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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能人不主流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14:52
标题: 能人不主流
夜晚十点多,派出所值班室里的电话不再频频作响了。

   从傍晚到现在,烧烤摊醉鬼斗殴的、歌厅小姐被赖小费的、七十岁老头买了盒伟哥拆开吃了一片又要求退货的、美容店拉顾客免费体验后却又要收费八百的,报警电话响个不停。现在,值班民警不主流绷了一天的神经,终于可以松懈一下了。他从电话边挪过吃了一半的盒饭,往里倒了一点开水,泡热了,三口两口就扒拉进肚子里了,用手抹了抹大嘴,往椅子上一靠,眯了一会儿。突然,电话铃声又急促的响了起来,他一骨碌爬起来,抓起了电话。电话里传来明显是一个女人压低了的声音:"喂,派出所吗?我这里是解放路278号粮食局大院出租房,我嫂子的公司里来了几个人讨债,不让我们出去......" 不主流抓起笔来正要记录,啪,电话挂了。

   虽然报警只有几句话,是债务纠纷还是暴力催收还是高利贷,对方有几个人等,都没说清楚,但并不妨碍聪明绝顶、经验老道的不主流迅速做出判断:嗯,肯定是黑社会以借贷为幌子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他立即拉响警铃,集合了全所值班的民警、辅警共12个人,全副武装,分乘两辆微型面包车朝现场疾驰而去。临出发时,他还特意嘱咐唯一留下看门的老庞(外号螃蟹):赶紧向分局指挥中心报告,我辖区即将发生一起黑社会非法拘禁、有人持刀捅杀四人的恶性案件,请求火速增派防爆大队前来支援!说罢,拉开车子副驾驶的门,窜了上去,由于事态紧急,慌乱中他的一只鞋脱落在地上,司机并未察觉,一踩油门,车子像箭一样飞了出去。

  不主流虽然是夜间值班组长,但平时只是个片警,但他责任心很强,也十分敬业,为了能掌握全所辖区的敌社情,他没事儿的时候,经常去所有的的管片溜达,对每幢大楼和每个院落都登高爬低地去熟悉环境和里面的人员,可以说,除了几个废弃了的防空洞外,整个辖区没有他不熟悉的地方,而且,谁是黑社会,哪个黑社会曾向谁谁行贿,他都了如指掌。凭借扎实的基本功,他每次接到报警电话,不用多听多问,就能立刻准确判断出事情的性质、发生的地点、时间、参与的人和前因后果,所谓何人、何时、何地、何因、何历、何果,六何要素不用问,都能眨眼掌握,不像一般民警,换个管片就觉得陌生了。

  不主流凭借着扎实的基本功,一边眯眼打盹,一边努嘴指挥开车的辅警赶到了现场。他跳下车来,光着一只脚,强忍着被石子硌的疼痛,一脚高一脚低的快步冲进现场,高声厉喝:全部双手抱头,面朝墙蹲下!见有两人叽叽歪歪的没有照办,他跳了过去,把两货摁了下去。随后,他指挥大家开始搜身,并对现场的玻璃器皿、水果刀和桌上的木雕摆件等都做了搜集和集中暂扣,甚至连泡菜坛子里的压菜石块也捞出来暂扣了,确保现场不可能有伤害作案的工具。

  其后,他又指挥大家踩掉所有人的鞋后跟,让他们只能像穿拖鞋那样靸拉着鞋子,并抽掉裤腰带,让他们双手提着裤子,防止逃跑。一切妥当后,开始盘问:你就是黑社会的老杜吧?我早就认识你,你不是给王局长和刘所长行贿吗?没给我行贿,那就都是白行贿了!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嗯,那个女的,你就是法人代表吧?虽然没见过,但我一眼就能认出你!怎么样?借高利贷了?你自己不也是搞非法集资的吗?全部押回去,强制传唤,免得在现场夜长梦多,节外生枝!

