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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明视点:谁拿走了我的选票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0-3-12 19:28
标题: 明视点:谁拿走了我的选票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0-3-12 21:02 编辑

明视点:

                                                   谁拿走了我的选票?

                                                                                                                                                                                    闲议代表产生制度

    每当看到新闻报道中报道,两会的代表们又如何代表了多少多少人民的意愿,庄严的在两会现场投下庄严的一票的时候,我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苦涩和无奈,于是只能自嘲“十分感谢,我又一次被代表”。

    说实话,不尊重自己的民主权利是不可能的,但是,如何尊重自身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却可以常常让我们无所适从。既然写了这个话题就没有什么好隐晦的,我一直很是困惑,这些代表们是如何产生的,是否和你我他有什么关系,或者是我们是否了解他们。除了那些寻常可见的政府官员之类的代表之外,其余的代表来源是否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合法性”。以此类推到各级两会组织机构之中那许多的代表们,是如何,或者说是通过什么渠道产生的?当我们这些“选民”们看着陌生的代表,代表却能理直气壮地代表选民的时候,我们真的比得上伊拉克人冒着生命危险投下的那一票么?

    被选举产生,被指派产生,甚至被内定产生的代表们,怎么能,怎么可能代表选民们去表达多数人的意见和建议,而没有这样一个来自最基层可以采集到的民声民意的来源,不怪现在的代表们越代表我们,越离我们遥远,难道这也是距离产生美么?

    《选举法》写的真好:

    选举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这些规定既保障了选民参与选举的权利,也表明选举具有竞争的性质;既为候选人竞选代表提供了舞台,也为选民按自己意志选择代表提供了空间。

    但是,请注意,这仅仅是《选举法》里给我们描述的一个很蓝很蓝的图画而已。事实上,地方性选举,有太多不拿着《选举法》当回事儿。当我们还在用嘲笑的目光看着台湾蓝绿两营闹剧般的演出的时候,殊不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贿选”,莫名其妙的当选,早已经司空见惯。

    如何考核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这其实是所有代表们必须面对的最基本考核。跑到全国两会上去谈什么“女人做家务老公要付薪酬”这样几乎很无厘头的提案,不仅仅折射出我们部分代表的江郎财经,更看得出她(他)们根本就不具备代表的能力,连这种基本的能力都不具备,请问这样的代表从何而来?还会在代表位子上做多久?

    其实,就算抛开两会代表这样重大的话题,我们看看我们选举制度下那些最基层的组织机构的所作所为就知道我们还会有多么远的路要走。基层选举机构和选举工作人员的“无知”、“失察”,明显表现在由此导致工作不到位使选民申诉“知情权”大打折扣。

    一张薄薄的选票,蕴含着强烈的民意诉求,也蕴含着对拥有选举权的人们的尊重,如果这个最应当表述民意的基本通道搞成人为的“梗塞”,那么必然会导致问题的发生。最常见的就是人们期待的代表选不上,而那些满脑肥肠,尸位素餐的酒囊饭袋们占据着各个层面的代表名额,所以,荒诞的提案屡见不鲜。

    所幸,在这届人代会上我们看到了温总理的政府报告之中有关选举制度的改革的文字,我真的很想如果有那么一天我能拿上一张真正属于我的选票,我会十分珍惜的投下属于自己的那一票,而不需要被别人所代表。

    我坚信这是多数人的心声。



2010
312日星期五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3-12 19:29

啧啧
啧啧啧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3-12 19:29

啧啧
啧啧啧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3-12 19:32
认真地说一声,有人说,两会实际上是名人和有钱人的吃喝聚会。现在两会的代表性确实值得怀疑。同时,许多人的提案并非要解决事情,而是为了作秀,这非常不好。新闻从业人员片面追求猎奇追求轰动,给了这种作秀以潜在的支持和鼓励。

建议改之。
作者: 莲香    时间: 2010-3-12 20:38
选票长啥样??{:2_40:}
作者: 莲香    时间: 2010-3-12 20:39
转到我空间去可以不?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3-12 20:41
这才是所谓杂谈吧。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0-3-12 21:01
6# 莲香 [随便啊,可移转的。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0-3-13 08:33
呵呵,对于一个十分关注政治又不看不到权力运作的老百姓来说,最痛苦的是啥?最痛苦的不是那张选票,最痛苦的是自己没有机会做官。:lol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0-3-13 09:18
花开富贵恁的意思俺奏是因为木当上公务员而嫉妒呗:lol
作者: 田尼洋    时间: 2010-3-13 09:21
俺们单位也还是走走形式,选人大代表的.一般俺们都选一把手、二把手...
选别人没用啊,谁能像一把手那么知道俺们缺啥呢?万一选个部门领导,他只给他那个部门争,那不毁了?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0-3-13 09:24
呵呵,我的意思是我很痛苦,因为我想看权力运作,我才不相信我的一张选票会起啥作用呢:lol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0-3-13 09:32
错,这是自身的民意表达,就算不起什么作用,起码也是自己代表了自己,而不是被代表。换一个角度说,如果我看不上那些候选人,老子可以把自己的名子写上去,这叫自由。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0-3-13 09:32
所以,别光看着伊拉克人的血肉横飞,还要看看为啥冒着生死人家也要去投这一票。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0-3-13 09:35
那是,只不过满足了你的表达意愿,如果不想让你的选票有用不统计就是了。:lol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0-3-13 09:37
呔,你这厮,整个把俺这一天民主的冲动和向往打破了,败兴啊,败兴!!!:@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0-3-13 09:38
我就觉得你是一老天真,老顽童。;P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0-3-13 09:41
老而不死,是为贼也。我准备当一个贼。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3-13 12:40
我都好多年没见过选票了:(
作者: 洋芋蛋    时间: 2010-3-13 17:35
本帖最后由 洋芋蛋 于 2010-3-13 17:36 编辑

俺们选代表,都是提前暗点好,必须符合啥条件,符合条件的只能是什么人等,然后给出几个名单,让你在其中找出必选的那个。是傻子也知道指定要在哪个上面画勾呀,单位领导不是特别强调“瞅准了,不要打错勾啊”!这就是俺的选票呀?代表啥民意呀?俺也一直没搞懂是谁的意思。
作者: 独醒客    时间: 2010-3-13 23:23
突然想到李敖前两年来大陆演讲。老小子绝对是个人精。可惜大多数人听的傻B兮兮的笑,却没有明白他的深意。

记不得是那一场了,他好像是拿了本《宪法》。教人们:你就要他答应给你的东西就行了,很高明。

他答应了可以不给,但咱们要学会说要。只要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了说官人我要。妈B的丫精尽人亡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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