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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战国的故事之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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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河蚌-赌徒
时间:
2024-5-11 16:45
标题:
战国的故事之李斯
驻马店人
那时侯,它不叫驻马店,叫上蔡,我家就在那儿。那时侯我们也不叫河南人,叫楚国人。当然,这也就是个称呼,楚国人打赢之前,我们是蔡国人,后来,我们是秦国人。至于湮没在历史的尘埃和血泊中的故国,总归是有人怀念,有人痛斥,有人遗忘的。这些道理,都是我早上遛弯儿的时候想出来的。那应该是一个冬天的早晨,太阳红扑扑的小脸蛋儿刚露出半拉儿,穿着黑棉袄的我沿着城墙跟儿的黄土路慢慢转悠,两只手揣在袖子里。身边跟着阿黄,它在我身前身后撒着欢儿地跑,伸长的粉色舌头上蒸腾出缕缕白雾。身后的城郭里,炊烟袅袅,其中有一缕属于我家,那里有我的老婆孩子,有盛不满碗的粥,还有盛不下的梦想。
遛弯儿,是很多哲人的同好。一些伟大的观点,就在遛弯儿中产生,比如穷人厕所里的老鼠,吃口屎都提心吊胆,唯恐被人捉去吃掉;富贵人家米仓里的老鼠,天天吃米,还优哉游哉没人管教。为啥呢?环境不同。“人,得找到适合自己发挥的环境,并抓住机会。”那天早上,当我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太阳腾跃而出,光芒万丈,隔壁老王家的那头大叫驴嗷嗷叫了半晌,吓坏了阿黄。这几天,我一直在想的是,路在何方?漫漫长夜,天空中繁星点点,炕头上老婆鼾声如雷,我睡不着,倚靠在窗台上,扣着脚丫子和鼻孔,使出喝粥的劲儿在想。终于,在又一个早晨,我想到了。“去齐国,学帝王之术。”说完,我狠狠地擤了一把鼻涕,抹在那百年不变的土城墙上。
儒门学子
辞去基层公务员身份,出国留学的我,并没有得到很多人的敬佩和同情。离去的时候,就只有老婆孩子送到城门口。“孩他爹,你还会回来吧?”这话,那婆娘已经问了无数次了。另外一直在嘱咐的一句话是:“齐国的婆娘那都是吃大蒜的。”好好的梦想启航之旅,怎么就给整得这么庸俗?我转过头,不看她,而只是看着儿子。小家伙刚蹒跚学步,拖着两条鼻涕虫,眼巴巴地看着我问:“阿爷,你回来记得给我带好吃的,要吃肉。”我弯腰抱起他,狠狠地亲了他的小脸蛋儿一口,在他耳边说:“孩子,将来咱们天天吃肉。”在偷渡的路上,这,就是我的信仰。
“兄,兄弟,你毕业了想干嘛?”帮老师家锄地的时候,韩非问我。
“为人民服务。”我看了看广阔的天地,还有那貌似永远也锄不完的杂草,坚定地答。
“这么巧?俺,俺也是啊!”他停下了锄头,两眼放光地看着我。
“哈哈哈”我们相视大笑,满嘴的葱蒜味道澎湃而出,天空的白云都逃之夭夭。
毕业那天,我们把书卖给了新来的学弟,一块儿大搓了一顿儿猪头肉。韩非很郁闷,因为他的书上圈画太多,根本没人愿意要,卖不起价儿。要不是看我俩已经挽起袖子准备动手,那小子连那几个刀币都不会出。“这都是心得啊,体会啊。”他灌了一口酒,叹息道:“喜新厌旧,道之不行,已知矣。”我懒得理他,读书就跟泡妞一样,愿意“温故而知新”的,是少数,谁不想要新书?至少,手感更好不是?
秦国客卿
“我是孟子家学的,优秀毕业生,月薪十钱即可,但得解决邯郸户口。”
“俺是孔府学院的,魁星奖得主,韩语八级,骑射双优,月薪只要八钱。”
“韩语?韩国都快被秦国灭了,说那话谁听?我是墨家公学的,不要钱,给个住的地儿,管饭就行。”
……
为了那点儿学费,一家家的,玩了命的扩招,结果,文凭越来越不值钱了。我只好揣着文凭,一路向西。在遥远的西方,据说,秦国那儿土豪很多,愿意花钱雇名校学生来充门面,拿高薪,还不用干什么事儿。可又有人说,秦国人野蛮无礼,吃了饭碗都不洗,人人身上一股羊骚味儿。但最终促使我下决心的,是听说,那边肉便宜。夜幕降临,我躺在一个背风的坡地,把身上的破褥子又狠狠地裹了一遍,仰望星空,不知道宝宝在家怎么样了,我答应过,学成归来,给他吃肉的。秦国,就在前方,据说,过了前面那条河,就只有两百。身上,还有半个饼,这是在上个城镇,帮人写卖身契换来的;下个城镇,也不知道还有这种好事儿没有......
