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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没有人关心重庆胖猫事件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5-4 10:24
标题: 就没有人关心重庆胖猫事件吗?

要说的不是又一个翟欣欣…的事,是6家品牌送空包外卖…,这是二次伤害。

近日,21岁男子“胖猫”在重庆坠江身亡事件持续引发关注。其间,大量网友通过外卖平台购买奶茶、汉堡等物品送往涉事大桥,有网友发现其中出现不少空包外卖。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5-4 10:24
21岁男生坠江身亡引发关注
6家品牌因空包外卖发布道歉和声明
4月15日开始,“胖猫”的姐姐通过账号“可可睡不着”,陆续发布了25条信息,其中有“胖猫”刘某与女友的聊天截图、转账记录等内容。上述信息显示,21岁的刘某与27岁女网友网恋一年半,之后前往女方所在的重庆,这期间女方以租房、购物、开花店等理由陆续索要51万元;刘某依靠游戏代练挣钱,经常通宵,为了省钱连续几天点10元左右的素菜外卖,微信签名设置为“我不要吃菜,我要吃麦当劳”。
该账号称,4月初女方提出分手,要求商量名下花店亏损事宜的处理,之后刘某将手里的6万多元转账给对方,并备注为“自愿赠予”,然后在重庆长江大桥坠江身亡。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5-4 10:25

不知道之前那个翟欣欣判没判刑
作者: 神马东锡    时间: 2024-5-4 10:30
打铁还需自身硬,肉少别碰白骨精。
这娃自身也有问题,今天不遇见这个以后还会遇见那个。
作者: 坐忘庄    时间: 2024-5-4 10:30
控制是普遍、无所不在
川剧、语言、变装,无限续杯
作者: 闹热    时间: 2024-5-4 10:34
虽然没看过肥猫,但现在女孩这么玩弄一个年轻男孩的感情也不对。太可恨,太恶心了。
作者: 闹热    时间: 2024-5-4 10:36
乱世重典,整肃民风。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5-4 10:39
闹热 发表于 2024-5-4 10:36
乱世重典,整肃民风。


居然送空外卖,还居然被发现了,

怎么发现的呢?难道有人打开包装想吃?

不可思议
作者: 闹热    时间: 2024-5-4 10:42
知音 发表于 2024-5-4 10:39
居然送空外卖,还居然被发现了,

怎么发现的呢?难道有人打开包装想吃?

什么人都有,什么恶心事都可能发生,别说肥猫这么大男孩,就是大叔级大爷级都看不下去了

作者: 坐忘庄    时间: 2024-5-4 10:42
本帖最后由 坐忘庄 于 2024-5-4 10:55 编辑

不认同、不相信、不想像
寒冷,旷野。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24-5-4 11:44
咄咄怪事多,桩桩无结果。
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时间: 2024-5-4 12:07
知音 发表于 2024-5-4 10:39
居然送空外卖,还居然被发现了,

怎么发现的呢?难道有人打开包装想吃?

没有脑洞,也打开脑洞了,凿开脑洞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4 13:05
胖猫的悲剧,缘于他在网络上待的太久了,年轻人应该多接触社会。还有就是因为金月半主张的只应该传播所谓正能量,结果让年轻人丧失了免疫力。
作者: 刘庄主    时间: 2024-5-4 13:15
他们严重侵权!卖祭品是王幼君的专卖!看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肯定没有空包一项,罚!使劲罚!

作者: 怜花绣屏    时间: 2024-5-4 18:58
活着被女朋友骗,死了还被无良商家骗,这孩子是真的可怜,那些商家是真的该永久关闭!
作者: 归晚    时间: 2024-5-4 19:43
不能理解,成年人首先该有判断力,可为可不为,商家哪有良心呢,哎
作者: 闹热    时间: 2024-5-4 19:49
这事又看了下最新报道。胖猫女友已经把钱都退了,胖猫父母原谅她了。不良商家也都被网友曝光了,至少会付出生意上的代价。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4 20:00
天涯论坛也遇到一个,是一个厨师,劝他劝不好。他转钱,那女的也收,又不搭理他。他就在论坛上晒那些。后来他都不想上班了,好象报了警。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4 20:01
我们这帮吃瓜的死命劝他不要转钱。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5-4 20:05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4 20:01
我们这帮吃瓜的死命劝他不要转钱。


那送空盒快递的道歉就完事儿了?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4 20:16
知音 发表于 2024-5-4 20:05
那送空盒快递的道歉就完事儿了?

