醒原告却不能同时提醒被告么?为什么呢?必须缺席审案么?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3:10




“禁止编辑是对管理员版主等具体个人要求,违禁词是管理组设置,不在此列。至于加精漂色删屏关沉也归入此列,我个人是不认同的,教授可继续考证。《神经病》贴是要求版主组处理,不是要求编辑。版主沟通后编辑也属正常。”


“不在此列。”
“我个人是不认同的”
这两句话什么效力也没有。并不能否定六星习惯法。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6-4 13:15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6-4 12:52
提到我,就说两句

1。http://www.bdlxbb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28920

我倒你了?

我谁都倒不了,也没正经倒过谁,但是一点也不耽误我幸灾乐祸啊

顾头不顾腚的缝缝补补又三年,不符合逻辑和流程的解释等于掩饰,以及甲乙丙丁执法的随心所欲

这么多瓜可以吃,我为啥要倒你呢?

看你焦头烂额的扑火不好么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3:18




“《神经病》贴是要求版主组处理,不是要求编辑。版主沟通后编辑也属正常。”


“要求版主组处理”,虽然“不是要求编辑”,实际上确实是斑竹在编辑。这是事实。


而且你作为管理员明确说“版主沟通后编辑也属正常”,



这个完整过程表明,“编辑”确实是一种普遍接受的习惯法。


所以,单凭第九条是片面的。




@诗意天涯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3:20



@花若叶  

23楼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3:22



@飞梅弄晚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6-4 13:27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3:18
“《神经病》贴是要求版主组处理,不是要求编辑。版主沟通后编辑也属正常。”

[/ba ...



神经病一贴涉及六杂版主操作,我回复一下:

九、未经发贴者许可,绝对禁止管理员、版主擅自改、编他人主帖、跟帖,否则视情给予3天以上禁言直至下版,管理员加倍处罚;移动会员主帖需有本人申请或首版认为确有移动必要,方可操作。


明白这个前提不?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6-4 13:31

你是擅自编辑会员的跟帖,被人投诉了还纠结什么呀,……

过去就过去了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3:33
知音 发表于 2024-6-4 13:31
你是擅自编辑会员的跟帖,被人投诉了还纠结什么呀,……

过去就过去了




那你把 神经病 帖作者授权编辑的意见 帖上来,都看看啊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6-4 13:34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3:33
那你把 神经病 帖作者授权编辑的意见 帖上来,都看看啊



你说什么?
你要看聊天记录呀?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3:36
知音 发表于 2024-6-4 13:34
你说什么?
你要看聊天记录呀?




我不知道你掺乎进来做什么呢?不就是要贴出证据看看么?

难道还有别的意图?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4-6-4 13:39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2:35
@花若叶  
@寒假  
@榆园书话  

除了整风的提法,其他我都同意。
排除大理寺整风的理由是,我是改良派,总是秉持幻想烂泥能扶上墙的理念。
如果教授不艾特我,我都不想说这件事儿了,原因是@花若叶给我扣了顶大帽子,说我蔫坏,说我给她讲的所有道理都是为了让教授您整她。我压根儿就不是花若叶说的那乎人。
关于这件事,我重申三点吧,至于是不是为了鼓动您整花若叶,您有判断,众版友也自有主张。一点是,《投诉规则》第八条明确说,大理寺不负责查案,投诉帖版面证据即为证据,未体现在版面上的,法官不负责侦查。事实上,投诉帖并未体现云某原贴原话内容,就硬说编辑原贴了,本身缺乏证据,而花若叶为了对您实施处罚,要求云某提供链接,本身就不合程序,是一种罗织行为。二点是关于编辑,如果版主的管理行为被认为是编辑版友帖子,是一种机械式理解编辑内涵的行为。不允许版主利用职权编辑版友帖子的立规矩初衷,是防止版主利用权利欺负人,这也是立法原则里的法理,抛开初衷机械套用是笨蛋行为。三点是花若叶要求原告提供新证据补足证据链,对被告来说,这本身就不公正。现实里的司法实践里,不允许法官要求哪一方提供证据补足证据链,只要求对自己的主张要有证据支撑,没证据支撑的观点法官不支持。在花若叶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撑他心目中的裁判目标的时候,勒令原告提供其他证据补充证据链,就是程序违法。
真正坏的是花若叶,不是蔫坏,是明坏。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6-4 13:40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3:36
我不知道你掺乎进来做什么呢?不就是要贴出证据看看么?

