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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回骂的正当性与合规性,是双赢, [打印本页]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0:21
标题: 回骂的正当性与合规性,是双赢,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3-6-30 10:47 编辑

既然人们聚集在一起,就意味会一定有“冲突”发生。而且这种"冲突"带有不可避免性和永久性。

不可避免性和永久性的,仅仅指望版规的处罚和威慑就远远不够。

这就好比现实中的事实早已证明,仅仅靠法律惩罚的威慑力,也远远不够的!  法律的惩罚+正当防卫+见义勇为,这3种行为的共同作用,才能对欲犯法者形成巨大的威慑力!

在高法高检和公安部发布的《指导意见及案例》中就强调:"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弘扬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

所以,两高一部的《指导意见及案例》中,除法律惩罚外,就强调"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又正当又合法,最完美。

但是,很多情况下,"正当性"和"合法性"这两个词是不同的范畴,"正当性"与"合法性"是分离的,很多事件中"正当性"游离在"合法性"之外,两者之间关系就比较紧张。

这里,不说政治哲学术语中的“正当性”。也不说螃蟹的4000年前的"汉谟拉比"法典的合法性,太古代了!

至于战斗鸡度娘的约翰.格雷、洛克、黑格尔、马克思、斯特劳斯,斗鸡这货纯粹是个两脚书橱! 头上顶鸡冠子就以为自己是凤凰?  装什么?你!

现在,就说常识性的东西,就说身边的大众化的认知。比如你首先骂我,我会回骂你。这就具有大众常识性的"正当性"和"防卫性"。

这就是我与公里力想探讨的核心东西,即:六星版规第十三条是否应该更具体化或者加一个解读?  比如对首先骂人的ID按六星版规第十三条"禁言处理"。而对回骂者或"见义勇为"者,因都有"正当及防卫"情节,"对其免于处理或做提醒处理"?

既保证防卫人的"正当性"合规,又对首先骂人者形成巨大的威慑,

可谓双赢! 何乐不为?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0:38
@螃蟹,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0:48
我认可公里力观点:"论坛环境,某ID遭受恶意辱骂,就是处于即时精神伤害危险中。受害者或其他人以牙还牙,即使用脏骂反击,也是精神自卫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这种反击性辱骂,具有正当性,"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3-6-30 10:53
我赞成对首恶者重罚,但是,这个尺度有时候并不好把握,即不好区分,比如:谁是首恶者?首先恶骂的吗?未必是。

如果一个人踩着坛规边缘屡次挑衅,对方忍无可忍首先恶骂,那么谁是首恶?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0:57
大美丽 发表于 2023-6-30 10:53
我赞成对首恶者重罚,但是,这个尺度有时候并不好把握,即不好区分,比如:谁是首恶者?首先恶骂的吗?未必 ...

《刑法》里有明确规定,有挑衅行为,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0:58
大美丽 发表于 2023-6-30 10:53
我赞成对首恶者重罚,但是,这个尺度有时候并不好把握,即不好区分,比如:谁是首恶者?首先恶骂的吗?未必 ...

再有,论坛上,什么叫"挑衅"?拍砖算不算是"挑衅"行为?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3-6-30 11:00
我也赞成反击有效,受到了侮辱,等同于受到身心伤害,回击等同于自卫反击。谁说语言暴力不能伤人的?无论现实和网络,因受到舆论攻击和网爆而自杀的人没有吗?

如果只拿现实法典来套,肯定不够合适,毕竟这是论坛,没那么严谨,按坛规来处理吧。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6-30 11:06
大美丽 发表于 2023-6-30 10:53
我赞成对首恶者重罚,但是,这个尺度有时候并不好把握,即不好区分,比如:谁是首恶者?首先恶骂的吗?未必 ...

作为斑竹,首先自己有一个判断的标准
然后,再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去判断】

以我自己举例:

天干物燥说:海盗,金盾等是三只小可爱  (这个明显是挑衅,但是违规程度不高)

金盾反击:天干物燥和他的爸爸,妈妈是几只小可爱(提到了家人,反击程度高于天干物燥)

天干物燥,投诉金盾违规

作为斑竹,你很清楚事情的经过,双方都不予处理

所以最后,天干物燥,也只能选择停止纷争,当然,我也不会再继续反击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1:06
大美丽 发表于 2023-6-30 11:00
我也赞成反击有效,受到了侮辱,等同于受到身心伤害,回击等同于自卫反击。谁说语言暴力不能伤人的?无论现 ...

是。我与公里力的观点是:六星版规第十三条,应该具体量化,对首先骂人者予以处罚。而回骂者因为具有"防卫性"和"正当性",不做处罚。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6-30 11:09
大美丽 发表于 2023-6-30 11:00
我也赞成反击有效,受到了侮辱,等同于受到身心伤害,回击等同于自卫反击。谁说语言暴力不能伤人的?无论现 ...

