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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夫二妻———乡村故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22
标题: 一夫二妻———乡村故事
这个故事涉及4代人

第一代,是个老兵,解放前参军,然后从山东老家,一路朝南打,好像是在浙江杭州一带定居了

   老兵在山东老家,结过婚,也有了孩子

    后来应该是离婚了,然后在杭州结婚生子

     这种故事,似乎比较寻常,在那个时代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25
第二代,老兵在山东老家留下的儿女,其中女儿嫁到我的村庄

     按照49年以前出生,现在也应该有75+了

     按照村里的辈分,我应该喊一声嫂子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28
发生在老兵和女儿之间的故事,我其实不太了解

应该是老兵的结发妻子,终生没有改嫁

等到老兵去世之后,老兵在杭州的家人把老兵安葬在了杭州

后来,老家的女儿,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带着自己的子女

跑到杭州,把老兵的尸骨给偷回来,

重新在山东老家安葬,跟老兵的结发妻子合葬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30
故事到这里,多少悲哀,多少辛酸,不必再强调了

这不是我要讲的故事的重点

只是一个背景:老兵的女儿,大概也会怨恨老兵父亲吧

某种意义上讲,老兵有点儿像陈世美

不过,那个时代发生的事情,作为旁观者,也很难追究什么了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33
第三代,老兵的女儿,嫁到我们村后,生儿育女

    故事的重点,就是她的儿子,现在大概40+,或者接近50吧

    这个儿子,第一次婚姻,有一儿一女,这就是第四代了,现在差不多20来岁吧,

    前2年,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他们还在上大学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36
这个男人,初中毕业,也没考上学,经商,算是发了点财

然后,就开始包二奶了,

也就是网络上众人经常谴责的那种行为

不过,我是无所谓的,我觉得,人家有本事包二奶,那是人家牛逼

作为旁观者而言,跟我无关,我没必要去羡慕嫉妒恨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38
男人包的二奶,是在另一个县城,除了正式的结婚证无法给二奶,

其他方面,比如男人大概也给女人买了房子啥的

物质生活,应该是有保障的

所以二奶也心甘情愿的给男人生了孩子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42
我是前2年听到这个故事的,这个二奶生的孩子,现在大概有个3-5岁的样子

具体我也没细问

因为二奶生了孩子,众人都知道后

大过年的,大老婆生的那俩孩子,当时上大学吧,

春节的时候,回家过年,在母亲的带领下,跟老爹,以及爷爷奶奶大闹了一场

当然,最后也是无疾而终了

大老婆也不会去离婚
————————

论坛上的各位男权女权,别跟我扯淡

这就是现实,不是每一个女人,都会追求所谓的女权,所谓的独立

总有一些人,会向生活弯腰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1 23:45
头一次见金盾写故事,今天太晚了先顶一下,明天白天拜读。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45
关于二奶生下孩子

做奶奶的,也就是开始我说的“老兵的女儿”,是非常愤怒的:

因为她的人生中,自己的父亲,也就是那个老兵,其实也是抛妻弃子,娶了第二个妻子的

而作为爷爷,倒是兴高采烈地

跑到另一个县城,看了自己的“二奶儿媳妇和孙子”

回村之后,也是笑嘻嘻的跟众人说:挺好的一个孙子,

满满的,都是幸福感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47
不清楚,二奶的孩子,是如何上户口的?

不过,这个应该不算什么难题吧?

那个二奶,应该也不会再跟其他男人结婚

一辈子,就这样过呗,

反正这个男人,算是比较有能力的,只要经济没问题,也能保障二奶和孩子的生活

最多就是不能去祖坟上坟,应该也没落户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49
大老婆当然是心存怨恨,只是没有离婚,也只能接受现状

至于财产问题

外人是无法操心的,瞎逼逼啥

这个男人活的很滋润啊

当然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男人如何在两个老婆之间周旋?

二奶的孩子,长大后,如何面对周围人的眼光?

那是将来的事情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50
男人不死,自然就不会牵扯到财产分割问题

至于男人死去之后,财产如何分割?

