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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醉某申辩 [打印本页]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23-5-12 20:00
标题: 醉某申辩
今闻自我穷困版友投诉醉笑,特申辩如下:

事件经过:

1、版友贾若知发帖“建议,醉老师还是从了吧”,主帖称:醉老师,长得帅是你的原罪,顺从了自我贫困及出口二花吧。

醉某跟帖回复:

出口二花是谁?

从不从的,得先看看人

注:此时我以为贾说的“二花”是佳人首版花中的花,我们相识多年,经常互相调侃。


贾若知说:我爱花香不爱花,就是出口二花。


醉某的回复是:哦,对此人不予置评。

当年有人问我,如果世界上只剩下二花一个女人,你打算怎么办?

我选择自杀。

我说的是进口的二花。



注:此为醉某多年前调侃“花中的花”的段子,与“我爱花香不爱花”无关。因为贾说我爱花香不爱花是“出口二花”,所以我特别注明我说的是“进口二花”以示区别。


2、我从头到尾,没提过自我穷困一句。我甚至不知此人性别。


3、之后我去上课了,直到下课回来,看到此帖已经70多楼,跟帖说了一句:


这个破帖子整出这么多跟帖,一看就知道是干起来了。我是来吃瓜的。


而后未在此帖里说话。


综上:醉某在此事中没有任何违反版规之处,对醉某的投诉毫无根据。


请管理组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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