  就这样,不主流果断处置了一起非法拘禁警情,并成功避免了一起连捅四人的恶性案件发生,被通报表彰,年底评为优秀公务员。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4:54
不主流这片警当的,连本地的黑社会都不认识,黑社会也不专业,不知道报保护伞的名号?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 14:55
押一块钱,赌这个案件争不明白。:)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4:57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 14:55
押一块钱,赌这个案件争不明白。:)

那你肯定赢了,只需要你说自己看不明白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 15:02
七十岁老头买了盒伟哥拆开吃了一片又要求退货的
========
这个也报警啊?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 15:0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14:57
那你肯定赢了,只需要你说自己看不明白

那我为什么说不可能争明白呢?这个判断,算不算明白?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 15:03
全部押回去,强制传唤,免得在现场夜长梦多,节外生枝!
==========
我的理解是,警察来了就应该这样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24-2-2 15:05
还记得当时这个案子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至于警察有没有责任,这个不好说。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5:08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 15:02
那我为什么说不可能争明白呢?这个判断,算不算明白?

你只要保证自己一直糊涂,那么别人怎么争也争不明白
作者: 按倒就亲    时间: 2024-2-2 15:0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14:54
不主流这片警当的,连本地的黑社会都不认识,黑社会也不专业,不知道报保护伞的名号?


你是真不知道现在基层是什么样子。
真正的黑社会,不说大佬,人家喽啰都有论金的气质,西装领带小眼镜。大佬们,都跟市长区长玩,谁跟个片警搞到一起让你认识?能从江湖流言听到几分,就算信息通畅了。
扫黑除恶,打的主要是街痞村霸农村老刁民,真正黑社会的低阶人员都转行当上了老总。物业公司丶汽车租赁丶娱乐酒店丶典当担保……你叫片警上哪都认识去。
报名号,你以为水浒传呢,提到宋江就跪下,松绑热酒叙久仰?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 15:11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15:08
你只要保证自己一直糊涂,那么别人怎么争也争不明白

事情就那么个事情。但要打官司就复杂了,不一定跟自己想的一样。所以说争不明白。
不过,我觉得这种大案,一般不敢乱来。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5:13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2-2 15:09
你是真不知道现在基层是什么样子。
真正的黑社会,不说大佬,人家喽啰都有论金的气质,西装领带小眼镜。 ...

被一个小片警就给干翻的能叫黑社会?气场再强大也不过是装腔作势的小混混

吴某黑社会团伙在最高检介入于欢案后才被铲除的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 15:23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4-2-2 15:05
还记得当时这个案子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至于警察有没有责任,这个不好说。



我今天查了一下,好像警察来了就说了不要动手,就出去了。是不是于欢以为警察不管了,只能靠自己解决了呢?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5:24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 15:11
事情就那么个事情。但要打官司就复杂了,不一定跟自己想的一样。所以说争不明白。
不过,我觉得这种大案 ...

如果事情很清楚,官司怎么就复杂了?法律有问题?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 15:2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15:24
如果事情很清楚,官司怎么就复杂了?法律有问题?

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理。法律刚好只有一个方向,那律师没得辩了。你和柳警争,没感觉到吗?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5:32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 15:29
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理。法律刚好只有一个方向,那律师没得辩了。你和柳警争,没感觉到吗?

法律是一套相对而言很严密的规则系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道理”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 15:3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15:32
法律是一套规则系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道理”

法律不可能把所有情况写完,规定个大概。
再说法律有漏洞也不稀奇啊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5:40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2-2 15:43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4-2-2 15:23
我今天查了一下,好像警察来了就说了不要动手,就出去了。是不是于欢以为警察不管了,只能靠自己解决 ...

警方让于欢别走,然后动手打人的杜某等人和警察一起出去,说啥不知道,随后又回来了,警察却要离开现场,于欢肯定看明白了警察跟讨债者穿一条腿裤子,所以他选择警察没走的时候动手防卫,必须把警察拉下水成为当事一方,否则他们就将是帮讨债团伙说话的证人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5:42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 15:35
法律不可能把所有情况写完,规定个大概。
再说法律有漏洞也不稀奇啊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防卫案件在中国极难认定,此外,还有什么?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 15:4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15:42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防卫案件在中国极难认定,此外,还有什么?

我不了解这个案件的细节,不敢乱扯。
如果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具备的话,那就无话可说。但也有个防卫挑拨。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5:53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 15:46
我不了解这个案件的细节,不敢乱扯。
如果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具备的话,那就无话可说。但也有个防卫挑拨 ...

