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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复赛11号】单车恋情——宁爱错,不放过 [打印本页]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09:04
标题: 【复赛11号】单车恋情——宁爱错,不放过
本帖最后由 猪小虫 于 2010-12-30 19:18 编辑

……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12-29 09:11
我没喝多!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0-12-29 10:02
哈哈,虫子的字永远让人发笑,百看不厌。
作者: 我想好了悲剧    时间: 2010-12-29 10:28
“小——沙。大小的小,沙子的沙,小小的一粒沙子。”
===================
呵呵 这粒沙子要折磨你了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0:44
本帖最后由 猪小虫 于 2010-12-29 19:32 编辑

所属论坛:北斗六星文学论坛
   论坛网址:
http://www.bdlxbbs.com/bbs/index.php
   论坛ID:猪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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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长:看热闹
   喜欢的颜色:大自然所有的颜色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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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请附一篇代表作(网址):《大码女人》最近刚发在《北京青年报》、《广州日报》上,新华网转载。
http://www.bdlxbbs.com/bbs/viewthread.php?tid=71472&extra=page%3D1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0:58
我没喝多!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12-29 09:11



    那就继续喝。

   这个飞鸽恋情是不是斋主你订的主题?太狭隘了,你说说,现在的年轻人,几个是单车恋情的?都是四个轮子的。我的父辈结婚早,也没有单车恋情过,如果定为单车情或者飞鸽情也比恋情好写。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0:58
哈哈,虫子的字永远让人发笑,百看不厌。
亦泓 发表于 2010-12-29 10:02



    谢谢亦鸿没命地夸,喜欢听。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0:59
“小——沙。大小的小,沙子的沙,小小的一粒沙子。”
===================
呵呵 这粒沙子要折磨你了
我想好了悲剧 发表于 2010-12-29 10:28



    (*^__^*) 嘻嘻……
作者: 静听花开    时间: 2010-12-29 11:09
大胆的追求自己爱的人,很欣赏这样的个性。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2-29 12:27
这个虫子好幽默啊,25岁另39个月。结尾很感动我。
作者: 相当昭峰    时间: 2010-12-29 13:16
我的爱情我做主。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2-29 13:41
嗯,要想征服他,
最简单的办法是去买一台飞鸽乐骑,宝蓝色的,
然后装备齐全地,跟着他,上路……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0-12-29 14:30
宁爱错,不放过。

顶虫子!美丽的爱情故事。
作者: 墨攻    时间: 2010-12-29 15:21
脚刹大金鹿,一路狂奔,闪开闪开,撞着活该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12-29 15:54
在生活中,我凡一有事,比如钱包、手机丢了,人们就怨我喝酒;在网络上,凡一有不同声音,比如命题不如意了,就怨我。

所以,我总结了,我不管怎么死的,人家都说我喝死的,其实我是冤死的!马樱花她姥姥的!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0-12-29 16:25
我是喜欢个性文字的,可以再嗨再野性点。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0-12-29 17:02
本帖最后由 冷笑 于 2010-12-29 23:35 编辑

回复 1# 猪小虫


如果换做是宝马男,就符合你们这个年纪的故事了。
硬凑个飞鸽,看着不那么符合。
25就是剩女了?
剩女更不会嫁给单车男了。


不管是谁想出的主题,
都不能埋怨啊,
因为宝马公司不给赞助不是?

都说眼睛里容不得半粒沙子,
原来这情人的眼里就容得下了啊。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13
本帖最后由 猪小虫 于 2010-12-29 19:14 编辑

想问一下,情感的斑竹为嘛改我的编号?我文贴上来的时候,版面上只有8篇文章,生活中我们都不乐意别人加塞,网上就乐意加塞的?昂?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21
你这加塞成11,我这赶上13。
幸好十三走了,不然多难为情呀。
色妞妞 发表于 2010-12-29 19:16



    我昨晚就写好了,专等9号出来才帖的,我迷信我,为嘛改我的编码,哼!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22
大胆的追求自己爱的人,很欣赏这样的个性。
静听花开 发表于 2010-12-29 11:09



    谢谢支持,还外加欣赏,开心啊!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24
这个虫子好幽默啊,25岁另39个月。结尾很感动我。
青云直上 发表于 2010-12-29 12:27



    谢谢青云大姐支持!
作者: 风之桃    时间: 2010-12-29 19:25
语言鲜活生动,给平凡的世界添了许多妩媚和流动的线条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25
我的爱情我做主。
相当昭峰 发表于 2010-12-29 13:16



    嗯嗯嗯……
作者: 风之桃    时间: 2010-12-29 19:25
征服,需要勇气。文字中有一种精神
作者: 风之桃    时间: 2010-12-29 19:26
单车之恋,可以曲折,但决不放弃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0-12-29 19:27
咋没谢俺呢?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27
嗯,要想征服他,
最简单的办法是去买一台飞鸽乐骑,宝蓝色的,
然后装备齐全地,跟着他,上路……
知音 发表于 2010-12-29 13:41



