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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花小香,过路的鱼以造谣等违法行为玩版 [打印本页]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6:43
标题: 投诉花小香,过路的鱼以造谣等违法行为玩版
已通过黄金版版主高隐。
高隐认为造谣等违法行为不算严重侮辱。

但作为这些造谣侮辱的承担者,我认为她们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请法官依六星坛规处理。

作者: 花小香    时间: 2023-10-10 18:07
http://www.bdlxbbs.cn/forum.php? ... hlight=%D3%EF%D1%D4

你怎么还有脸来投诉别人造谣???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8:09
花小香 发表于 2023-10-10 18:07
http://www.bdlxbb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00737&highlight=%D3%EF%D1%D4

你怎么还有脸来投 ...

你个张口就以造谣等违法方式玩坛的人,六星的另一条北极鲶鱼,是怎么好意思被多六星这么多版封杀甚至被你自己阵营的人封杀后还有脸闹事的?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8:11
花小香 发表于 2023-10-10 18:07
http://www.bdlxbb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00737&highlight=%D3%EF%D1%D4

你怎么还有脸来投 ...

你忘记了六星杂谈因为你玩了一段时间,引起的风波了?你是想把黄金版玩成你自己是天皇老子,你不顺眼的人都不能来的版块?敢问,就因为高隐是你朋友,你自以为是黄金版老板?你什么事都敢干,为所欲为?

作者: 花小香    时间: 2023-10-10 18:14
尽管喷,到大理寺来撒泼出丑。

上证据!

笑死人了。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9:07
数月前已被六星处理过的帖子,又拿来说事,当时六星处理你,就证明你搞了许多令人反感的事。这又来拿这个旧帖说事,敢情是要求二审呢?
作者: 花小香    时间: 2023-10-10 19:11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3-10-10 19:07
数月前已被六星处理过的帖子,又拿来说事,当时六星处理你,就证明你搞了许多令人反感的事。这又来拿这个旧 ...

六星处理过这个帖子的证据拿出来!

拿不出来就是你这个不要脸的到处造谣撒谎!

上证据。用事实说话。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9:13
这是高隐首版在黄金对花小香再次来,先发言扯我,我要求版主按他说的谁先闹事封谁,高隐版主不愿意遵守他自己的话。涉事帖子在黄金版,有很多,请法官依版规处理。
[attach]788473[/attach]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9:15
高隐认为这种纠缠他没有能力处理。本人依规定向大理寺投诉,因我玩六星论坛的正常权利被扰,被侵害,被没完没了纠缠。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9:17
花小香 发表于 2023-10-10 19:11
六星处理过这个帖子的证据拿出来!

拿不出来就是你这个不要脸的到处造谣撒谎!

六星不是因为这个帖子再次争吵后,禁言你了吗?众人皆知的事,你也转身就不认帐?你是天天半夜两三点玩坛,产生了幻觉?如此,封你不是可以救你?

作者: 花小香    时间: 2023-10-10 19:22
1 楼主到处造谣,又拿不出任何实证。一次一次又一次。这楼里她的胡说八道每一条拿出证据来,应不应该?

2 黄金并没封她,而六星关天茶舍,无故禁了这么多网友,他们玩六星权利谁来谁护?

3 她几个月前造谣谩骂我,铁证如山,我这人小气,原谅与不原谅间,选择不原谅,她怎么辱我骂我造谣我,我照样奉还,可不可以?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9:26
花小香 发表于 2023-10-10 19:22
1 楼主到处造谣,又拿不出任何实证。一次一次又一次。这楼里她的胡说八道每一条拿出证据来,应不应该?

...

你没有开地图炮侮辱全体中国公职人员体系?我理解成你只攻击部分女公务员,这是减轻了你的责任吧?你没有侮辱六星人是僵尸?
你没有自认为高贵国人低贱?

这次因造谣违法被封,你再一次来,不是你先扯我闹的事?我为什么要忍受你没完没了的纠缠?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9:27
花小香 发表于 2023-10-10 19:22
1 楼主到处造谣,又拿不出任何实证。一次一次又一次。这楼里她的胡说八道每一条拿出证据来,应不应该?

...