难道还有别的意图?



你不是抓着《神经病》一贴编辑的事吗?
《神经病》一贴是不是发在六杂,
是不是版主帮忙编辑了帖子,
我就是说明一下:那是在发帖者不方便操作的时候请版主帮忙编辑的。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6-4 13:42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3:36
我不知道你掺乎进来做什么呢?不就是要贴出证据看看么?

难道还有别的意图?



我是来解释你的疑问,难道你提出疑问不让解释吗?
我的意图就是让你别揪这个事,其他的你随便喽。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3:47
知音 发表于 2024-6-4 13:42
我是来解释你的疑问,难道你提出疑问不让解释吗?
我的意图就是让你别揪这个事,其他的你随便喽。




没有证据解释个啥呢?

有同意授权就直接贴出来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6-4 13:51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3:47
没有证据解释个啥呢?

有同意授权就直接贴出来吧



凭啥给你贴出来呀,发帖者不投诉还不是证明吗?

你有能耐让云自在不投诉你,也等于他授权你了。

云自在投诉你24小时你干啥了,沟通了么,沟通好了可以撤诉的。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3:52
知音 发表于 2024-6-4 13:51
凭啥给你贴出来呀,发帖者不投诉还不是证明吗?

你有能耐让云自在不投诉你,也等于他授权你了。




这是你主动过来解释的对不啦?

你说说你凭什么向我解释呢?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6-4 13:54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3:52
这是你主动过来解释的对不啦?

你说说你凭什么向我解释呢?



好,我说完了,回见。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3:56
知音 发表于 2024-6-4 13:54
好,我说完了,回见。




说了白说
什么证据也没有
只见你掺和
不知掺乎图个啥




作者: 三人行    时间: 2024-6-4 14:23
本帖最后由 三人行 于 2024-6-4 14:39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4-6-4 13:34
你说什么?
你要看聊天记录呀?

  第一,
一被投诉贴,事未决,版主帮销赃打掩护??。。被举报贴,保留证据,是版主职责,版主急火火编辑,说明什么?明知过界/造谣,对不。既然有错,在有明确投诉人投诉时,首版为什么不处理,包庇?。 正是你的包庇导致事态扩大,殃及论坛。子曰要对错,有错么。

其二
既然跑来硬拗委托,你对峙当事人要求上证据,有问题么。躲躲闪闪,做贼的样子,真是应了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多此一举,反显反智。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4:39
本帖最后由 徐公孰 于 2024-6-4 14:42 编辑





说一千道一万,安排一个不懂法不守法的人当法官,而且法官任命程序和人员组成都不合法,这是管理组解释不通的

@飞梅弄晚   

私人企业不能解释自私性

私人企业≠自私
@飞梅弄晚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4:47
寒假 发表于 2024-6-4 13:39
除了整风的提法,其他我都同意。
排除大理寺整风的理由是,我是改良派,总是秉持幻想烂泥能扶上墙的理念 ...




@飞梅弄晚  

33楼以铁的逻辑和金刚钻的道义证明:大理寺法官花若叶和原告亢壑一气,合谋被告。被告給蒙在鼓里禁言三天。





作者: 三人行    时间: 2024-6-4 14:48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4:39
说一千道一万,安排一个不懂法不守法的人当法官,而且法官任命程序和人员组成都不合法,这是管理组 ...




你应该说,玩家非私人企业家佣。我们是自由人,只尊重法律及游戏规则。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5:03
三人行 发表于 2024-6-4 14:48
你应该说,玩家非私人企业家佣。我们是自由人,只尊重法律及游戏规则。




可不呗

一些人天天拧着脖子顶着一张自私又无知的嘴到处扭无骨的腰~~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24-6-4 15:24
翻篇吧。换个话题,干点正事。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6-4 15:33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3:18
“《神经病》贴是要求版主组处理,不是要求编辑。版主沟通后编辑也属正常。”

[/ba ...

我不懂什么习惯法,教授就说,版主和作者沟通后编辑,有什么问题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4-6-4 15:48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6-4 15:33
我不懂什么习惯法,教授就说,版主和作者沟通后编辑,有什么问题

我就知道,头秃的一定是你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4-6-4 15:49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5:03
可不呗

一些人天天拧着脖子顶着一张自私又无知的嘴到处扭无骨的腰~~

莫效尤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4-6-4 15:51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6-4 12:47
路过,看过,第一感觉没我什么事儿,第二感觉应该回避。教授的疑问应该让管理组回答,尤其是对于法官的评价 ...

