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4:53
立法,干嘛要跟立德混为一谈?它们有各自不同的侧重和存在价值,尤其是商鞅变法,是有特定的历史背景的,也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5:05
从追捧,到唾弃,公知,是又一个被时代玩坏了的名词。。。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5:23
徙木立信,有它特定的历史背景。设若不需要立信,就能推行新法,商鞅何须多此一举?
所谓立“信”,更多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5:25
此外,把秦王朝的迅速灭亡完全怪责于商鞅变法,我始终认为对商鞅而言也是一种不公平。。。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4:53
立法,干嘛要跟立德混为一谈?它们有各自不同的侧重和存在价值,尤其是商鞅变法,是有特定的历史背景的,也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4:53
立法,干嘛要跟立德混为一谈?它们有各自不同的侧重和存在价值,尤其是商鞅变法,是有特定的历史背景的,也 ...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07:13
又比较两个事。
赵高的指鹿为马,不是和徙木立信异曲同工吗?
当然是走得更远,更险恶。危殆就不是李斯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7:33
这是完全不同的。实施手段、出发点和达成目的,以及最后结果都是不同的,如何能够混淆?指鹿为马,可比对 ...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06:30
材料运用,到遣词造句赋含义,各篇稍有别。是为主题,为主题表达服务的。
也关立法有好的立法坏的立法,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7:38
我国自古以来强调仁政,所谓以统治者的立德来治国,也要求用所谓舆论(主要是道德)来裹挟言行。然,随着 ...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06:35
金灿荣1963年生。应该是网红得膨胀了糊涂了才至于斯。
他是小子辈了。这一代人是我说的有最好的教育。他 ...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06:40
用一种程序用一种宣传用一种舆情造势来实现立法效度,效果,本身不错。
过于做了。做过度了。做非常超常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7:40
倒也未必是“膨胀”。用膨胀来说,是对他太仁慈了。我感觉现代社会大部分“公知”的无耻,更多缘于蝇营狗 ...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06:43
你是对的。
学过秦论,六国论,稍过,矫枉以正。
剥离全篇,单独说这句话,你是对的。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06:50
反对。
利厚捞金的肯定德薄。
捞名捞官,太黑恶太凶杀太凌厉,当然一样。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07:36
我不用分析。你说的传统是常识讲法肯定不错。
我只问你:商鞅在车裂的时候,是高兴和骄傲,还是痛心、反 ...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07:47
失常,反常;抑或一般王命在身,需要做宣传,都无可厚非。
即使是哪里拿钱,如果不失常、反常太远,犹可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7:59
我不是商鞅,无法揣测他的内心。设若我自己定了法律,无论是重法,还是轻法,我自己又违法了,我认为就该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7:59
我不是商鞅,无法揣测他的内心。设若我自己定了法律,无论是重法,还是轻法,我自己又违法了,我认为就该 ...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08:31
我不尽支持。总的是支持。
土改和反革命罪都是必然的。走“历唯”拿“阶级斗争为纲”,却是于国有害。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7:48
O(∩_∩)O哈哈~。谁对谁不对,或者在哪个层面对,都不重要。就是随心随意聊聊罢,你既然提起了话头,我就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0-22 08:32
商鞅立法却没有宪法,没有监督机制纠错机制,只有权力的蛮横血腥也就没有了社会公正,所以带给秦的只是极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8:33
计生这个,空了跟你聊。暂时不多说。是真忙。。。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0-22 08:32
商鞅立法却没有宪法,没有监督机制纠错机制,只有权力的蛮横血腥也就没有了社会公正,所以带给秦的只是极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8:39
有道理。然,毕竟是无模板复制,一切都在初始萌芽状态。。。能够想到“依法治国”,哪怕这法,确乎不尽人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08:39
有道理。然,毕竟是无模板复制,一切都在初始萌芽状态。。。能够想到“依法治国”,哪怕这法,确乎不尽人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0-22 08:56
其实商鞅变法并没给执政者立信,只是给法律立威,极端强调秩序,连执法人员都活得胆战心惊,用错了法条自 ...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09:27
几年前,幼儿园一个活动。他们用到这个材料,我当时很吃惊。为什么吃惊?事后渐次明白 过来——这是非常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0-22 10:27
良好的社会,法律是一种制宪会议设计的社会契约,其公信力是由法律程序自身保障的,不为任何个人或组织所 ...
玉伯 发表于 2023-10-22 10:45
凌晨两点辩论至日出三竿,两位大才啊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10:42
两件事,应该是属于立法、执法。
一是直辖市不能戒严国家机关。二是刘邦给自己诛功臣找理由才有“不封异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0-22 10:55
王在法上时代的毒裁法律就没有太多值得推敲的内容了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0-22 08:56
其实商鞅变法并没给执政者立信,只是给法律立威,极端强调秩序,连执法人员都活得胆战心惊,用错了法条自 ...
玉伯 发表于 2023-10-22 10:45
凌晨两点辩论至日出三竿,两位大才啊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11:39
你这是完全否决了?我感觉不太能接受,在我的理解里,确乎有弊端,却也不至于那啥……算了,不想再讨论这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11:41
他发帖太晚了,我是醒得早。如此阴差阳错,才冷不丁看起来,有点秉烛夜谈的即视感。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10:47
不敢不敢。一起谢谢老先生。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0-22 11:39
你这是完全否决了?我感觉不太能接受,在我的理解里,确乎有弊端,却也不至于那啥……算了,不想再讨论这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0-22 11:56
守护好你的童年
如果你一定要使用辩证思维,那么你从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里都能寻找出某些积极意义来,比 ...
玉伯 发表于 2023-10-22 10:45
凌晨两点辩论至日出三竿,两位大才啊
投入 发表于 2023-10-22 16:23
巴甫洛夫、实验。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0-22 16:43
变法之初,做出响动,立威立信,致富国强兵。商鞅于秦有功。
但到底危殆了自己。也是咎由自取。
知音 发表于 2023-10-22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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