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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议一议医学专家张文宏学术不端、论文抄袭这档子事儿 [打印本页]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4 23:05
标题: 议一议医学专家张文宏学术不端、论文抄袭这档子事儿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2-12-24 23:19 编辑

早就注意到张文宏这档子烂事儿,本来并不想多说,但看到有人在东方安澜《张网红,是学术不端么?》帖后的武断洗地,公某毁人不倦体质又复阳了。

有聪明的小脑袋瓜说:【
认定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符合当年博士学位的要求,“当年”知道啥意思么?
拿今天的法律去要求二十几年前的论文,你咋不用秦法给自己定标准?】
【你现在定义的抄袭连同你现在定义的学术不端在当年都是法律允许的

那理直气壮的炸毛范儿,足以唬住不少不明就里的吃瓜群众。

呵呵,你小脑袋瓜确信自己知道当年主管部门是咋规定、咋解释的吗?

首先,张文宏在不标明出处和原作者的情况下,大量抄袭(非引用)他人论文,这是典型的剽窃行为,已经属于明显的学术不端。
至于张的母校公告什么调查结论,其护犊子意味再明显不过。想拿该结论当挡箭牌,还是省省吧。国徽之下的法院错判、枉法的案例还少吗?母校恻隐其国内医学界地位(也是母校的荣耀的可能足以表明,该调查并不具备中立、公正地位。

这里还要提醒那些为张洗地者,“学术不端”不是法律专用术语,这是行为评价,正如评论某人行为不端、不轨。不端的辞书解释是“不正经,不正直,不端庄”。在这个评语上也想拿“当年
没有法规依据洗地,纯属做无用功。

其次,学术论文引用文献,需要在参考文献或正文内标明出处和原作者,这个规矩不是今天才有,至少在张还没出生的年代就有了!洗地者拿“当年”做文章,还是无用功。

第三,不幸的是,根本不是当年没有法规!按照当年的法规,无论张“引用”(没有注明出处实质是剽窃)3000字,还是7000字,都属于违规。中国1985年实施的《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两千五百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该
条例实施细则直至2003年才废止,适用于张的论文出台期。

张的博士论文,即使列出了原作者姓名和论文出处,其“引用”量也违犯了国家规定。不只是字数,据转述的原作者说法,被张文宏剽窃的是那篇论文的大部分,而非十分之一、三分之一的事。

第四,还有替张洗地者更离谱,甚至拿出剽窃部分只占张博士论文很小“比例”当幼稚借口,就纯属无知者无畏了。按这个荒谬逻辑,易中天已经开始撰写一部计划达数千万字的易版中国史,难道他可以粘贴他人几十万字、甚至上百万字的内容而不算抄袭吗?!

第五,中国的著作权法早在张文宏博士论文完成前就实施了,即使没有不标明出处和原作者的不端做法,拿“当年”没有相关法规说事儿也是无知。

最后,公某这些年的非专业文字,也屡屡遭海内外中文圈的行为不端者剽窃。有些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


如,同为新浪博客常驻博主,有人竟然可以把公某的博文一字不差地粘贴进TA的博客,只是换上TA的名字。
还有一位海外博主,在我国内凤凰博报文章出来后几小时就发在了他的海外博客,并被网站推上首页。而我这位原作者只是因为在该网站迟发几小时,就失去了推荐首页的机会!


而最令人震惊的剽窃,也是公某发在凤凰博报的一篇时评文(被推首页),在两天后被人民日报记者剽窃发表于该报客户端,引发海内外媒体热议(包括BBC为此文做了新闻调查)。公某那篇时评文被剽窃文字达80%左右(未作准确统计)。那位记者只是补充了一些支持公某论点的更多材料(主要是最高领导人的讲话等)。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2-12-24 23:09
论文查同听说过吗?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4 23:2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2-12-24 23:09
论文查同听说过吗?

在我和你之间,恐怕只能是你没听说的可能更大哦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2-12-24 23:30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4 23:20
在我和你之间,恐怕只能是你没听说的可能更大哦

查同制度是什么时候实行的?标准是什么?有哪些限制?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2-12-24 23:33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4 23:20
在我和你之间,恐怕只能是你没听说的可能更大哦

中国的论文、专利等,有多少能代表作者的真正水平?很多人不过是为了闯不合理的职称门槛等去写论文,花钱买的都有。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4 23:3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2-12-24 23:30
查同制度是什么时候实行的?标准是什么?有哪些限制?