一块钱也有人打过官司,看人吧。也有可能没什么人揽这个事。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4 20:18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5-4 20:23 编辑

才看了这个新闻,03年的,这么年轻,游戏都可以挣50多万,可惜了。

玩游戏容易投入,还有赚钱目标的话,可能作息生活都不规律,精神高度紧张,长期与现实隔绝。在游戏里不觉得有问题,离开游戏,特别是遇到挫折,会觉得生存艰难,抑郁。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4 20:28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5-4 20:31 编辑

我也玩过游戏,赚过钱,不是为生存。。。幸好被老师和家人掐断了。

离开游戏回归现实,会有一段时间抑郁,越玩得好有成就感的越严重,哪怕离开几天,。。。不是留恋,是适应现实面对现实压力需要时间。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4 21:01
知音 发表于 2024-5-4 20:05
那送空盒快递的道歉就完事儿了?

海外有大哥悬赏200万要弄残这个女的,身份证复印件都爆出来了。

作者: 河海森林    时间: 2024-5-4 22:05
让我想起了几年前一个高科技公司老总,让女朋友抓住小辫子一个劲地欺诈,最后自己自杀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6:5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4 13:05
胖猫的悲剧,缘于他在网络上待的太久了,年轻人应该多接触社会。还有就是因为金月半主张的只应该 ...

吐你口水,信不信。。。表情:怒目而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6:58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4-5-5 07:36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4 21:01
海外有大哥悬赏200万要弄残这个女的,身份证复印件都爆出来了。

过了吧。女人固然有错,男孩和男孩的家人就不该反省自己?古往今来多少恋爱脑,难道都是另一方的错?以恋爱的名义,对方可以索要钱财,给不给或给多少在于自己。人家处着处着要分手也正常,谁也不是捆绑给谁的,别人提出分手你可以要求退返财物——以前就有很多退不了不得不继续恋爱关系的。。。是不是一个人死了,相关的人就必须被绑去凌迟?这都是什么逻辑。。。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7:00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4-5-5 07:37 编辑
闹热 发表于 2024-5-4 19:49
这事又看了下最新报道。胖猫女友已经把钱都退了,胖猫父母原谅她了。不良商家也都被网友曝光了,至少会付出 ...

到这个程度了,不退也得退了。本以为能占点便宜,谁知道遇到一个拿命来讨债的。。。。这女的也是倒霉透顶了,不是么。。。

作者: 坐忘庄    时间: 2024-5-5 07:03
社会化的果实就是弱者即满分。
浪漫是天堂。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8:18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7:00
到这个程度了,不退也得退了。本以为能占点便宜,谁知道遇到一个拿命来讨债的。。。。这女的也是倒霉透顶 ...

五十一万,只退了最后两笔:六万和七万,一共十三万。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8:4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8:18
五十一万,只退了最后两笔:六万和七万,一共十三万。

退多退少,我其实不关心。对于死者而言,他绝望的,不是钱,而是感情。对于父母来说,他们失去的,也不是钱,而是儿子。对于女方来说,男友之前给的,理直气壮花了,估计临时也退不出来多少了——除非男人不死,可以追着按期归还。。。我想说的,仅仅是,因为一个人死了,便将全部责任推到另一方头上,这种行为是很可耻的。。为了所谓爱情节衣缩食挣钱,感动的仅仅是自己,难道不该有预判吗?恋爱脑可叹,遇到恋爱脑,也是前世的冤孽~~~~。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8:56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6:58
过了吧。女人固然有错,男孩和男孩的家人就不该反省自己?古往今来多少恋爱脑,难道都是另一方的错?以恋爱 ...

以恋爱为名,索取钱财,你居然认为是正常的?

    恋爱期间,男方为博取好感,献殷勤、赠与财物,与女方借口索取,应该是两码事吧?前者是自愿,后者是被迫,主观意愿完全不同。另外,男孩已经成年,又在外地,其家长有何责任?该女将胖猫迷得跑去重庆租房,不停索要钱财,纯属玩弄感情的高手,既然不是以婚姻为目的,那还不停地索要钱财干什么?是不是假借恋爱骗取财物?

  凌晨,有人订购食物快递送到重庆大桥上,商家判断就是和送王伯伯卖的祭品一样,因此,拿白开水冒充饮料等,送空包(麦当劳没有这样做),可见这个社会有些人诚信尽失,物欲横流,缺德至极!