防卫挑拨是什么东东?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 16:16
恩,小段子编的还不错,但不等于你有理……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 16:18
老柳应该开辟第二职业,去当编剧或演员,混演艺圈,早就成明星了,起码不比黄渤差。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2 17:14
柳警这点文字水平,都给嬉顽和小聪明耽搁了,不然呢,参加个征文大赛就没老丑什么讨薪事儿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2 17:15
螃蟹 发表于 2024-2-2 16:18
老柳应该开辟第二职业,去当编剧或演员,混演艺圈,早就成明星了,起码不比黄渤差。

我也这么觉得。艾玛,演艺界的一大损失啊!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2 17:18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4-2-2 15:05
还记得当时这个案子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至于警察有没有责任,这个不好说。

我觉得于欢杀人案,警察推卸不了责任。。。。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2 17:19
螃蟹 发表于 2024-2-2 16:16
恩,小段子编的还不错,但不等于你有理……

最近他们挣得如火如荼没怎么看到你的身影哇。。。。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2 17:23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2-2 15:09
你是真不知道现在基层是什么样子。
真正的黑社会,不说大佬,人家喽啰都有论金的气质,西装领带小眼镜 ...

我之前也跟不主流聊到这个话题,黑社会可能不会带基层民警玩。但这不是于欢案件基层民警有没有责任的问题所在。你不觉得办案民警确实有些地方的细节处理存在问题么?所以我在这个案件里基本认同不主流的判断。。。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7:34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2 17:23
我之前也跟不主流聊到这个话题,黑社会可能不会带基层民警玩。但这不是于欢案件基层民警有没有责任的问题 ...

不存在不带基层民警玩的黑社会,具体治安工作在基层手里,每次出事都要领导表态效率太低也不稳妥,所以各层次都要打点,充其量是“没带上所有基层民警”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2 17:4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17:34
不存在不带基层民警玩的黑社会,具体治安工作在基层手里,每次出事都要领导表态效率太低也不稳妥,所以各 ...

好吧。我表达有误。我的意思就是,某些基层民警基于各种可能不在某个圈子里。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 17:54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2 17:19
最近他们挣得如火如荼没怎么看到你的身影哇。。。。

我躲在幕后,努力操纵他们……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2 17:57
螃蟹 发表于 2024-2-2 17:54
我躲在幕后,努力操纵他们……

哈哈,乐够呛。八个脚脚的幽默起来,发型也挺好看哒。。。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18:16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2 17:40
好吧。我表达有误。我的意思就是,某些基层民警基于各种可能不在某个圈子里。

你的朋友是放高利贷的,他的朋友是挖河沙搞拆迁的,只要没有直接利益冲突,出警的时候就会互相给面子,否则,领导会安排你去当交警户籍警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0:4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15:08
你只要保证自己一直糊涂,那么别人怎么争也争不明白

这话恰好是说你自己。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1:04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2-2 21:06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0:47
这话恰好是说你自己。

柳警,你不知道自己在于欢案里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你一直在试图推理出当事警察被冤枉,法律中这只能算可能的线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1:2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18:16
你的朋友是放高利贷的,他的朋友是挖河沙搞拆迁的,只要没有直接利益冲突,出警的时候就会互相给面子,否 ...

你不要把警察队伍都看成黑黢黢的!
   警察绝大部分是好的,是任劳任怨辛勤工作的。只有少数在特殊岗位的那么一小撮和职位高的腐败分子,才是坏人拉拢腐蚀的对象。黑社会的钱也是长了眼睛的,不是每个民警都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他们是不会平白无故给钱的。况且,逢人就行贿,成本也太高了吧?现在不是从前了,现在国家从优待警,警察的收入高于地方,低于军队,大家普遍都有荣誉感,并非都如你所想象的那么糊涂,去做把一辈子的饭一口吃掉还得吐出来的傻事。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1:5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1:23
你不要把警察队伍都看成黑黢黢的!
   警察绝大部分是好的,是任劳任怨辛勤工作的。只有少数在 ...

我又没说每个警察都这样,但说绝大部分是好的,你自己也未必信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1:5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1:04
柳警,你不知道自己在于欢案里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你一直在试图推理出当事警察被冤枉,法律中这只能算可能 ...