省省吧,至少在张文宏进大学之前就实行了,至于后面的问题,自己查去。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4 23:3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2-12-24 23:33
中国的论文、专利等,有多少能代表作者的真正水平?很多人不过是为了闯不合理的职称门槛等去写 ...

请不要转移话题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4 23:53
不要试图挑起我的的好战心

咱俩不是一个类型的,我宁愿和螃蟹叭叭一百楼也不愿意和你交锋

你说好听点是学术派,说不好听点的是云里雾里一百句说不到重点

相当于你还得起手式半小时,一顿噼里啪啦结束战斗十分钟我就搭车回家睡觉了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00:00
本帖最后由 小炸毛 于 2022-12-25 00:01 编辑

搞清楚一个重点

没有人替张文宏洗地,起码我没有把张文宏当成神
只是看不惯群起朝一个医生泼污水

张做的好的地方在于给民众科普了很多他专业领域的常识,常识懂吗?

比起事发当时一言不发,事后跳出来疯狂指责他的那些所谓学者医者强太多

你觉得方舟子没有你懂中国的出版法和学术界的各种条条框框吗?

不也得接受复旦大学的调查报告么?推翻了么?

见不得张文宏,你完全可以委托第三方或者自己去推翻复旦大学的调查么,不然口水喷的连接两国成空中桥梁都没用

仅仅只是喷而已,张文宏依然在他的职位上治病救人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00:05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4 23:53
不要试图挑起我的的好战心

咱俩不是一个类型的,我宁愿和螃蟹叭叭一百楼也不愿意和你交锋

就事论事,扯别的没用。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02:01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00:05
就事论事,扯别的没用。

首先,张文宏在不标明出处和原作者的情况下,大量抄袭(非引用)他人论文,这是典型的剽窃行为,已经属于明显的学术不端。至于张的母校公告什么调查结论,其护犊子意味再明显不过。想拿该结论当挡箭牌,还是省省吧。国徽之下的法院错判、枉法的案例还少吗?母校恻隐其国内医学界地位(也是母校的荣耀的可能足以表明,该调查并不具备中立、公正地位。



——


你这叫就事论事?


我在东方安澜的帖子里说了,张文宏的论文正文七万多字,只有在综述的部分了黄海南综述的3300字


“大量抄袭他人论文”,这是你的就事论事?


有人投诉到复旦大学,复旦大学调查出结果,这是护犊子?


复旦大学不调查是护犊子,调查结果说明论文正文并不存在抄袭所以也不存在学术不端,但是,综述部分引用综述没有标注,所以存在不规范,又成了护犊子


是不是复旦大学调查不准数,清华北大乃至全国但凡有名字的大学轮流调查一番,只要有一个出的结果算抄袭算不当才算完?


就事论事,扯什么法院错判枉法案例呢?


有罪推理要不得,不能因为世界上存在法院错判就认定复旦大学护犊子,这是主观臆断,和就事论事没有一毛钱关系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02:03
海盗把3300字变成了七千多字

你更绝,七万多字的论文都学术不端了大量

加油嗷,努力造谣接力必须把张文宏搞臭搞倒,造谣到他论文全抄

还就事论事,我就呵呵,走了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02:06
最后,公某这些年的非专业文字,也屡屡遭海内外中文圈的行为不端者剽窃。有些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

如,同为新浪博客常驻博主,有人竟然可以把公某的博文一字不差地粘贴进TA的博客,只是换上TA的名字。
还有一位海外博主,在我国内凤凰博报文章出来后几小时就发在了他的海外博客,并被网站推上首页。而我这位原作者只是因为在该网站迟发几小时,就失去了推荐首页的机会!