  另外,这个社会,一方面有钱人包养不受处罚,无钱人嫖娼要遭重罚甚至社死,没有配偶的男性为了满足生理需求,必须付出巨额彩礼、嫖娼被抓等沉重代价,同时也为以婚恋为由骗取财物的女骗子提供了条件,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和处理这些问题的巨大成本,这都是人大代表们应该考虑解决办法的问题。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8:5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8:49
退多退少,我其实不关心。对于死者而言,他绝望的,不是钱,而是感情。对于父母来说,他们失去的,也不是 ...

又不是你辛苦挣来的钱,你当然不会关心!他绝望的应该是人财两空。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儿子遇到这样的渣女,恐怕你就不是这个态度了,估计你会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0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8:56
以恋爱为名,索取钱财,你居然认为是正常的?

    恋爱期间,男方为博取好感,献殷勤、赠与 ...

是不是假借爱情索要骗取财物如何定性,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后由相关机关判定的。不能因为死了一个人,就理所当然地判定别人一定是坑蒙拐骗——死的人,是为了财物而死么?这个问题才是关键。他是对爱情绝望了而已。
所以我不参与这个话题的争论。我只想说,男的恋爱脑,给不起爱情的钱财,还要勉力去给,这本身就很病态。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0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8:59
又不是你辛苦挣来的钱,你当然不会关心!他绝望的应该是人财两空。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儿子遇 ...

首先,我儿子不是这类人。我儿子比我还理性,我感觉我还有点恋爱脑。他跟他爸一样,看问题很客观。其次,如果我儿子恋爱脑,那也是没法子的事情,我只能一边规劝引导一边为他兜底,让他不至于为了51万钱财亏空把命给交代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04
提醒我了。待会儿我就跟儿子讨论这个话题去~~~~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05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8:49
退多退少,我其实不关心。对于死者而言,他绝望的,不是钱,而是感情。对于父母来说,他们失去的,也不是 ...

预判?没听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会大降吗?再说了,给与财物,那就是在示好,对吧?你明知对方的目的,并接受了,这就好比对方发出了邀约,你承诺了,该失信吗?若是中途发现不合适或不能履约,是不是应该及时停止?一边不停索取,一边推脱,这不是玩弄对方?不是主观恶意方?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0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8:59
又不是你辛苦挣来的钱,你当然不会关心!他绝望的应该是人财两空。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儿子遇 ...

想起来另一个问题,最后6万,男孩子为嘛要特别标注:自动赠与?那他肯定是很清楚,不写这类话,按照法律是可以索要回来的。可见他的死真不是为了钱财,而是为了爱情的绝望~~~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0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9:05
预判?没听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会大降吗?再说了,给与财物,那就是在示好,对吧?你明知对方的目 ...

你怎么知道别人是一边索要一边推脱的?好像你自觉代入就是其中一方似的。再说了,自己有没有钱心里没点数么?投资付出有没有收不回来的风险没点儿数么?动辄倾尽所有……那啥,不说了,死者为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0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01
是不是假借爱情索要骗取财物如何定性,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后由相关机关判定的。不能因为死了一个 ...

你这话就讲的有点违心了吧?他俩交往多时,男方是靠什么挣钱,有多大财力,女方不会不清楚吧?以恋爱为名不停索取,数额巨大,傻子也能看出来是什么性质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10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09
你怎么知道别人是一边索要一边推脱的?好像你自觉代入就是其中一方似的。再说了,自己有没有钱心里没点数 ...

你没看报道吗?那就还是别掺和为妙。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1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9:09
你这话就讲的有点违心了吧?他俩交往多时,男方是靠什么挣钱,有多大财力,女方不会不清楚吧? ...

女方为嘛一定要清楚?如同你们所说,女方如果无心,她为嘛要关注男方的收入来源?何况男人自己没钱,家业里没有钱么?你这话本身就已经预判了女方有罪,才进一步推导下去的。
试问,有哪对恋爱的男女,男方不花钱的?花多花少是女方说了算的吗?发现支付不起高昂的恋爱资金,还继续支付,孤注一掷……男人不及时止损,那才是真正的傻子~~~


作者: 凶猛老狐狸    时间: 2024-5-5 09:13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6:58
过了吧。女人固然有错,男孩和男孩的家人就不该反省自己?古往今来多少恋爱脑,难道都是另一方的错?以恋爱 ...