你能看到的只是判决书,不是侦查卷宗。我们争论的是判决结果和对所有涉案人处理结果是否因舆情影响而不公正,你却拿判决书当依据,是不是有点可笑?如果是同一事实,那么一审判决与二审判决的定性量刑怎么会差别如此巨大?难道一审法院的法官对故意伤害和防卫过当都区别不了?民警及时到场,双方都应该配合,等待调查处理,在警察正在隔壁调查期间,于欢要强行离开,警察来之前为什么不强行离开?遇到对方阻拦,是应该高声呼叫还是应该持刀捅杀?其中一人都转身逃跑了,他还追杀,猛刺对方背部,这是对方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还是想象的或已经中止的?这种突发的激情伤害,是不可能预见的,因此,把过错加在出警民警身上,是不公正的。这是我与你观点不同的地方。

  顺便提醒你,当事民警受到的是纪律和行政处分,并非法律制裁。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1:5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1:51
我又没说每个警察都这样,但说绝大部分是好的,你自己也未必信

我绝对相信!我们一个分局,2000多人,开展队伍整顿数年以来,除了有三任局长和三个副局长两个科所长三个民警被捕外,没有其他人被追究或处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2:06
过失,有疏忽大意的和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区别,但无论如何,出警民警都不能算有过失。当时的情况是没有暴力冲突,双方只是在房间里,一方要走,一方不让走,这与一般讨债纠纷没有什么区别,警察警告不要动手后,开展现场调查,有什么过错?如果于欢和警察到来之前一样老实待着,等待警察处理,现场矛盾会激化吗?就是遇到了阻拦,他是应该呼叫一墙之隔的警察,还是应该持刀捅人?这与在场作询问调查的警察有什么因果关系?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2:17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2-2 22:47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4-2-2 15:02
七十岁老头买了盒伟哥拆开吃了一片又要求退货的
========
这个也报警啊?

报!闹了半天,出警的没办法。
      
     我去了,问老头买的是假药吗?他说不是,他吃了很满意,但婆婆不满意,所以要退,70多元呢。药店负责人说药品售出是不可以退换的,何况已经拆封还少了一片。我看了看药店的进货单和营业执照,发现执照是复印件,经营地址不是此地。我对店长说:你这好像是违法异地经营呀?你给老板打电话,看这事是退款了结,还是我通知药监或市场监督局来处理。

     过了一会,老板跑来了,给老头一百元了事。

    还有一次,大概是2000年夏天,一个妇女一大早去肯德基,递了100元大钞买汉堡,服务员没零钱,拿着大钞转身去后面房间里找人换零钱,结果出来说验钞机发现大钞是假币,妇女说大钞是她刚从银行里取出的2000元里的一张,不可能是假币,于是争执、报警。

   也是出警后半天解决不了。我去了,问明情况后,对店长说,你们柜台上有告示牌,钱钞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对吧?反过来,你们的服务员拿着人家的钞票离开了柜台,然后说是假钞,人家顾客是不是也应该概不负责呢?店长只好退了一百元。中午,这个妇女居然买了一个大西瓜送到派出所表示感谢。




作者: 古老的夜    时间: 2024-2-2 22:24
  2024-2-2 21:51
δ

綨ЩСΥɡ±У
ɡ
作者: 古老的夜    时间: 2024-2-2 22:2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1:51
我又没说每个警察都这样,但说绝大部分是好的,你自己也未必信

一个警察的好与坏要看如何去界定,也许在一些小事不违法的前提下,警察确实也会给亲朋好友通融和帮忙,谁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大部分还是有自己的原则,至少不会因有利益输出而直接充当保护伞去颠倒黑白。不是他们没有欲望而是不敢,或者说理智会提醒自己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丢了铁饭碗,甚至成为阶下囚,我不敢说他们的品德比常人更高尚,但他们更懂法,是法律约束了他们,不愿拿自己的前途甚至是性命去冒险。
我的家人大多都是警察,也有做领导的,至少他们没有一个充当保护伞,去干伤天害理的事。这么说,也许你就能理解老柳的意思。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 22:38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 22:49 编辑

一查几十年,一般人谁敢哦,奈何不主流不信。以前就怼过这个。
作者: 古老的夜    时间: 2024-2-2 22:3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1:57
我绝对相信!我们一个分局,2000多人,开展队伍整顿数年以来,除了有三任局长和三个副局长两个 ...

这个问题上我挺你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2:49
古老的夜 发表于 2024-2-2 22:39
这个问题上我挺你

感谢理解和支持。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2:5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1:52
你能看到的只是判决书,不是侦查卷宗。我们争论的是判决结果和对所有涉案人处理结果是否因舆情 ...