而最令人震惊的剽窃,也是公某发在凤凰博报的一篇时评文(被推首页),在两天后被人民日报记者剽窃发表于该报客户端,引发海内外媒体热议(包括BBC为此文做了新闻调查)。公某那篇时评文被剽窃文字达80%左右(未作准确统计)。那位记者只是补充了一些支持公某论点的更多材料(主要是最高领导人的讲话等)。



——


你想画重点这一段直接画撒


不好意思自己画,我替你画出来


败说什么就事论事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02:07
显摆这件事上,要学习剑哥

就爱显摆咋滴吧,从不暗戳戳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2-12-25 03:41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02:06
最后,公某这些年的非专业文字,也屡屡遭海内外中文圈的行为不端者剽窃。有些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backco ...

这都是少说四五年、也可能七八年以前的事情了,
这又唠叨一回?听了耳朵都起茧子了……
是委屈还是显摆?
反正这几件事,公教授要唠叨一辈子了~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2-12-25 05:07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00:05
就事论事,扯别的没用。

最后部分已经不是就事论事,习惯性走私。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05:14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2-12-25 05:51 编辑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02:01
首先,张文宏在不标明出处和原作者的情况下,大量抄袭(非引用)他人论文,这是典型的剽窃行为,已经属于 ...
我在东方安澜的帖子里说了,张文宏的论文正文七万多字,只有在综述的部分了黄海南综述的3300字
“大量抄袭他人论文”,这是你的就事论事?】-------------------------------------
主帖已经说得很明白,按“当年”国家主管部门条例规定,引用2500字或原作十分之一是上限!

张文宏不注明作者和出处剽窃3300字,更占原作的绝大多数!这就是大量抄袭,法盲也该看得明白。

既然你在如此明显的事情上还要不依不饶,那我请问你:

主帖已经给出国家主管部门1985年针对引用文字的条例实施细则,你说当年没有规定算怎么回事?

张文宏的剽窃行为属于学术不端,并且明明也已经违犯国家当年的相关规定,你却说张没有违规,为啥客观上就不是洗地??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05:20
尤美 发表于 2022-12-25 03:41
这都是少说四五年、也可能七八年以前的事情了,
这又唠叨一回?听了耳朵都起茧子了……
是委屈还是显摆 ...

除了事发时说过,几年后的今天,遇到抄袭、剽窃的案例,再说一次你就“耳朵起茧子”啦?你是什么物种的耳朵?!
再说了,你又算什么物件儿??你有资格来规定我该不该说??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2-12-25 05:30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05:20
除了事发时说过,几年后的今天,遇到抄袭、剽窃的案例,再说一次你就“耳朵起茧子”啦?你是什么物种的耳 ...

你去跟小炸毛贫嘴吧~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05:31
尤美 发表于 2022-12-25 05:07
最后部分已经不是就事论事,习惯性走私。

有人抄袭、剽窃公某的文字是客观事实,凭啥不能说?

多年里也不过第二次提起,这就成了“走私”?!你说的是人话吗?

你重复说过的事情还少吗?你坐台的烂事都说了不止一回!

习惯性走私的正是你谢尤美!你来六星不过一两年,人家也看得明白,你一惯性贩卖你褒美贬中的私货,多年如此。揭穿你的 人不计其数!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05:38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02:06
最后,公某这些年的非专业文字,也屡屡遭海内外中文圈的行为不端者剽窃。有些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backco ...

这里列出的都是抄袭、剽窃的客观事实,属于紧扣主题的论据!怎么到你嘴里又不是“就事论事”了,你的标准是啥?你的逻辑又是啥?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05:43
尤美 发表于 2022-12-25 05:30
你去跟小炸毛贫嘴吧~

你在这里呓语的这些歪楼垃圾,才是阴暗心理下的私货!你本来就该闭嘴。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2-12-25 07:24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05:31
有人抄袭、剽窃公某的文字是客观事实,凭啥不能说?

多年里也不过第二次提起,这就成了“走私”?!你 ...

你看你,这一天到晚就跟磕了药似的~

还好意思就事论事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08:00
尤美 发表于 2022-12-25 07:24
你看你,这一天到晚就跟磕了药似的~

还好意思就事论事

对你这些阴暗心理下的私货,绝不会姑息!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2-12-25 08:02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08:00
对你这些阴暗心理下的私货,绝不会姑息!

那你继续蹦跶~~~~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2-12-25 08:30
标题不合适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2-12-25 08:58
我就是来看各位科普的。。。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09:53
到底哪年的法律法规认为引用他人不用做注释的?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09:54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02:03
海盗把3300字变成了七千多字

你更绝,七万多字的论文都学术不端了大量


海盗把3300字变成了七千多字?

