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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治“与”法制” [打印本页]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3-8-27 08:06
标题: ”法治“与”法制”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3-8-27 08:44 编辑

“法治”有明确的英文名称--------Rule of law

”法制“也有明确的英文名称------Rule by law

在“法治”与“法制”之间,还存在比较大的可操作的灰色空间。

也就是说,在”灰色地带“里面,你可以寻求到一种介于”法治“与”法制“之间的妥协混合产物,比如新加坡或者英国统治下的香港。

津巴布韦这个,叫Rule by law,与满清的”大清律“相差不大。


简单来说

“法治”就是法律最大,法律权威比政F权威要更高,法律权威在一个社会里面处于最高点的位置。

“法制”就是政F依法管制,政F权威最大。



”法制“是不需要考虑”元法学“层面上的法律的天然正义性以及合理性的,”(某种势力)立法制你“就是。

而”法治“是需要审慎认真的研究”元法学“层面上的天然正义性以及合理性的,也就是说,”法治“需要考虑到”法律来源的正义性及正当性“。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3-8-27 08:11
Rule of law(法治)-----直接翻译的话,就是”法律的统治”。

Rule by law(法制)-----直接翻译的话,就是“(某种势力)通过法律来统治”。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3-8-27 08:19
“日不落帝国”在殖民过程,有一个副产品,就是把“英国普通法”(英美法系)推行到殖民地

比如今天的印度法律,就是“日不落帝国”的殖民地产物,至少有很深的影子在里面。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8-27 08:55
先问好,你是来输出的,还是来交流的?允许不同意见不?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3-8-27 08:58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8-27 08:55
先问好,你是来输出的,还是来交流的?允许不同意见不?

不接受水平不同的人的反驳。

就有如,我不习惯与菜市场大妈讨论经济学问题。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8-27 09:20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3-8-27 08:58
不接受水平不同的人的反驳。

就有如,我不习惯与菜市场大妈讨论经济学问题。

李白写诗,还读给菜市场大妈听呢!就你这……感觉好幼稚滴说。。。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3-8-27 10:05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8-27 09:20
李白写诗,还读给菜市场大妈听呢!就你这……感觉好幼稚滴说。。。

以讹传讹,李白那年头的菜市场大妈,大字都不识几个。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8-27 10:17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3-8-27 10:05
以讹传讹,李白那年头的菜市场大妈,大字都不识几个。

提醒你亲民而已。天天拿着、端着  ,累不累啊?你!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3-8-27 10:1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8-27 10:17
提醒你亲民而已。天天拿着、端着  ,累不累啊?你!

不想与水平太低的人辩论,就是“端着”?就是“不亲民”?

那是不是与菜市场大妈辩论经济学原理,就是“亲民”?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8-27 10:23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3-8-27 10:19
不想与水平太低的人辩论,就是“端着”?就是“不亲民”?

那是不是与菜市场大妈辩论经济学原理,就是 ...

水平,是综合考虑,不是一刀切。你先把后面两句多读几遍: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圣人所不知,未必不为愚人之所知也。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8-27 17:27
  在立法、执法和守法各个环节都要求体现依法办事的,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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