你有证据或证人可以指证侦察卷宗里面有判决书里不同的事实 ?
有就拿出来,没有就别说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2:5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1:51
我又没说每个警察都这样,但说绝大部分是好的,你自己也未必信

违法乱纪的各行业各部门都有,但警队绝对不是如你所说的都那么黑。一、警察都懂法;二、警察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和督察监督,对违法乱纪者处罚严厉;三、警察天天和黑暗面打交道,深知充当保护伞和同流合污的危险性和代价的沉重。利欲熏心、利令智昏的,只是极少数。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2:5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2:55
违法乱纪的各行业各部门都有,但警队绝对不是如你所说的都那么黑。一、警察都懂法;二、警察有 ...

这么说吧,我还没遇到过一个不收钱的警察,也许我很幸运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2:5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2:54
你有证据或证人可以指证侦察卷宗里面有判决书里不同的事实 ?
有就拿出来,没有就别说

你有证据或证人可以指证当时警察的处置是错误的?有就拿出来,没有就别乱扯。侦查卷宗为什么连律师都不能轻易查阅?

作者: 古老的夜    时间: 2024-2-2 22:5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2:49
感谢理解和支持。

就事论事,相互多理解吧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 23:00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2-2 23:08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1:52
你能看到的只是判决书,不是侦查卷宗。我们争论的是判决结果和对所有涉案人处理结果是否因舆情 ...

说于欢案一审和二审变化是因为舆论,对,也不对,你就没意识到从这个案子之后,在中国,对公民正当防卫的限制有所松动么?关于正当防卫的理念有变化,之后的什么“昆山反杀案”也是如此,这些案件,从前都不会按防卫认定的。某种角度看,算中国法治进步。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3:01
古老的夜 发表于 2024-2-2 22:59
就事论事,相互多理解吧

没事儿,就是和不主流磨牙玩,牵制他一下,帮战斗鸡等争取点阵前休整间隙。

作者: 古老的夜    时间: 2024-2-2 23:0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3:01
没事儿,就是和不主流磨牙玩,牵制他一下,帮战斗鸡等争取点阵前休整间隙。

这个可以有,我围观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3:03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2-2 23:05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2-2 23:00
说于欢案一审和二审变化是因为舆论,对,也不对,你就没意识到从这个案子之后,在中国,对公民正当防卫的 ...

未经人大立法程序做修订,随意解释法条,忽左忽右,此时算正当防卫,彼时不算,这是法治的进步?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04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2-2 23:08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2:58
你有证据或证人可以指证当时警察的处置是错误的?有就拿出来,没有就别乱扯。侦查卷宗为什么连 ...

法院公布的判决书不就是这个作用么?那里面是证据支持的法律事实,如果你认为那不是事实,你要为你的指控提供证据
想推翻判决,上诉就要提供新的证据,是这道理吧?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2-2 23:0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3:01
没事儿,就是和不主流磨牙玩,牵制他一下,帮战斗鸡等争取点阵前休整间隙。

你想多了,不主流能和你天荒地老地胡搅盲缠。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3:0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2:57
这么说吧,我还没遇到过一个不收钱的警察,也许我很幸运

哦,那你是缴罚款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3:0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3:04
法院公布的判决书不就是这个作用么?那里面是证据支持的法律事实,如果你认为那不是事实,你要为你的指控 ...

你知我知,并非秘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3:08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05
你想多了,不主流能和你天荒地老地胡搅盲缠。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0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3:07
你知我知,并非秘密。

你的意思是你有着拿不岀来的秘密,不能拿出来就别说结论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1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3:08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你和高隐论金有相同的毛病,口水鸡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 23:12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2-2 23:19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3:03
未经人大立法程序做修订,随意解释法条,忽左忽右,此时算正当防卫,彼时不算,这是法治的进步 ...

也不算随意解释吧,主要还是参照借鉴了西方(主要是美国)的一些防卫理念。比如怎么理解紧迫性,还有所谓的行为的连续性,非连续性之别等等。

功劳薄上,有很大一块就属于我们这种网上法律爱好者。在呼格吉勒图案,在徐纯合案,雷洋案……网络法律爱好者们都踊跃发言,发动了声势浩大的舆论,给保守落后的传统司法系统和理念以迎头痛击。把他们派出的说客和五毛驳斥得哑口无言。很多都直接扭转了最后的判决结果。不然,现在能对言论限制得这么厉害么?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1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3:05
哦,那你是缴罚款吧?