七千字是饶毅文章提供的。

你一会3000,一会3700,现在有3300了,有意思。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0:03
这事只有公老师能说的清楚。
作者: 河海森林    时间: 2022-12-25 10:24
公里力兄,对于张论文抄袭这事我还是支持复旦大学的调查,你不能一句护犊子就否定了复旦大学的调查,人家也是有理有据。你说的这些推翻了复旦的调查了吗?如果没推翻我还是支持复旦大学,如果推翻了那我就支持你。
作者: 河海森林    时间: 2022-12-25 10:27
其实不光是你有异议,很多网友也有异议,但是都没有推翻复旦的调查,你也别抬着杠了。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2-12-25 10:40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2-12-25 10:42 编辑

抄袭剽窃的事实都这么清楚,证据都这么确凿,还想洗地。

抄袭剽窃就是学术不端行为,连这样的事都不认可,毛炸天上也没用啊!

耍嘴皮子有什么用?有能耐去推翻张文宏剽窃的事实啊!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1:59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09:54
海盗把3300字变成了七千多字?

七千字是饶毅文章提供的。

就说很多人不带眼睛出门

不带眼睛出门才能肆意妄为的喷啊

黄海南教授的综述一共3700字,张文宏论文的综述引用了黄海南教授的综述3300字,和论文正文无关,但是引用没标注出处,所以复旦大学结果出的不规范和抄袭和学术不端无关

饶毅说的比法律还大?比事实更事实?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论坛写贴,引用典故是抄袭?你写帖子辩论引用数据是抄袭?

综述都不知道是什么,你说你们喷啥啊,论文的综述允许并且要求发生过的案例或者科研成功的数据做为自己论文的论点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00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5 10:40
抄袭剽窃的事实都这么清楚,证据都这么确凿,还想洗地。

抄袭剽窃就是学术不端行为,连这样的事都不认可 ...

你真搞笑

你咋没推翻复旦大学对张文宏的调查报告呢?

你能上天你去撒,搁这口水喷万年,都不影响张文宏在职位上治病救人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02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1:59
就说很多人不带眼睛出门

不带眼睛出门才能肆意妄为的喷啊


不论几千字吧,无碍抄袭。

抄袭3000字,还与论文正文无关,那还抄袭干嘛?

引文不标注出处,是2000年前的学术规范啊?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03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00
你真搞笑

你咋没推翻复旦大学对张文宏的调查报告呢?

调查报告就一定是盖棺定论,不许质疑的依据?

如此一来,以后任何一份官方定论来了,你都不要质疑哈。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05
几个搁论坛口水滴滴喷不尽的

你们说张文宏论文抄袭剽窃具备法律效应么?

很明显,并没有

你们说一万年张文宏抄袭剽窃,都是屁话,法律搞不倒的试图道德层面搞臭

把谣言继续传下去呗,从3300到7000到大量到类比自己的80%雷同,居然还说就事论事

谣言止于智者,兴于愚者

加油嗷,喷喷们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07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12:02
不论几千字吧,无碍抄袭。

抄袭3000字,还与论文正文无关,那还抄袭干嘛?



不是七千字么?不是饶毅说么?

前头我就建议了,喷喷们众筹去请第三方重新开启调查呗

清华北大,全国各地的各大学府挨个调查,总有一款会对喷喷们的口味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09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05
几个搁论坛口水滴滴喷不尽的

你们说张文宏论文抄袭剽窃具备法律效应么?


这是学术规范层面。并无法律表明抄袭需要坐牢啊。

是不是抄袭,仅凭复旦的声明也未必能作数,反倒是成了你的救命稻草,可是,一纸声明很多时候也不过是障眼法,从来都不是盖棺定论的唯一依据啊。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09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12:03
调查报告就一定是盖棺定论,不许质疑的依据?

如此一来,以后任何一份官方定论来了,你都不要质疑哈。 ...



你管我质疑不质疑呢

我质疑起码会有理有据,不会拿“饶毅说的”当真理嗷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10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07


不是七千字么?不是饶毅说么?