再比如,我在长江的时候,乌龙涂鸦和多乎哉,率先冲上来脏骂我

我立即开贴反骂,把他们骂我的话,我都转骂给他们父母

然后,双方互相刷屏脏骂,只不过我骂的是他们父母(这违反了长江的规则:不能骂家人)

最后的结果,长江的斑竹倒是没禁言我,而是禁言了乌龙

我觉得,他们也是遵循了严重处理先挑衅的人的原则

虽然禁言也就3天,这还是表明斑竹坚持的原则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6-30 11:12
大美丽 发表于 2023-6-30 11:00
我也赞成反击有效,受到了侮辱,等同于受到身心伤害,回击等同于自卫反击。谁说语言暴力不能伤人的?无论现 ...

论坛就这么大,

一个版面一天也发不了几个帖子

如果斑竹不回帖,只看纷争的缘由,其实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说斑竹不可能找的清楚纷争的前因后果,这其实是斑竹为自己找的一个借口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2:12
大美丽 发表于 2023-6-30 11:00
我也赞成反击有效,受到了侮辱,等同于受到身心伤害,回击等同于自卫反击。谁说语言暴力不能伤人的?无论现 ...

"正当性",不是指法律专有词汇。螃蟹的说法比较中肯: 是西哲的范畴。

"防卫"也并非是法律专有词汇,比如加强"防卫"才能有备无患。还比如"女人的尊严多体现在防卫上"。

再说,六星版规没有套现实中法律参考?设置大理寺没有比照现实法律法规模式?

六星版规中也有"查案"、"上诉"等现实中法律词汇啊!

管理员0号还说要"公诉"我呢。哈!

作者: 蒙衣客    时间: 2023-6-30 12:17
转转看看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3-6-30 12:24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6-30 11:12
论坛就这么大,

一个版面一天也发不了几个帖子

红袖杂谈版主现在主要是小芳在,论坛事务还是仰赖他。
我现实太忙了,来的时间有限,最近几起事件,如果是发生在本版,那么我上来很快就能看清楚,如果发生在别版要溯源就比较麻烦。


依法办事还有不服的人呢,何况论坛。版主没经过上岗培训,只能依照自己理解的坛规和经验操作,即便觉得自己再公允也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这是没办法的事。


只能说尽力而为吧。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6-30 12:55
大美丽 发表于 2023-6-30 12:24
红袖杂谈版主现在主要是小芳在,论坛事务还是仰赖他。
我现实太忙了,来的时间有限,最近几起事件,如果 ...



说的我好像是在问责小芳似的

我只是讲这个现象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2:56
蒙衣客 发表于 2023-6-30 12:17
转转看看

幸运星来了,我就有底了,哈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3-6-30 13:14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6-30 12:55


说的我好像是在问责小芳似的

我没这个意思啊,其实我这话是对所有人说的,本来就是这么个事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6-30 13:54
大美丽 发表于 2023-6-30 13:14
我没这个意思啊,其实我这话是对所有人说的,本来就是这么个事

先骂,后骂,斑竹如何处理?
究竟是一刀切,还是区分挑衅者和反击者?

斑竹应该划出个道道来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4:10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6-30 13:54
先骂,后骂,斑竹如何处理?
究竟是一刀切,还是区分挑衅者和反击者?




我看,这个道道版主也许画不了。

我贴子的意思是,应该由版主再向上一个层次看。将六星版规中的第十三条,应该定量,而不是定性。或者,加一个具体操作性强的解释也可以。

比如对首先骂人者,"禁言处理"。而对回骂者或"见义勇为"者,因为都有"正当及防卫"情节,"免于处罚"。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6-30 16:40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6-30 19:08 编辑

你就直说你赞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种中古价值观就完了,可怜的中国人也不是只有这一种中古价值观,但这与什么“正当防卫“和“现代法治精神”统统无关……

见义勇为,是一个理性人面对他人可预见风险时应该承担的邻里责任;正当防卫,是解除自己或他人即刻的生命威胁。正当防卫是公民人身权,自治权范畴。并不是为了增加啥震慑力。

现代法治也不强调暴力震慑,如果震慑有用的话,从古至今的法律应该越来越趋向于严酷才对,古代有腰斩,车裂,还有凌迟等大量肉刑,这些对违法者不够暴力,不够震慑么?呵呵,为什么最后都取缔了呢?为什么越是文明发达的国家,越趋向于废除死刑,重视罪犯的权利,监狱生活也越舒服呢?

现代法治的趋势是:用修复式正义取代惩罚式,应报式等中古正义观念。

一个论坛也好,社会也罢,想越来越文明,不是靠严刑峻法,而是靠越来越友好的环境,靠伦理法理教育,靠人们对正义理解能力的提高。至于“以骂还骂”,最后只会把骂街扭曲成正当,让论坛变粪坑,让越来越多的网友陷入无聊的骂战之中。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7:11
螃蟹 发表于 2023-6-30 16:40
你就直说你赞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种中古价值观就完了,可怜的中国人也不是只有这一种中古价值观,但 ...

哈哈!人与螃蟹的认知确实太大了!

还复仇?这词又弄上来了?都已经告诉你了正当防卫与报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正当防卫在时间性上必须是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时。没记性。

而且,"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是为了限制暴力,不是鼓励复仇。

就好比用"正义"的战争,来约束和限制"非正义"的战争。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7:19
螃蟹 发表于 2023-6-30 16:40
你就直说你赞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种中古价值观就完了,可怜的中国人也不是只有这一种中古价值观,但 ...