毫无是非观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15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09
你怎么知道别人是一边索要一边推脱的?好像你自觉代入就是其中一方似的。再说了,自己有没有钱心里没点数 ...

你这话就说到点子上了!男方是在做恋爱投资,女方接受了,却收钱不发货,是不是骗子?

    例如:王伯伯花了巨资去订了300吨纸,结果纸厂老板收了钱不给纸,你怪王伯伯?

作者: 坐忘庄    时间: 2024-5-5 09:16
本帖最后由 坐忘庄 于 2024-5-5 09:27 编辑

在痛苦、必须相信、惯性想像、快乐支撑的现代命运结构

不改变痛苦、真理的时代背景,现象无法终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17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13
女方为嘛一定要清楚?如同你们所说,女方如果无心,她为嘛要关注男方的收入来源?何况男人自己没钱,家业 ...

你这是主观臆断!女方是索要巨额钱财,男方付出的并非恋爱中的购物、逛街、吃饭等一般花费。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17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4-5-5 09:26 编辑
凶猛老狐狸 发表于 2024-5-5 09:13
毫无是非观

你这倒是有。就是弱者,或者说,死者一定有理。
除非能有确凿的证据,说明这个女的以恋爱的名义诈骗多人,否则,单就这个事件本身而言,除了道德上谴责女方,你们这些是非观分明的,又拿什么去索要所谓的公道?人肉、网曝,唾沫星子淹死?那才真的,是以另一种方式犯罪~~~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20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13
女方为嘛一定要清楚?如同你们所说,女方如果无心,她为嘛要关注男方的收入来源?何况男人自己没钱,家业 ...

花费是主动的,被索取是被动的。前者心甘情愿,后者是被对方以其所期望的交换来胁迫、利诱。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2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9:17
你这是主观臆断!女方是索要巨额钱财,男方付出的并非恋爱中的购物、逛街、吃饭等一般花费。

可以要求对方退款啊!显失公正的契约,很容易达成退款的标的。这种歪脖子树上吊死……,唾而弃之。。。。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23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20
可以要求对方退款啊!显失公正的契约,很容易达成退款的标的。这种歪脖子树上吊死……,唾而弃之。。。。 ...

都该唾弃,更该唾弃的是造成悲剧的根源。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2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9:20
花费是主动的,被索取是被动的。前者心甘情愿,后者是被对方以其所期望的交换来胁迫、利诱。

人家索要你就给?那我问,柳警,给我50万,否则绝交。你是给,还是绝交?傻子都晓得选后者啊!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2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9:23
都该唾弃,更该唾弃的是造成悲剧的根源。

P2P的根源和造成的恶果都还没消除,这类……?算了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27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23
人家索要你就给?那我问,柳警,给我50万,否则绝交。你是给,还是绝交?傻子都晓得选后者啊!

那得倒退40年,而且,你还没有遇到十指扣。问题是,那女的是一步一步的呀,并非张口就是五十万呀,她是和老师一样循循善诱的,在玩弄胖猫。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28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20
可以要求对方退款啊!显失公正的契约,很容易达成退款的标的。这种歪脖子树上吊死……,唾而弃之。。。。 ...

男方可叹,女方可恶,社会可悲!

作者: 凶猛老狐狸    时间: 2024-5-5 09:33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17
你这倒是有。就是弱者,或者说,死者一定有理。
除非能有确凿的证据,说明这个女的以恋爱的名义诈骗多人 ...

以恋爱为名目,索取巨额钱财,迫人至死,这是何等恶劣的行为。你倒好,不谴责这种恶行,反倒指责死者,这就好像你被贼偷了,不但不审判贼的罪行,反倒指责你没有能力保护财产。

莫言说过,人性之恶,是千方百计在强而又坏的人身上找优点,在弱而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一个青年,追求喜欢的女人也有错么?把自己的血汗钱都给了他人,这特么是情种!而利用别人的良善,榨取钱财,这特么是犯罪,该上法庭!你连这点起码是非都没有,好瞎bb啥啊,懒得理你。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36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5-5 09:45 编辑
凶猛老狐狸 发表于 2024-5-5 09:33
以恋爱为名目,索取巨额钱财,迫人至死,这是何等恶劣的行为。你倒好,不谴责这种恶行,反倒指责死者,这 ...