7000字是饶毅说的。我也懒得去找来论文逐一核对。

但是,抄袭了3000字吧,居然说与论文正文无关,这是不是抄袭的多此一举?

引用综述不算抄,又是哪部学术规范里的声明呢?

哈哈哈~~~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11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12:09
这是学术规范层面。并无法律表明抄袭需要坐牢啊。

是不是抄袭,仅凭复旦的声明也未必能作数,反倒是 ...

你平常不是很相信官方数据么

还动不动就甩数据大保健

这也是复旦大学的官方调查报告啊,你又质疑什么呢

以后你别甩官方数据当真理嗷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12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09
你管我质疑不质疑呢

我质疑起码会有理有据,不会拿“饶毅说的”当真理嗷


公理力老师用2000年前的学术规范框定你,你不是也不改口么。所以,这对你来说还真不是学术规范的事情,而是张文宏一贯正确才是支持你胡言乱语的精神支柱啊。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14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11
你平常不是很相信官方数据么

还动不动就甩数据大保健

我基本引用外国数据,尽量避免使用国内数据。当然,有时也是引用的。但是,数据是否可靠,是否能用,我也是要斟酌的,尽量避免使用无法自圆其说的数据,怕被人咬住不松口啊。。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15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12:10
7000字是饶毅说的。我也懒得去找来论文逐一核对。

但是,抄袭了3000字吧,居然说与论文正文无关,这 ...

注意是综述引用综述没标注,和论文正文无关,所以复旦大学调查报告是不规范

并没有涉及抄袭和学术不端

你说一万次抄袭也只能先把自己说信了

对着镜子开始念;张文宏抄袭张文宏学术不端。你就更相信了

反正一点也不影响张文宏继续在职位上治病救人

让医生归医生,让喷子归喷子,各就各位挺好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15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12:14
我基本引用外国数据,尽量避免使用国内数据。当然,有时也是引用的。但是,数据是否可靠,是否能用,我也 ...

引用国外数据就不是引用?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18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15
注意是综述引用综述没标注,和论文正文无关,所以复旦大学调查报告是不规范

并没有涉及抄袭和学术不端 ...


中国1985年实施的《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两千五百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19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15
引用国外数据就不是引用?

我都标注来源啊。几十个字,几百个字,我都标注来源。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19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12:14
我基本引用外国数据,尽量避免使用国内数据。当然,有时也是引用的。但是,数据是否可靠,是否能用,我也 ...

引用国外数据就不是引用?你每次都标注出处了么?

没标出处的引用都是抄袭,按照你的呆子逻辑,你所有的引用没标出处就等于抄袭嗷

你抄袭没?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20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12:19
我都标注来源啊。几十个字,几百个字,我都标注来源。

你说的嗷

我立马就能给你搞个抄袭事实,等着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26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19
引用国外数据就不是引用?你每次都标注出处了么?

没标出处的引用都是抄袭,按照你的呆子逻辑,你所有 ...


可是每次引用我都标注了啊?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27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12:19
我都标注来源啊。几十个字,几百个字,我都标注来源。

[attach]741452[/attach]

你标注出处了么?

3300字对应张文宏七万多字的论文,是你们所谓的抄袭

你这百十来字两个没标出处的典故,所以你抄袭了么?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2-12-25 12:29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27
你标注出处了么?

3300字对应张文宏七万多字的论文,是你们所谓的抄袭



,笑出眼泪了都。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32
抄袭是得批

过度批抄袭的结果不可取,人人自危的前提下还有人敢动笔写观点么

不要像楼主公教授一样,自己有文章被人抄袭了就看所有人都是抄袭,抄袭讲证据也讲比例

不规范就是不规范,不规范不是学术不端

一“罪”一罚,叫就事论事,不是喷子们的发散思维有罪推理

说完了,起床吃饭去

喷喷们继续嗷,你们看不惯又干不掉张文宏的样子,挺招笑滴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33
知音 发表于 2022-12-25 12:29
,笑出眼泪了都。

上论坛就是找乐子滴

起床吃饭去啦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37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27
你标注出处了么?

3300字对应张文宏七万多字的论文,是你们所谓的抄袭


我这也不是论文啊?哈哈..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38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27
你标注出处了么?