还有啊,螃蟹你对我说过,米国常常用暴力的手段去干别的国家,理由是米国的"见义勇为",是为了避免更多的暴力。

现在,你的三观又变么?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6-30 17:22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6-30 17:27 编辑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6-30 17:11
哈哈!人与螃蟹的认知确实太大了!

还复仇?这词又弄上来了?都已经告诉你了正当防卫与报复是两个不同的 ...


正当防卫当然不是报复,但你们嚷嚷的所谓【以骂还骂】【以骂易骂】或【以骂止骂】是报复。和什么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一样。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7:26
螃蟹 发表于 2023-6-30 17:22
正当防卫当然不是报复,但你们嚷嚷的所谓【以骂还骂】【以骂易骂】或【以骂止骂】是。


关键词:对方骂人正在进行时。这时间要件,听懂没?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6-30 17:34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6-30 17:36 编辑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6-30 17:26
关键词:对方骂人正在进行时。这时间要件,听懂没?


你可以联络某版主做个实验,找个和你有仇又善骂的网友,让他来骂你,然后你反骂,版主不要管,你看看你的骂,能否阻止对方的骂?

其实这试验根本就不用做。只要对方愿意,版主又不管,他完全可以从现在开始一直骂十年,骂到自己死亡的那天(如果他始终上论坛,这个论坛也能存在到那一天),而中间你无论怎么反骂,都无法阻止他的正骂。他只要不看你的帖子或回复,闷头骂你就完了。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6-30 17:34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6-30 17:37 编辑

只要智力过30的,就能想明白这事。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6-30 17:42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6-30 17:54 编辑

这与现实中,正真的正当防卫完全不同,现实中,受害者可以用武力或武器阻止非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8:02
螃蟹 发表于 2023-6-30 17:34
你可以联络某版主做个实验,找个和你有仇又善骂的网友,让他来骂你,然后你反骂,版主不要管,你看看你 ...

好。你联络大美丽吧!

前一段时间我向大美丽申请过类似的,大美丽死活不同意。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8:07
螃蟹 发表于 2023-6-30 17:42
这与现实中,正真的正当防卫完全不同,现实中,受害者可以用武力或武器阻止非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

你看懂帖子里表达的东西么?

驳斥我,你得有点准星啊!

帖子里我是说,将六星版规中的第十三条,应该定量,而不是定性。或者,加一个具体操作性强的解释也可以。

比如对首先骂人者,"禁言处理"。而对回骂者或"见义勇为"者,因为都有"正当及防卫"情节,"免于处罚"。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8:12
螃蟹 发表于 2023-6-30 17:34
只要智力过30的,就能想明白这事。

你明白啥?你可别像战斗鸡和不主流那般,自己扎个稻草人,就对着其干上了!使劲越大,扎的都是自己。

你得对准帖子的东西干!别偏太远了!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18:27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3-6-30 18:29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3-6-30 17:34
只要智力过30的,就能想明白这事。


另外,昨天我看有个人说"经验让我感觉,你(公里力)可能是文科类的思维习惯。他们三个,尽管彼此也不一致,但理性思维更多一些"。

事实是,公里力是绝对妥妥的正牌理工男!

而你和战斗鸡及不主流,倒像个文科的,我说的大差不离吧?哈哈!

这个人智力才不会超过30.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21:04
螃蟹 发表于 2023-6-30 17:42
这与现实中,正真的正当防卫完全不同,现实中,受害者可以用武力或武器阻止非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

废话!你是不行了。

@不主流童鞋,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6-30 22:19
再下一位,@战斗鸡,
作者: 一笑红尘了    时间: 2023-6-30 22:27
你需要点高级模式里面的:@朋友
才能摇人

打字键盘里面的@不管用,就没见你艾特成功过,艾玛,捂脸遁走

作者: 二一添做五    时间: 2023-6-30 22:59
一笑红尘了 发表于 2023-6-30 22:27
你需要点高级模式里面的:@朋友
才能摇人

我都是用键盘里的,也成功过啊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 06:46

才看到这个帖,为啥不同时发到六杂?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 06:51
大美丽 发表于 2023-6-30 10:53
我赞成对首恶者重罚,但是,这个尺度有时候并不好把握,即不好区分,比如:谁是首恶者?首先恶骂的吗?未必 ...


这类问题,也需要在版规中明确、界定,避免让版主为难。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 10:21
一笑红尘了 发表于 2023-6-30 22:27
你需要点高级模式里面的:@朋友
才能摇人


我是用手机,

@一笑红尘了,又没成功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 10:23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 06:46
才看到这个帖,为啥不同时发到六杂?

遥呼相应,也挺有趣的,哈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 12:25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 10:23
遥呼相应,也挺有趣的,哈


嗯,按你自己的意愿来,也好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2 10:33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 12:25
嗯,按你自己的意愿来,也好

下一项,弄个"见义勇为"?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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