金校长是因为在校园里、诗歌里待久了,尤其不喜欢揭露社会黑暗面的“负能量”,故而对社会不太了解,需要耐心帮助。

作者: 凶猛老狐狸    时间: 2024-5-5 09:42
过去旧社会赌场,赢光了赌徒的钱,也要給几个回家钱,青楼窑子骗光了恩客的钱,也要给几个回家的钱。啥意思?就是做事不要太过,不要把别人往绝路上逼。这臭女人赌棍妓女都不如,比狼还贪婪,比老虎还能吃人,是个人就明白这里面的曲直,居然有人颠倒黑白,为恶人开脱,往死人身上泼脏水。这特么什么狗jb社会,会有这种价值观,操!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4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9:28
男方可叹,女方可恶,社会可悲!

刚才跟儿子讨论了一下,他的观点比我的更理性。他认为,女方的行为超过了民众的朴素价值观上线,才会导致一边倒的谴责女方——类似侠客文化的产生,因为单纯的法律解决不了某些问题~~~他认为我的观点不太好,有点类似受害者有罪论——其实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说,双方都有错才导致悲剧发生~~·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48
凶猛老狐狸 发表于 2024-5-5 09:42
过去旧社会赌场,赢光了赌徒的钱,也要給几个回家钱,青楼窑子骗光了恩客的钱,也要给几个回家的钱。啥意思 ...

估计金校长没有细看相关报道,就积极参与讨论了,她爱这样,别怪,起码积极性可赞。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51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4-5-5 10:06 编辑
凶猛老狐狸 发表于 2024-5-5 09:33
以恋爱为名目,索取巨额钱财,迫人至死,这是何等恶劣的行为。你倒好,不谴责这种恶行,反倒指责死者,这 ...

我没有指责女方吗?你哪只眼睛看见的?索要钱财就一定会致人死亡吗?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了吗?非要用生命为代价?何况生命为代价,也要不回损失的财物。。。。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5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9:28
男方可叹,女方可恶,社会可悲!

啥事情你都能扯到社会上去。其实这个借恋爱名义索要钱财,是古往今来都有的,不是么?倒是我之前刻意提及的P2P才是你所提及的社会化话题~!~~~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5 09:53
在天涯遇到同类事件,看到的那个厨师晒的聊天纪录,那个女的很会拿捏那个男的情绪,又不明确定关系,又给点甜头,又收钱,又爱理不理。
那个男的又气又放不下,发在天涯论坛,向广大坛友问计。但我们说了他又不听。我觉得很可能是杀猪盘。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53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47
刚才跟儿子讨论了一下,他的观点比我的更理性。他认为,女方的行为超过了民众的朴素价值观上线,才会导致 ...

你还是有所偏颇。
     
       男方正值青春期,拼尽全力,去积极追求爱情,何错之有?女方并不打算与之结婚,却利用其追求心切,不停地索要钱财,才是有恶意的一方。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54
凶猛老狐狸 发表于 2024-5-5 09:33
以恋爱为名目,索取巨额钱财,迫人至死,这是何等恶劣的行为。你倒好,不谴责这种恶行,反倒指责死者,这 ...

你说该上法庭就该上法庭?这类算民事纠纷,如果不是有严重后果,基本是民不告官不理。假如男方不死,这个事情,又该怎么定性?你之所以这么愤怒,无非不过是出了人命——其实换任何一个稍微理性的,都不至于付出生命的代价。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09:55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52
啥事情你都能扯到社会上去。其实这个借恋爱名义索要钱财,是古往今来都有的,不是么?倒是我之前刻意提及 ...

古往今来都有,就是合理的、非社会的问题了?什么逻辑?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55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5 09:53
在天涯遇到同类事件,看到的那个厨师晒的聊天纪录,那个女的很会拿捏那个男的情绪,又不明确定关系,又给点 ...

杀猪盘这个词,把我逗笑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5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9:53
你还是有所偏颇。
     
       男方正值青春期,拼尽全力,去积极追求爱情,何错之有?女方 ...

他追求的是爱情吗?就像一个赌徒,为了渺茫的希冀,不断投入,自欺欺人而已~~~~

作者: 凶猛老狐狸    时间: 2024-5-5 09:58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51
我没有指责女方吗?你哪只眼睛看见的?索要钱财就一定会致人死亡之间吗?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

你这种人太多,一定是吃人社会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09:5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9:55
古往今来都有,就是合理的、非社会的问题了?什么逻辑?