行贿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2-2 23:1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3:12
行贿


现在的犯罪份子都这么嚣张了吗?
柳二虽然退休了,你也不要这么坦白吧。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15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14
现在的犯罪份子都这么嚣张了吗?
柳二虽然退休了,你也不要这么坦白吧。

你这么童真,学佛的结果?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3:1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3:09
你的意思是你有着拿不岀来的秘密,不能拿出来就别说结论

用脚丫都能想明白的事,还论证个啥?哪起案件不都是舆情爆发后才翻烧饼的?糖饼子能变成咸饼子,难道一审法院都是些蠢货吗?都在办错案吗?同一事实,同一法条,为什么一审二审法官会有截然不同的判决?没有引起舆情的案件,为什么一审都判对了?你不要装糊涂!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18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2-2 23:19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3:16
用脚丫都能想明白的事,还论证个啥?哪起案件不都是舆情爆发后才翻烧饼的?糖饼子能变成咸饼子 ...

你这种毫无依据的想当然自由心证,才是制造冤案的姿势
你提的问题叫幸存者偏差谬误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3:18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2-2 23:23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2-2 23:12
也不算随意解释吧,主要还是参照借鉴了西方(主要是美国)的一些防卫理念。比如怎么理解紧迫性,还有所谓 ...

未经立法程序修订的,与正式法条不符的,都是随意解释。依法,明白吗?法律如果有瑕疵,就应该依照程序修订,而非今天这样解释,明天那样解释,那是会让执法者难以操作,最后还是谁职位高谁说了算的。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2-2 23:1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3:15
你这么童真,学佛的结果?

你行贿还这么牛逼?怎么做到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21
没有引起舆情的案件,为什么一审都判对了?
———
灵魂发问,判对了的一审拿什么引起舆情?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2-2 23:21
不主流你倒是说说,你都干了那些违法的事情,向民警行贿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22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18
你行贿还这么牛逼?怎么做到的?

社会环境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23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21
不主流你倒是说说,你都干了那些违法的事情,向民警行贿了?

这种事说给你这小屁孩干嘛?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2-2 23:2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3:23
这种事说给你这小屁孩干嘛?

犯罪份子。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3:24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18
你行贿还这么牛逼?怎么做到的?

穿背心啃黄瓜的能行贿?恐怕就是买了包烟。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24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23
犯罪份子。

去看看你的尿不湿吧,该换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2 23:2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3:21
没有引起舆情的案件,为什么一审都判对了?
———
灵魂发问,判对了的一审拿什么引起舆情?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判对了也会引起舆情。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2-2 23:2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3:24
去看看你的尿不湿吧,该换了

你不犯罪你行什么贿?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31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2-2 23:33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 23:26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判对了也会引起舆情。

昆山龙哥反杀案判对了,有广泛的社会讨论,但并没有引发让政府难堪的舆情,冤假错案才会导致广泛的社会批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32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26
你不犯罪你行什么贿?

以你的智商很难给你讲清楚这个社会的实际情况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2-2 23:3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3:32
以你的智商很难给你讲清楚这个社会的实际情况

你这个罪犯。至少犯了两种罪。一是犯罪的行为,二是行贿。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2 23:35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34
你这个罪犯。至少犯了两种罪。一是犯罪的行为,二是行贿。

等你乳臭干了再说吧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 23:39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2-2 23:58 编辑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23
犯罪份子。

算不上吧。中国文化下,办事送点钱财礼品很正常。这算犯罪份子的话,人人都有原罪。

本人上中学的时候,就曾给看男寝大爷送了一条烟两瓶酒,从此白住校寝(本来分数达不到的自费生是不能住的),一分钱不花;后来去美院,电脑机房紧张,每周一节课根本不够。也是请机房老师吃了一顿饭,然后再塞点钱,从此学校电脑机房随时可进……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2-2 23:3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3:35
等你乳臭干了再说吧

你自己坦白的,咬别人没用。你就是个未伏法的罪犯。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2-2 23:40
螃蟹 发表于 2024-2-2 23:39
算不上吧。中国文化下,办事送点钱财礼品很正常。这算犯罪份子的话,人人都有原罪。
本人上中学的时候, ...

你也向民警行过贿吗?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 23:42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40
你也向民警行过贿吗?