3300字对应张文宏七万多字的论文,是你们所谓的抄袭


中国1985年实施的《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两千五百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2:42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12:37
我这也不是论文啊?哈哈..

我都标注来源啊。几十个字,几百个字,我都标注来源。


——这话谁说的?你有说非论文项么?


那你得批公教授,公教授写的也不是论文,被抄袭了他也并列到了抄袭类


你们,应该先商量好,比方说不规范被引用的正确数字,比方说什么类型的才算抄袭,自己写的引用不标注算不得抄袭


条条框框列出来,按条条框框辩撒


不要一会一个标准,别人一个标准,自己一个标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2-12-25 12:44

谁认识张文宏,把此文转发给他看看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45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20
你说的嗷

我立马就能给你搞个抄袭事实,等着


1985年1月1日生效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其中第十九条的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下列行为是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



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不论是全部发表还是部分发表,也不论是原样发表还是删节、修改后发表;……”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4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也就是说,虽然当时没有使用抄袭或剽窃这样的术语,但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从1984年开始就属于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法律禁止抄袭或剽窃,这一法律原则已经在1984年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中得到确立,并且在1987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通则》中第94条得到了确认。




1984年颁布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第十五条有如下规定:


“第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不经版权所有者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并尊重作者依本条例第五条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了个人学习或科学研究,摘录、复制或翻译,供我们使用;
(二)为了评论或说明某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



也就是说,为了学习或研究或评论的目的,一个人完全可以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而不需要获得版权所有人的同意或支付报酬,但是,引用者必须说明被引用作者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处,否则就是违反了当时的学术条例,所以,这不是学术是否规范的问题..




根据1985年1月1日文化部颁布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适当引用除了需要“说明作者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处”外,还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即“非诗词类作品”的适当引用,应当不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根据1990年颁布的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著作权法》第一次使用了抄袭和剽窃这两个法律术语(后来法律修订时保留了剽窃这个术语,并认定抄袭的含义与剽窃相同),将抄袭和剽窃明确列为法律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




同时,该法继续保留了“适当引用”原则。


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也就是说,根据1990年的《著作权法》,为了学习和研究的目的,个人可以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是应当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或利益。




可见,2000年前的学术规范已经明确了论文规范要求,根本不存在小炸毛说的什么当时学术规范不明确等情况,而且张的行为与上述法规条例一对照,就会得出张网红已经触碰了学术底线,绝不是不规范三个字就能含糊过去的吧。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2:48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42
我都标注来源啊。几十个字,几百个字,我都标注来源。



论文与随便写的帖子在要求上是不一样的。

不要玩极端。净整三岁的。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3:22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2-25 08:30
标题不合适

理由呢?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3:23
金豆豆 发表于 2022-12-25 08:58
我就是来看各位科普的。。。

你是谦虚的好同学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3:49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2-12-25 10:24
公里力兄,对于张论文抄袭这事我还是支持复旦大学的调查,你不能一句护犊子就否定了复旦大学的调查,人家也 ...

公里力兄,对于张论文抄袭这事我还是支持复旦大学的调查,你不能一句护犊子就否定了复旦大学的调查,人家也是有理有据。你说的这些推翻了复旦的调查了吗?如果没推翻我还是支持复旦大学,如果推翻了那我就支持你。
1)你提到的复旦大学调查结果的依据是该校和原上海医科大学的两个文件。不用多说,这两个文件的规格远在国家《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之下,前者只能服从后者。而调查报告以校级规则替代、忽视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这本身就就是个错误。
2)张文宏的论文明显违犯了国家规定。该调查报告无视或漏掉这一违规事实,这是该报告的第二个错误。
3)张文不标明出处和原作者,不是引用,而是剽窃原作者3300字,剽窃部分达原作的89%,这是明显的学术不端!该调查报告所谓“不构成学术不端或学术不当行为”根本站不住脚。

由以上3点,说这个报告是护犊子太轻了!在当年的国家法规面前,这个报告根本不能成立。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3:56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2-12-25 10:27
其实不光是你有异议,很多网友也有异议,但是都没有推翻复旦的调查,你也别抬着杠了。

你所说的“推翻”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要求在现实中以个人之力去推翻一个地市级或副部级组织的决定,那叫不讲理。
如果你也认同在道理上推翻那个所谓的调查报告,楼上的回复已经做到了。你从哪一点能说这是抬杠?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3:59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5 10:40
抄袭剽窃的事实都这么清楚,证据都这么确凿,还想洗地。

抄袭剽窃就是学术不端行为,连这样的事都不认可 ...