数月前我怎么着你,你这么有道理,为什么被封的是你?你从不反省自己给别人带来的是什么吗?
你不知道语言,每一句语言是有内容的?你以为你把语言任意组合,哪怕造谣违法伤害别人,都是可以的?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9:29
我的个性,从来不是为难别人,即使面对你这么恶劣的人,也是守势,数次都是你主动挑事。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19:31
你因为造谣违法,被你同阵营的封三天,封完你换个号依然来扯我。你的朋友自认为处理不了,不能来这里找法官?你不会以为所有人都转着你转吧?
作者: 花小香    时间: 2023-10-10 19:36
废话少说,上证据!实证,链接。

在这楼里,你的每一句胡说八道,从第一句开始都上证据证明。

又改口成“部分女公务员"了?那还是你说的!!我没说过!你怎么这么痛恨”女”的公务员呢???
开口闭口诬蔑?

甭口水了,证据!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3-10-10 19:36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3-10-10 19:31
你因为造谣违法,被你同阵营的封三天,封完你换个号依然来扯我。你的朋友自认为处理不了,不能来这里找法官 ...

概念要搞清。封花香并非因为造谣而仅仅是人身攻击。而今天花小香是以正常理性的方式重新开启话题。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3-10-10 19:57
违法应该报警啊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3-10-10 19:57
请楼主给出链接证据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21:55
战斗鸡 发表于 2023-10-10 19:36
概念要搞清。封花香并非因为造谣而仅仅是人身攻击。而今天花小香是以正常理性的方式重新开启话题。

不好意思,你觉得被纠缠是可以的,我认为不可以,特别是纠缠到我。不管是人身攻击得轻还是重。再说,国际关系与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21:56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10-10 19:57
违法应该报警啊

她继续纠缠我的话,保不齐哪天会报警。最好互不扯名字。她这是没完没了。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21:58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10-10 19:57
请楼主给出链接证据

http://154.85.43.82/forum.php?mo ... p;page=2#pid8905680
部分帖子已删,我上图。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22:00
[attach]788483[/attach]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22:00
[attach]788484[/attach]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22:04
第一幅图是这次吵架的起因。我看到有版友说黄金版有热闹可看,再加上高隐顺带其他版的人去黄金版辩论,我对高隐,本来没有恶感,就来黄金版随便看了一下,发现春水伊人版主提到我的观点,他不认同,我就解释一下,仅此而已。
然后这位花香恶骂就来了。帖子有过程。

补充内容 (2023-10-10 22:05):
高隐顺带喊其他版的人来黄金版辩论。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22:11
http://154.85.43.82/forum.php?mo ... p;extra=&page=2
这个帖子是最早的。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10-10 22: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22:44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3-10-10 22:42
报警!

老子在上海堂堂正正等你报警!你在哪里??这事儿不能就这么完,你这次踢到铁板了。

你是铁了心在这里为所欲为了。你还铁板,北极鲶鱼借给你的铁板?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10-10 22: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22:57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3-10-10 22:54
我铁了心奉陪你这造谣机到底!

报警啊!老子等着你!

脑筋妥妥地出了问题。你就活在论坛的幻觉里吧,还自以为是王呢。祝你在论坛当一辈子的女王。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10-10 23: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3-10-10 23:03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3-10-10 23:01
不报警,改人参公鸡了?

这事儿没完,你造谣诬蔑我,给我道歉!

你这么丑,没兴趣污蔑你,你还是玩你的血淋淋自己污蔑自己吧。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10-10 23: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3-10-10 23:32
本帖最后由 花若叶 于 2023-10-10 23:38 编辑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3-10-10 22:11
http://154.85.43.82/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08296&extra=&page=2
这个帖子是最早的。

看到了,此帖花香恶语挑衅在先,包括其他回帖也是比较过分的,高隐避重就轻,又犯了屁股决定脑袋的错误,那么一大堆回帖,怎么就盯着绕着板块走那句了?
不过帖子没有投诉高隐哈。

你跟花香不如做个约定,以后谁也不说谁,谁先说谁就是XXXX。或者文明点,在大理寺发个誓,谁先说谁就承担所有责任,愿意被全坛禁言。这样世界就清净了。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10-10 23: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3-10-10 23:41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3-10-10 23:40
不可能的,这个约定我不会做。

浅浅珍珠蓝要玩,我陪她玩到煞根。

这次也是你先挑衅,先说人家卖的吧?承认不?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10-10 23: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3-10-10 23:58
本投诉大理寺判例如下:

如果投诉我爱花香不爱花骂人,事实清楚,当事人也承认,按例应全坛禁言三日。

但投诉以其与另外一ID造谣等违法行为玩版,证据不足,夸大其词,危言耸听,投诉不成立。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3-10-11 00:12
花香揪着过去的事情不放,挑衅在先,并且言辞粗鄙,表面看在侮辱他人,实际上其行为令人侧目,更败坏自己形象和品格,不可取。

战斗鸡禁言三天,处理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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