男人也许会说: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1 23:51
简简单单的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1945年到2023年,涉及了4代人

想想人生就是这样,好像几句话,也就总结完了

金盾2023-02-01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2 00:03
论坛上的人啊

夸夸其谈的,指点江山的,太多太多

面对生活的,油盐酱醋的,太少太少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2-2 00:37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3-2-2 00:42 编辑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2-1 23:51
简简单单的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1945年到2023年,涉及了4代人

想想人生就是这样,好像几句话,也就总 ...
你这个例子,正好印证了我回答你和金豆豆时,有私生子男人的基本做法。

私生子与女方生活,男人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向自己家人隐瞒,是为了避免矛盾。

发妻发现后,大闹一场,道德谴责后,又能怎样?只要男人没有犯重婚罪,什么都不能改变,日子还得照样过下去。

在这个例子中,你觉得,男人不会主动为私生子留下亲子证据(如DNA鉴定)吗?

至于这个男人死后,这个私生子是否争遗产?也是两说。

如果男人生前已经为母子留下财产,且私生子有足够的生活能力,很大的可能不会去争,毕竟私生子身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

在相反的情况下,男人死后,私生子完全可能去争遗产。而亲子关系证据应该早已在握,你担心的没有证据之类,根本不会发生。

按照《民法典》相关法条,这位私生子就完全可能,获得自己应得的那份遗产。

谢谢金盾提供的这个例证!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2 05:49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2-2 00:37
你这个例子,正好印证了我回答你和金豆豆时,有私生子男人的基本做法。

私生子与女方生活,男人为其提供 ...

这个二奶外室娃都生了,还不算重婚罪,什么才是重婚罪?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2 06:00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2-1 23:42
我是前2年听到这个故事的,这个二奶生的孩子,现在大概有个3-5岁的样子

具体我也没细问

这种情况是发妻软弱不懂法造成的。男人养小三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开供养私生子的必要开支部分,其他都是可以通过打官司追回来的——包括各种大中小型开支,包括房产等。如果女方以离婚官司来走程序,并以男人有过错要求财产分割偏向女方——男人是会伤筋动骨几近破产的,一般男人遇到这类强硬的妻子倒反而回让步了。只这样的博弈掰手腕特别可叹。

但你说的也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人家能憋屈就憋屈活着吧,于外人何干,这种事情当事人不争,法无告不理,谁也没有办法。。。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2 07:22
知音 发表于 2023-2-1 23:45
头一次见金盾写故事,今天太晚了先顶一下,明天白天拜读。

这2年比较忙,静不下来写帖子

也就是深夜了,才有点自由的时间

这个说是故事,其实是我身边的生活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2 07:26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2 05:49
这个二奶外室娃都生了,还不算重婚罪,什么才是重婚罪?

法律意义上的重婚罪,应该是领了两次结婚证

以前没有网络,出现这种现象很正常

现在网络技术这么发达,民政局也应该走进新时代,利用大数据

可以有效避免领2次结婚证的情形

至于非婚生子,很多时候,未婚同居,现实生活也很常见啊

你如何利用法律手段,去追究责任呢?

即使是故事中的大老婆及其子女,除了大闹,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2 07:28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2 06:00
这种情况是发妻软弱不懂法造成的。男人养小三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开供养私生子的必要开支部分,其他 ...

你太理想化

男人挣的钱,你以为一定公开透明吗?

这不是企业事业单位,谁发多少工资,单位都有明细记录

供养私生子,需要花多少钱?如何界定?

这个也不好说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2 07:30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2-2 00:37
你这个例子,正好印证了我回答你和金豆豆时,有私生子男人的基本做法。

私生子与女方生活,男人为其提供 ...

这个故事其实是想说

如果男人铁下心来包二奶,只要绕开法律

女方很难挡得住

男人完全可以安排好二奶和私生子的生活,这样即便是男人去世,私生子也不需要去争什么财产

大部分时候,私生子争财产,是因为男人并没有去认可这个私生子吧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2 07:31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2-2 07:26
法律意义上的重婚罪,应该是领了两次结婚证

以前没有网络,出现这种现象很正常

以夫妻关系相处,属于事实婚姻关系。这个也是有案例的。。。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2 07:33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2-2 07:30
这个故事其实是想说

如果男人铁下心来包二奶,只要绕开法律

确实。没遇到过这类烂事儿,难免理想化了些。如果是我的话,其实财产也不会争的,一拍两散走人。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那种。。。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2 07:48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2 07:31
以夫妻关系相处,属于事实婚姻关系。这个也是有案例的。。。

生活中,不止是有法律,
有很多时候,很多问题,是法律解决不了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2 07:48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2 07:33
确实。没遇到过这类烂事儿,难免理想化了些。如果是我的话,其实财产也不会争的,一拍两散走人。干净利落 ...