你影射谁呢?
我给你爆个料吧,我被六杂禁足一周,我发现没两天我就能回复了。
没敢去,怕被逮着,实在不想和任何人讲道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6-4 16:00
有期啊 发表于 2024-6-4 15:51
你影射谁呢?
我给你爆个料吧,我被六杂禁足一周,我发现没两天我就能回复了。
没敢去,怕被逮着,实在 ...



[attach]819454[/attach]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6:09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6-4 15:33
我不懂什么习惯法,教授就说,版主和作者沟通后编辑,有什么问题



已经实实在在发生的不法事件有不少,人物,时间都明明白白列在帖子里,建议优先解决这些事情。

你提的这个事情也很重要,可是没有证据证明有没有沟通过,所以我觉得不必急于讨论这种假设性的问题耽误实实在在的事儿。

这是我的看法儿。如果有转移注意力和话题的实际需要,我也不反对你继续探讨这种假设问题的千万种变数。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4 16:10
知音 发表于 2024-6-4 16:00




有证据就直截了当~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4-6-4 16:13
知音 发表于 2024-6-4 16:00

哦哦哦。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4-6-4 16:15
知音 发表于 2024-6-4 16:00

我是没看到,也不敢露面。
怕我管理组真的有人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4-6-4 16:54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4:47
@飞梅弄晚  

33楼以铁的逻辑和金刚钻的道义证明:大理寺法官花若叶和原告亢壑一气,合谋被告。 ...

这事儿,恐怕飞梅弄婉解决不了。飞梅弄晚和天涯得指着花若叶在大理寺拉磨儿尼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4-6-4 16:54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4:47
@飞梅弄晚  

33楼以铁的逻辑和金刚钻的道义证明:大理寺法官花若叶和原告亢壑一气,合谋被告。 ...

这事儿,恐怕飞梅弄婉解决不了。飞梅弄晚和天涯得指着花若叶在大理寺拉磨儿尼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6-4 17:17
寒假 发表于 2024-6-4 16:54
这事儿,恐怕飞梅弄婉解决不了。飞梅弄晚和天涯得指着花若叶在大理寺拉磨儿尼

人艰不拆啊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6-4 17:36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6:09
已经实实在在发生的不法事件有不少,人物,时间都明明白白列在帖子里,建议优先解决这些事情。

你 ...

我觉得教授在转移注意力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6-4 17:36
有期啊 发表于 2024-6-4 15:48
我就知道,头秃的一定是你

身正不怕影歪

作者: 薄荷味    时间: 2024-6-4 18:09
这是解密档案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6-4 18:31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4 14:47
@飞梅弄晚  

33楼以铁的逻辑和金刚钻的道义证明:大理寺法官花若叶和原告亢壑一气,合谋被告。 ...

别听那些没用的,编辑帖子违规,禁言三天,已是评判了。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4-6-4 18:47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6-4 18:31
别听那些没用的,编辑帖子违规,禁言三天,已是评判了。

把你厉害滴来,听谁不听谁还得听你的啊?太霸道了。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4-6-4 18:57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6-4 17:17
人艰不拆啊

拆不拆的都是明面儿上的事儿,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6-4 19:00
寒假 发表于 2024-6-4 18:57
拆不拆的都是明面儿上的事儿,



色大傻子和天涯等于周扒皮

花大妈等于驴

咱们等于磨

话说磨就不损耗的么?

废驴也废磨啊,这是不把磨当磨只把驴当驴,要和太阳肩并肩的节奏

幸灾乐祸吧,才能皆大欢喜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6-4 19:09
寒假 发表于 2024-6-4 18:47
把你厉害滴来,听谁不听谁还得听你的啊?太霸道了。

没让你听,也没说给你听,你自己凑上来的,还怪我了?简直一脑袋浆糊。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4-6-4 19:59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6-4 19:00
色大傻子和天涯等于周扒皮

花大妈等于驴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4-6-4 20:00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6-4 19:09
没让你听,也没说给你听,你自己凑上来的,还怪我了?简直一脑袋浆糊。

咋也怪不到小炸毛吧?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24-6-5 08:56
寒假 发表于 2024-6-4 20:00
咋也怪不到小炸毛吧?