    对,弃四轮换两轮。 美其名曰,为了爱!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34
宁爱错,不放过。

顶虫子!美丽的爱情故事。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0-12-29 14:30



  谢花开的多次支持!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37
最后我脑海崩出一对字眼:他是剩男。
终于对上眼了。
色妞妞 发表于 2010-12-29 14:49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39
脚刹大金鹿,一路狂奔,闪开闪开,撞着活该
墨攻 发表于 2010-12-29 15:21



    换你,你舍得撞?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41
在生活中,我凡一有事,比如钱包、手机丢了,人们就怨我喝酒;在网络上,凡一有不同声音,比如命题不如意了 ...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12-29 15:54



    我猜出这馊主意的,除了你没有别人,难道我冤枉你了?我不信。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44
小虫,这是个爱情长篇的序幕吗?
没够呢,记得要追踪报道后期真相。
碎碎 发表于 2010-12-29 15:58



    最后成功牵手到白头,从此以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嘿嘿……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46
我是喜欢个性文字的,可以再嗨再野性点。
君雅 发表于 2010-12-29 16:25



    再不能野了,否则野惯了收不回来。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47
回复  猪小虫


如果换做是宝马车,就符合你们这个年纪的故事了。
硬凑个飞鸽,看着不那么舒服。
25就 ...
冷笑 发表于 2010-12-29 17:02



    打回去重看,发现你看帖不仔细。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48
语言鲜活生动,给平凡的世界添了许多妩媚和流动的线条
风之桃 发表于 2010-12-29 19:25



    谢谢桃桃的支持,你的评论让我信心大增!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19:50
郑重谢桃桃三顶,谢君雅二顶,活活……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2-29 19:53
好文共欣赏,好文当支持。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0-12-29 19:57
回复 37# 猪小虫


    又看了一遍,

似乎我没有看错什么吧?

说说,我看错什么了?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20:09
回复  猪小虫


    又看了一遍,

似乎我没有看错什么吧?

说说,我看错什么了?
冷笑 发表于 2010-12-29 19:57



    真的看错了,请再看。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20:10
好文共欣赏,好文当支持。
青云直上 发表于 2010-12-29 19:53



    大姐的支持就是我前进的动力,谢谢!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2-29 20:15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0-12-29 20:17
回复 42# 猪小虫


    你说年龄这个吗?
我知道你说的是28零两个月,
我就是那么一说,
那也不算剩女啊?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0-12-29 21:07
宁爱错,不放过,征服他!
=========
真够猛的,到底征服了没有啊?
作者: 墨攻    时间: 2010-12-29 21:27
回复 33# 猪小虫

我的意思是,谁也别和我争,谁争创谁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21:29
回复  猪小虫

我的意思是,谁也别和我争,谁争创谁
墨攻 发表于 2010-12-29 21:27



    这样啊,害羞中~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21:32
宁爱错,不放过,征服他!
=========
真够猛的,到底征服了没有啊?
香姐 发表于 2010-12-29 21:07



   
没,把人家吓跑了。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2-29 21:33
回复  猪小虫


    你说年龄这个吗?
我知道你说的是28零两个月,
我就是那么一说,
那也不算剩女啊 ...
冷笑 发表于 2010-12-29 20:17


嘿嘿……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0-12-30 01:06
当纯真偶遇爱情,不由得不让人珍惜~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0-12-30 08:08
宁可错爱三千,不可放过一人?
作者: 水之菡萏    时间: 2010-12-30 09:31
我觉得我有点醉了,脑袋也变得不大好使。我用脑子里唯一清醒的空间告诫自己:宁爱错,不放过,征服他!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三刀砍死你呀!”短兵相接,双方砍成一团。我手忙脚乱地接招,看见帅哥,我就智商急剧下降,跟个傻子似的,完全没有平日里的冷静自如,伶牙俐齿,阳光活泼。
这样的文字清新活泼,真舒服!
作者: 音尘绝    时间: 2010-12-30 16:47
想知道,最后征服没?估计被征服了,车都让你坐了,不是跨出了第一步吗?
作者: 知音陪爱沉睡    时间: 2010-12-30 16:56
拜读小虫版主的美文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2-31 14:29
回复  猪小虫

我的意思是,谁也别和我争,谁争创谁
墨攻 发表于 2010-12-29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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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墨墨死墨墨
来论坛也不招呼我
你失踪太久啦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2-31 14:30
。。。。。。。。
字呢?文呢?
文呢?字呢?
作者: 快乐留言板    时间: 2010-12-31 19:03
怎么内容在哪去了三。
作者: 骆驼剌    时间: 2010-12-31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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