如果是你,你不会让这些烂事发生

防患于未然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2-2 08:29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3-2-2 12:42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2 05:49
这个二奶外室娃都生了,还不算重婚罪,什么才是重婚罪?

过去,凭事实婚姻就可以认定重婚,取证简单,只需搜集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连邻居认为其系夫妻关系的证词都足够了。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事实婚姻一律视为非法同居,重婚罪构成要件发生了变化:一方或双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印象里,好像做了法律上的修订或解释: 没有结婚登记的,不认定为婚姻,故而未登记且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不再认定为为事实婚姻,而认定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只要一方有配偶,或一方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的,都构成重婚罪。骗取结婚登记的和没有履行登记手续的,都构成。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2-2 08:31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2 07:33
确实。没遇到过这类烂事儿,难免理想化了些。如果是我的话,其实财产也不会争的,一拍两散走人。干净利落 ...

你早年所学的那些法律知识,应该与时俱进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2 11:11


第一代 那个老兵,不算重婚,当时的环境造成的,文中也说了跟原配离婚了。女儿的行为有点过当。

第四代这个外孙子,就是犯了重婚罪,可以去法院诉讼把他判刑。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2 11:1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2-2 08:29
过去,凭事实婚姻就可以认定重婚,取证简单,只需搜集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连邻居认 ...



法律上好像有个说法叫“事实婚姻”,不知道新的婚姻法有没有更正。

就是没有结婚登记的,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超过半年,视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成立,就是重婚罪吧?你这一说,我也不确定了。

如果这不叫重婚,那就没有办法了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2-2 12:49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3-2-2 12:50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3-2-2 11:14
法律上好像有个说法叫“事实婚姻”,不知道新的婚姻法有没有更正。

就是没有结婚登记的,在一起以 ...

1992年2月1日之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改为非法同居。因为只有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的,才能称为婚姻。非法同居者,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或明知对方有配偶的,即构成重婚罪。但是,这个非常好规避,通常表现为:男方事前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不离家,在外面又与她人非法同居,有的还有三四窝,你都奈何不了他,他只需要拿钱把几窝都按平,不闹就没事。我认识的人里,就有好几个是这样的,年轻时,一到情人节,公司里的秘书四处去送花,腿都跑软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2 13:2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2-2 12:49
1992年2月1日之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改为非法同居。因为只有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的,才能 ...



非法同居者,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或明知对方有配偶的,即构成重婚罪。
————
这么一说,那个第四代还是重婚罪。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2 13:47
知音 发表于 2023-2-2 13:26
非法同居者,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或明知对方有配偶的,即构成重婚罪。
————
这么一说,那个第四代 ...

第一,现在的法律,没领结婚证,应该不算重婚吧

第二,故事中的大老婆及其两个孩子,也没用选择起诉这个男人

————纠正一下,故事中的男主角,应该是第三代

第四代算是二奶和男主的私生子了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2-2 13:4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2-2 12:49
1992年2月1日之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改为非法同居。因为只有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的,才能 ...

张学良和前妻于凤至离婚,和赵四小姐结婚

谁敢说他是重婚?

作者: 云舟孤帆    时间: 2023-2-2 18:02
我认识一个沿海的老板,刚认识就告诉我他有两个老婆,大老婆生个儿子,二老婆生个女儿,两个老婆井水不犯河水。倒是对他二老婆生的女儿换蛮好的,时不时让老公把女儿接出来,一起吃饭买东西。儿子和女儿相处得很是融合。
老板在我们这里开了个公司,我给他也帮了不少忙,是为小老婆开的,他的产品是在监狱里犯人干的,也是我给他联系的。他的主管是我给他找的。
他的公司这些年做的不错,偏偏二老婆和他弄僵了,一个晚上两人大吵一顿,然后女的连夜开车回了南方,从此在没来过。
后来他告诉我和二老婆分手了,现在互不搭理,通话也是孩子的事。
我不会打听为何,但我还是看出来端倪,是因为主管,主管是位年轻漂亮的女子,人又很能干,老板大部分时间在南方,公司由主管大理,搞得井井有条。看得出两个人关系非同一般。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8-11 19:53
云舟孤帆 发表于 2023-2-2 18:02
我认识一个沿海的老板,刚认识就告诉我他有两个老婆,大老婆生个儿子,二老婆生个女儿,两个老婆井水不犯河 ...

才发现云舟这个回帖

那段时间我玩的不是很多

再加上你这个回帖没有提醒,

我一般都是看到提醒,才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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