快去
教授在另外一个帖子里@我
我选你当我的发言人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5 11:41
信以为真 发表于 2024-6-5 08:56
快去
教授在另外一个帖子里@我
我选你当我的发言人




誰在改编禁言时间啊?

要么是诗意天涯,要么是你。

必居其一

歪歪心思除了你俩还有誰





作者: 薄荷味    时间: 2024-6-5 14:37
寒假 发表于 2024-6-4 18:57
拆不拆的都是明面儿上的事儿,

明面儿上的事做成了暗面了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24-6-5 16:34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5 11:41
誰在改编禁言时间啊?

要么是诗意天涯,要么是你。


好嘛,禁了一个大教授
多么重要的一个人啊
不仅不睡觉
还特意买了块大闹表
就怕把时间掐错了
买闹表的钱,老板三倍报销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5 16:56
信以为真 发表于 2024-6-5 16:34
好嘛,禁了一个大教授
多么重要的一个人啊
不仅不睡觉




报销多少钱,那是私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咱不多嘴多舌。

咱只说自己亲眼目睹的事儿:上闹钟禁言,解禁却睡过头。

咱还记性好,这种细碎事儿都忘不了,随时随地都会扯一句。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5 16:58



我敢说,这个谎不好圆啊

不急不急,慢慢圆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24-6-5 21:02
未经版友同意,严禁私自编辑贴子。这是原则性问题。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24-6-5 21:03
至于前因后果,那只是理由,而非事实。
只要版友投诉,一律视为擅自编辑版友贴子事实成立。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6 06:25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24-6-5 21:03
至于前因后果,那只是理由,而非事实。
只要版友投诉,一律视为擅自编辑版友贴子事实成立。






六星法律第九条“未经发贴者许可,绝对禁止……改编他人主帖跟帖”,这句话说明,不管有没有投诉,都绝对禁止。

大当家的说:“只要版友投诉,一律视为擅自编辑版友贴子事实成立。”这句话说的是,“版友投诉”的才是禁止的。


“未经发贴者许可”,改为“只要版友投诉”,为什么呢?且等我沉思。沉思三秒,不会是保护誰吧?再沉思……


梁老《神经病》帖被编辑也,广为人见,广为人知,此帖未投诉,可是也不见得同意呢。难道保护这个么。


即使改成“只要版友投诉”云云,且撂句话搁这儿:六星管理组+大理寺+法人代表=做不到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6-6 12:46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6 06:25
六星法律第九条“未经发贴者许可,绝对禁止……改编他人主帖跟帖”,这句话说明,不管有没有投 ...

力气用在不该用的地方,白费。逻辑很简单,随意擅自编辑他人帖子违规,有诉一定会理,处理也很简单,起步价禁言三天。
记得以后不随意编辑他人帖子就不会因此被禁言。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6 13:01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6-6 12:46
力气用在不该用的地方,白费。逻辑很简单,随意擅自编辑他人帖子违规,有诉一定会理,处理也很简单,起步 ...




对对,我不废话。

请你以后审案也别费事,废心思,直接禁多省脸啊。偷偷摸摸地,拉一个打一个,又费事,还费脸。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6-6 14:20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6-6 12:46
力气用在不该用的地方,白费。逻辑很简单,随意擅自编辑他人帖子违规,有诉一定会理,处理也很简单,起步 ...

教授打人被告了,依法拘留三天,出来后怒不可遏:
隔壁吴老二打人为什么不管?肯定有保护伞
法院为什么不派车拉我去狡辩?肯定是私设刑堂
法规为什么不详实体现自然法实证法社会法?肯定是恶法
然后哭天抹泪,旁人怎么劝都两手乱挥“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六月雪都快哭下来了。好像她才是当初被打那个,自己都信了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6 16:08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6-6 14:20
教授打人被告了,依法拘留三天,出来后怒不可遏:
隔壁吴老二打人为什么不管?肯定有保护伞
法院为什么 ...




你查出来了没,到底是誰在操控系统?为什么操控系统?

六星法律高悬,请依法行政,别拿自己的信誉故作轻松地和稀泥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6-6 16:23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6 16:08
你查出来了没,到底是誰在操控系统?为什么操控系统?

六星法律高悬,请依法行政,别拿自己的信 ...