这不是“合理”或者“不合理”的事儿,你又想歪我的话头,我只是说,不是你所提及的“社会”问题——你的意思,是当前社会现状造成的悲剧。我是告诉你,这类悲剧很多,所有社会都避免不了~~~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5 09:59
胖猫事件,如果不是杀猪盘,这女的胆子也够大的,要这么多钱还敢甩人,也不怕报复或出人命,现在还敢只退一部分,真是服了。。。
这家伙不把人命当回事,人家还有家人。。。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5 09:5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55
杀猪盘这个词,把我逗笑了~~~

我觉得这是犯罪。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02
凶猛老狐狸 发表于 2024-5-5 09:58
你这种人太多,一定是吃人社会

你这种人太多,一定是纳粹集中营~~~不管事实如何,只要有所谓恶果,就一定要血债血偿,才能让你称心如意。。咋,把那个女的弄残,弄死?如果我没有觉得她罪该万死,我就也该与她同罪而论~~~。

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时间: 2024-5-5 10:0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08:18
五十一万,只退了最后两笔:六万和七万,一共十三万。

女人骗死男人,多情自古空余恨啊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03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5 09:59
我觉得这是犯罪。

有个话题:法无规定不为罪。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04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5 09:59
胖猫事件,如果不是杀猪盘,这女的胆子也够大的,要这么多钱还敢甩人,也不怕报复或出人命,现在还敢只退一 ...

确实胆大。惹这个大个祸事,要搁别的人,……早就全部吐出来了~~~像不像个惯犯?会不会有人去抽丝剥茧,找其他线索出来?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10:05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09:54
你说该上法庭就该上法庭?这类算民事纠纷,如果不是有严重后果,基本是民不告官不理。假如男方不死,这个 ...

假借婚姻,以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属于诈骗。

    现实中,此类案件多以男性作案较多。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5 10:06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03
有个话题:法无规定不为罪。


杀猪盘属于诈骗,通过网恋的方式骗钱,我看到的案例,都是属于犯罪。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10:08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04
确实胆大。惹这个大个祸事,要搁别的人,……早就全部吐出来了~~~像不像个惯犯?会不会有人去抽丝剥茧, ...

是累计索取,逐步蚕食,这也正是狡猾和可恶之处。一次索取数额过大,容易使猎物知难而退或预判风险。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0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10:05
假借婚姻,以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属于诈骗。 ...

是不是假借爱情或婚姻的名义骗取——我之前说了,需要一系列证据链。不是你说了算的。。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10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5 10:06
杀猪盘属于诈骗,通过网恋的方式骗钱,我看到的案例,都是属于犯罪。

你看到的案例,不代表全部案子,也不能套用到每个案子上——法律重视的是证据能佐证的事实。。。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10:10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03
有个话题:法无规定不为罪。

刑法里没有诈骗罪的规定?假借婚姻,虚构或隐瞒事实,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即可构成。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5 10:11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10
你看到的案例,不代表全部案子,也不能套用到每个案子上——法律重视的是证据能佐证的事实。。。

50万加一条人命,如果还有其他不法证据,够格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1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10:08
是累计索取,逐步蚕食,这也正是狡猾和可恶之处。一次索取数额过大,容易使猎物知难而退或预判 ...

……骗子都这么狡猾了~~~可惜猎物不晓得自己是个猎物,还以为是在捕猎~~~~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1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10:10
刑法里没有诈骗罪的规定?假借婚姻,虚构或隐瞒事实,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即可构成。

“假借”一词,如何判定?人家不能提分手吗?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10:14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08
是不是假借爱情或婚姻的名义骗取——我之前说了,需要一系列证据链。不是你说了算的。。

你是睁眼说瞎话啊?女的以婚恋为名,诱骗男的去了重庆,让男的租房自住,并不停以各种理由索取财物,如果她没有虚假婚恋承诺,男的会跑去重庆贡献财物?会绝望到投江自尽?

作者: 蒙衣客    时间: 2024-5-5 10:14
看热闹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15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5 10:11
50万加一条人命,如果还有其他不法证据,够格了。

只看前面半句,是有罪推定。除非有其他不法证据,否则,是不能成为法律裁定的依据,欠债还钱而已,不至于赔命~~~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5-5 10:1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15
只看前面半句,是有罪推定。除非有其他不法证据,否则,是不能成为法律裁定的依据,欠债还钱而已,不至于 ...