不告诉你……:)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2-2 23:43
螃蟹 发表于 2024-2-2 23:42
不告诉你……:)

你也坦白呗,柳二会放过你的。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 23:48
论金 发表于 2024-2-2 23:43
你也坦白呗,柳二会放过你的。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不尊重沉默权的表现,法盲。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 23:53
完了吧,呆子一句话就被干没词了……小样!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3 08:1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23:31
昆山龙哥反杀案判对了,有广泛的社会讨论,但并没有引发让政府难堪的舆情,冤假错案才会导致广泛的社会批 ...

那不叫判对了,那叫舆论裹挟了法律!你去对照《刑法》条款,看看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判案要依法,如果法条存在问题,就应该及时按程序修订,在没修订前,应该严格依法办事,否则,同样行为和情节,以前依法判防卫过当,现在判正当防卫,就是对法律的随意拿捏,对以前被依法判罚的人不公平!

   有法不依,随意解释,案子情理上可能对了,但法理上绝对错了。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3 08:2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3 08:18
那不叫判对了,那叫舆论裹挟了法律!你去对照《刑法》条款,看看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判案要依 ...

我没有法律实践,说到情理法,法律也兼有教化净化社会风气之职。所以,有些争议的地方,就偏向情理,这样挺好的呀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3 08:3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3 08:18
那不叫判对了,那叫舆论裹挟了法律!你去对照《刑法》条款,看看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判案要依 ...

龙哥手拎砍刀主动行凶,这还不满足防卫要件?
以你理解,你是不是得先挨龙哥一刀再反击才算防卫?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3 08:32
比如昆山龙哥案,关于不法份子失去行凶能力后,正当防卫是否还正当,就法律来说,没什么疑问。但考虑到人在生死相搏时的状态,不能精准判断,为求自保继续对付不法份子,判正当防卫恰到好处。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3 08:35
那一个判案很精彩。情理法兼顾,客观上起到鼓励正当防卫,敢去对付不法份子。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2-3 08:3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3 08:18
那不叫判对了,那叫舆论裹挟了法律!你去对照《刑法》条款,看看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判案要依 ...

你讲讲你理解的昆山龙哥反杀案吧,你不会是赞同高隐那个“当事人杀人未遂”吧?你这玩笑可就大了
作者: 令箭    时间: 2024-2-3 09:49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24-2-3 10:01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2 15:32
法律是一套相对而言很严密的规则系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道理”

看来你是真不懂法律。
除了民法典和合同法相对细化
其他叫做法律的,以及法规和条例
概念化的条框化的内容太多
在实践中,自由裁量权被无限扩大
警察,包括法警狱警,检察官,法官
都在用自己对法律的认知去执法
这就是一些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
在全国,有同案不同判的原因
年内,最高法发出通知,裁判文书网不再对外开放,内部交流使用。
为毛?丢人呗。
同案不同判,差异最大的是。
有的法院认为有罪,有的认为无罪,有的认为有罪但免于处罚。

作者: 令箭    时间: 2024-2-3 09:54
那为什么会出现概念化的法律呢?
利益集团对民法典的阻挠就可见一斑。
原来的民法典草案很细致。
但最后颁布的是这个熊样子。
关注立法意图和争议很久,我只能叹息。
只能让最高法针对未来的窟窿做司法解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2-3 09:58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2-3 10:05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08:36
你讲讲你理解的昆山龙哥反杀案吧,你不会是赞同高隐那个“当事人杀人未遂”吧?你这玩笑可就大了

你没有系统的学法,跟你怎么讲的清楚呢?
      现行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必须符合的最主要的一个条件是:不发侵害正在发生(这也是区别假想防卫和事后防卫的重要标识)。

    龙哥确实实施了不法侵害,但刀脱手了,被对方捡起后,自己已经吓得逃跑了,不法侵害行为是不是已经停止了?此时,捡起刀来对其追杀,致其伤亡,还能算正当防卫吗?
   在法律没有修订的情况下,采用司法解释来作为判案依据,而新的司法解释不是解释,而是否定了正当防卫的一些构成要件,这就不是解释,而是直接对法条的修改了,而修改法条的权力,不在解释部门,在全国人大!说白了,尽管迎合了舆论,但这是人治,而非法治。



作者: 令箭    时间: 2024-2-3 09:59
美国的法律是不是严谨呢,也是粗糙的。
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太细致了,反而束缚自己。
但美国有个案例法。
就是一个县法院的判决书,也有可能成为法律。
经过联邦最高法院审核之后,也相当我们的司法解释吧。
但渠道不一样。
县市级法院的判决书在我国不可能成为法律
只能是两高解释,来弥补法律漏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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