教授,你就这点让人不愿和你交流,拿怀疑的事当成认定事实反来复去念叨,总有刁民想害朕,哪怕已经解释也不看,不信,不管。

早就说过,没人操控系统 ,禁言是到期后系统自动解禁。

目前正在测试,有过零点提前解开的(可能系统默认过零点按跨一天算),但至今没发现滞后解开现象
你确定是当天截屏?什么手机啊为什么没有日期显示?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6 16:25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6-6 16:23
教授,你就这点让人不愿和你交流,拿怀疑的事当成认定事实反来复去念叨,总有刁民想害朕,哪怕已经解释也 ...




截屏会显示日期么?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6-6 16:31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6 16:25
截屏会显示日期么?

没注意,我就想确定下,你是不是4号当天截的,别浪费我们瞎折腾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6 16:41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6-6 16:31
没注意,我就想确定下,你是不是4号当天截的,别浪费我们瞎折腾




管理员0号 是谁?

问0号就行。

0号5:13封
然后5:20解

这么巧的事情,系统碰不上的,其他一切都正常,只有我的ID显示不能登录,系统不可能有这个概率的,只能是人为。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4-6-6 17:17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6-6 16:23
教授,你就这点让人不愿和你交流,拿怀疑的事当成认定事实反来复去念叨,总有刁民想害朕,哪怕已经解释也 ...

这次确实有大理寺花若叶联合原告故意陷害被告行为,证据确凿(这字现在不念zuo而是念zao不?)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6-6 17:53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6-6 16:41
管理员0号 是谁?

问0号就行。

你系统提醒是0号解封的?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4-6-6 18:36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6-6 17:53
你系统提醒是0号解封的?

你事情很大啊。
抓紧自我纠察一下。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6-6 18:46
有期啊 发表于 2024-6-6 18:36
你事情很大啊。
抓紧自我纠察一下。

嗯,怀疑他是对的,怀疑我是有罪的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4-6-6 19:25
本帖最后由 有期啊 于 2024-6-6 22:39 编辑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6-6 18:46
嗯,怀疑他是对的,怀疑我是有罪的

你天涯俩都不清白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7 07:22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6-6 17:53
你系统提醒是0号解封的?




封,解,都没有系统通知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7 07:50




这个事情的过程是清楚的。攸关“编辑”

1,六星法律第九条保护的是合法的主帖与跟帖。不合法的,扰乱秩序的,可以删,屏,沉,关,警告等等编辑。警告,可以写警示语。

2,法官勾结原告。对被告则是偷偷摸摸地缺席审案。

3,非法限制被告的合法答辩期,上诉期

4,管理员私自更改系统默认的解禁时间



每一步非法动作,都有明确的事实依据。

@飞梅弄晚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7 07:57




这个事情也就我能细细缓缓地分辨到如今。

搁别人,或因暴躁大骂而遭禁足禁言或删帖,或因管理组一伙各种道德上的嘲讽而阔别论坛。

一伙。对,一伙。很明显的。

非法任命一个明明不合法的法官。

法官还听命于别的地方。

法官对同一类事情,有的不管,有的积极管。

管理组也是,有时非常积极,有时失明失语,有时模棱两可

……仔细看看,这一伙进退有度。道德上的讽谏,法律上的拿捏,临场操作的收放,管理员穿马甲上场带节奏……那可是炉火纯青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7 08:01



这个事情我盯了三天

不少人辞色上又不以为然,以为小题大做。

要我说,这些对别人的事儿慷慨大度的人,若有我曾面临的百分之一加诸其身,他或她必勃然作色,拍案而惊怒。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7 08:06



当一个法的系统,结成一伙儿,那所谓的法律便只是一团橡皮泥,随意揉搓。


随意揉搓,看人下菜碟。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7 08:09




如果第九条不是保护合法的主帖与跟帖,如果第九条连非法的帖子也绝对禁止编辑,那六星的违禁词是依据什么来设置的呢?

这个问题上,法律只能是橡皮泥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7 08:12




如果法官这个职位不合法,怎么能合法的执法呢?

只有靠舆论引导。在道德上把一个非法的机构美化包装成一个白衣飘飘的所在

实际上呢,法官可以明火执仗地与原告勾结,偷偷摸摸地法办被告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7 08:13



管理员可以随意修改系统默认的时间……

连时间都能操控,啧啧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6-7 08:14




牛奶策略,战无不胜

法力无边





作者: 薄荷味    时间: 2024-6-7 11:06
手机看不到,原来都跑到这里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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