“你是荀卿门下?齐国人?”对面翻着死鱼眼的山羊胡老头问道。
“是……”我刚想解释,我其实是楚国人,老头就给打断了。
“算你小子运气,这个月收了五个仲尼和孟轲门下,荀卿的倒是还没,你留下吧。”他把我的文凭扔进了一个大兜子里,跟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放在一起,完全没有还给我的意思。
“多谢管事,那个,请问,月薪……”我咽了口唾沫问道。
“十五,包吃住,代为办理咸阳绿卡。”老头不耐烦地道:“下去吧。”
后来,有人说,我道谢的时候哭了,出去的时候,高兴地连滚带爬。没多少年吧,那时候我已经是秦国客卿,那个管事自杀了。不是我干的,但我不确定是否是有人想讨好我才干的。其实,我不恨他,也不在意别人知道我困顿时的丑态。
成大一统
“你,你这样做,是违法的!”韩非看着面前的毒酒,悲愤地说。
“我是在代表人民消灭你。”我转身离去,走向一个全新的时代。
摧枯拉朽般的,我们赢了,身后血流成河,尸骨遍野。一开始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零星反抗,慢慢的,也就这么着了。“会习惯的。”跟秦王喝酒的时候,他如是说:“背叛和投靠这事儿,门槛一向很低,没有想像地那么难。”欺软怕硬是人的本性吧,如果当年我们的祖先不是先冲可爱的小兔子下手,而是直接去跟老虎单挑,估计今天的人类,也不过是森林里早已风干的一坨粪便。这是哲学,同样哲学的是,没什么永远是硬的,总有软的一天,软了的时候,也会被别人欺负。那么,总归要趁着还硬,做点儿什么事儿,比如,杀一些人,享一些福,定一些规矩。
文字、度量衡、货币、车,全部就统一了,整个世界,看着就清爽很多。我一度想推广普通话的,但考虑到咸阳话我至今也还说好,而我说得最顺的驻马店方言,自然也不可能成为普通话,想想还是算了。对了,分封制改成郡县制,我同样居功至伟;焚书,那自然也有我的份儿。很多东西没了,很多东西产生了,很多年后,会有人念我的好,会有人说我坏话,但是,这跟我其实也没什么关系了。我做了我想做的事儿,你们不必感激我,不是为你们干的;可以恨我,但说实话,也无意针对你们,我的眼里,没你们这些东西。我去做了,因为我想去做,仅此而已。至于为什么想,哥不想也不需要跟你解释,你又不是秦王。
坑灰未冷
乱了,比预想的来得要早了一些,但是,并没有出乎意料。我们对他们本就不怎么样,他们凭什么不反呢?至于我们为什么对他们不怎么样,那很简单啊,他们都不敢反的,我们何必在乎他们?尊严和利益这东西,想要,得拿出决心和实力,不然,凭什么给你?我走到今年这个位置,你以为是靠别人施舍,还是纯粹的运气?那一场场战役、一次次密谋,说起那些年的奋斗啊,唉,算了,已经采访很多次了,也说不出什么新鲜东西了。新鲜的是,不过是一群连武器都配不齐的乱民,就把他们给吓成这样。我这才想起来,始皇帝已经死了,现在当皇帝的,不过是个废物。
这废物,是我和那个太监一起捧上去的,因为,我觉得,只有废物,才最适合当皇帝。像嬴政那种人当了皇帝,哪儿还有法治的半点余地?那天,在宅子里遛弯儿的时候,我忽然又想起了韩非,我不知道,他对我已经做到的一切,会怎么看,怎么想。乱不可怕,大治,到大乱,一次次的,然后,人们才会真得看明白一些事情,知道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儿。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或许,直到有一天,除了法,他们什么都不信,包括他们自己都不信的时候吧。只是,那样的世界,有会是怎样的呢?是否一定更好?我却也不知道。每当这时候,我就想,如果韩非在,那该多好;虽然,我从来没有后悔,杀了他。
太监腰斩
赢了天下那么多文臣武将,最终却输给了一个太监,这事儿,换谁或许都不会服气吧,但,输了就是输了。当时,韩非死的时候,也未必服气;服气地死去的,终归是少数。只是,到了那边,跟各国英雄见面的时候,跟嬴政见面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们,这最后的一幕,舞台属于那个太监。但,就是这样了,这就是生活,很多年前,我带着阿黄遛弯儿的时候,哪儿会想到后来的威风和今天的腰斩?
阿黄,已经很久没见了。我不记得是从哪天起忘记它的,或许,我的记忆,早已经被腰斩了。或许,它在来咸阳的路上,就已经成了我们口里的肉,而在咽下那块肉的时候,有些东西,就已经太监了。或许吧,死到临头,却忽然觉得,当年在老家跟阿黄遛弯的日子,其实,也蛮好……
“死就死吧,哭什么?!记住了,斩你的,是俺牛二,毕业于孟子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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