本来就不正常,哪有见两次面,打着恋爱名声不停问人家要这么多钱的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1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10:14
你是睁眼说瞎话啊?女的以婚恋为名,诱骗男的去了重庆,让男的租房自住,并不停以各种理由索取 ...

不跟你争论了。想不到你竟然如此不客观——很多情节的阐述,也是自相矛盾。我还是坚持这句: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女的诈涉嫌骗的话,那么,法律是不能以诈骗罪定性的。很多这类索要高额钱财的恋爱案件,都是以对薄公堂退款做结的,只有这个是出了人命显得特殊些罢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10:21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13
“假借”一词,如何判定?人家不能提分手吗?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可以分手,正确的方式是退还索要的钱财(正常花费不计)。一再索取,然后甩掉对方,这就不是分手了,这轻的叫玩弄,重的就是诈骗。主观上是要占有男方的巨额财物,客观上实施了虚假恋爱行为,这就是假借婚恋诈骗钱财。

    如果有个女的,和你儿子谈恋爱,长期不停索取钱财,累计达到五十万之多,最后翻脸,扬长而去。你会认为是正常分手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10:23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19
不跟你争论了。想不到你竟然如此不客观——很多情节的阐述,也是自相矛盾。我还是坚持这句:没有直接证据 ...

你的话题转移的够快呀!你不谴责男方无脑了?哈哈。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10:28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5-5 10:31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15
只看前面半句,是有罪推定。除非有其他不法证据,否则,是不能成为法律裁定的依据,欠债还钱而已,不至于 ...

疑罪从无、无罪推定,是审判机关的原则。侦查机关却是要怀疑一切,从疑点出发,搜集有罪和无罪两方面的证据,你不要混淆了。另外,不法证据又叫非法证据,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是违反诉讼法的,程序违法,法院是不采信的。概念你弄错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2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10:23
你的话题转移的够快呀!你不谴责男方无脑了?哈哈。

咋不谴责?已经谴责完了。不想跟你们再争论而已。何况,整个事件最后会不了了之的,连所谓51万钱都退不完。。。。法律不可能按你们想当然的推论作有罪判定。你们谁原意去打残那个女的?我站在道德高度赞助5毛钱,如何?

作者: 闹热    时间: 2024-5-5 10:29
本帖最后由 闹热 于 2024-5-5 10:30 编辑

其实这件事俺最想说的是:把自己半大小子的儿子找来,好好谈次话,先扎上预防针。此事可反思的地方多了,但管好自己的孩子最实际。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3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5-5 10:28
疑罪从无、无罪推定,是审判机关的原则。侦查机关却是要怀疑一切,从疑点出发,搜集有罪和无罪 ...

你现在的身份是侦查机关吗?我其实想推荐,男孩的家人,应该去查查女的,有没有同时跟其他男人谈恋爱——这才是诈骗最可能的切入点。假如没有这类证据出现,你始终是假想说,想当然的~~~~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31
闹热 发表于 2024-5-5 10:29
其实这件事俺最想说的是:把自己半大小子的儿子找来,好好谈次话,先扎上预防针。此事可反思的地方多了,但 ...

对啊。我就是顺这个思路,在跟儿子聊这个话题。发现我家儿子真的,理性得不要不要的~~~

作者: 闹热    时间: 2024-5-5 10:35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31
对啊。我就是顺这个思路,在跟儿子聊这个话题。发现我家儿子真的,理性得不要不要的~~~

小孩的理性别太当真,恋上爱没准就糊涂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10:36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30
你现在的身份是侦查机关吗?我其实想推荐,男孩的家人,应该去查查女的,有没有同时跟其他男人谈恋爱—— ...

我是以一个看客的身份,根据报道提供的内容在作评判。  其实,要查她,很简单,调取她的银行卡流水,看看有无其他男性的多次汇款,并找到汇款人做询问笔录。可惜的是,死者家属在收到退款后,已经表示谅解,并未提出控告。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5-5 10:37
闹热 发表于 2024-5-5 10:35
小孩的理性别太当真,恋上爱没准就糊涂了

有道理。看来我得严防死盯了。太吓人了,就。丢钱就不说了,还丢人~~~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5-5 10:37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5 10:31
对啊。我就是顺这个思路,在跟儿子聊这个话题。发现我家儿子真的,理性得不要不要的~~~

那是因为他还没有恋爱,头脑还没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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