无视国家当年的规定,无视张文宏的剽窃事实,任何狡辩都是耍流氓。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4:12
知音 发表于 2022-12-25 12:29
,笑出眼泪了都。

当年的国家主管部门规定很明确:不是看引用者的文字多少,是7万,还是70万都没用。在正确标明出处和原作者的前提下,首先是引用字数不能超过2500,其次,引用原作的比例不得超过十分之一。
而张文宏的论文首先就没有标明出处和原作者,这连引用都不算,而是典型的剽窃他人论文!同时也都违犯了上述两条国家规定。

面对这一无法否认的事实,还要为张辩解、洗地,如果不是法规盲,就是耍流氓!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4:28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14:12
当年的国家主管部门规定很明确:不是看引用者的文字多少,是7万,还是70万都没用。在正确标明出处和原作 ...

你说的这些,都不过是一网络白丁,根据网上一些以讹传讹的信息,胡乱下的判断。根本就没有任何价值。再说,你也没鉴别生物或医学专业博士论文的学术资格……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有人举报(应该是方舟子吧)张文宏博士论文一事的调查结果网上有。贴给你看一下。

[attach]741474[/attach]








作者: 河海森林    时间: 2022-12-25 14:32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13:56
你所说的“推翻”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要求在现实中以个人之力去推翻一个地市级或副部级组织的决定,那叫 ...

对张文宏抄袭的指控就是现实中的个人之力,而且只是在网络上提出来复旦就回应了,这怎么就不现实呢?

现在还指控张抄袭,你看还有机构回应吗?

为什么之前网络有人指控复旦回应了,现在有人指控却没有机构回应了呢?

你和你之前的人的道理那么充分为什么没有机构再回应了呢?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4:32
学术规范委员会,给的调查意见很清楚……
【附录综述部分】存在【写作不规范】,不影响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不构成学术不端或学术不当。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4:34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2:42
我都标注来源啊。几十个字,几百个字,我都标注来源。


那你得批公教授,公教授写的也不是论文,被抄袭了他也并列到了抄袭类

就你的小脑袋瓜聪明?不清楚的事,不要急着瞎喷。

公某,或任何版友,包括你小炸毛,至少发在大的门户网站博客和论坛的文字——无需是论文,也是受现行国家版权法规保护的!
这种情况下的版权,一般属于原作者与网站共享,具体要看网站的规定。

不按规矩引用这类文字,同样可能构成抄袭剽窃。公某主帖举例的几种,就构成抄袭剽窃。

记住,以后管不住自己乱喷一气的嘴时,先来请教公某,就可以避免出洋相了。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4:42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2-12-25 14:32
对张文宏抄袭的指控就是现实中的个人之力,而且只是在网络上提出来复旦就回应了,这怎么就不现实呢?

...

这还需要问吗?之前是被剽窃的原作者出面质疑了,且形成了相当大的社会影响,复旦迫于压力,不得不回应。

现在,非当事人只是没有实质行动的一般评论,复旦不可能有压力,法律也没有规定必须回应,他们不作回应很难理解吗?

就因为复旦没有回应,就可以无视所有事实和道理,而认为复旦所谓的调查结果没有问题?这逻辑能成立吗?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4:45
螃蟹 发表于 2022-12-25 14:32
学术规范委员会,给的调查意见很清楚……
【附录综述部分】存在【写作不规范】,不影响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 ...

废话!一个大学委员会的调查结论,就能否认事实?就能比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更权威?

作者: 河海森林    时间: 2022-12-25 14:48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14:42
这还需要问吗?之前是被剽窃的原作者出面质疑了,且形成了相当大的社会影响,复旦迫于压力,不得不回应。 ...

你自己已经解释清楚了。

我劝你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别执迷不悟了。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4:52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14:45
废话!一个大学委员会的调查结论,就能否认事实?就能比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更权威?

复旦的学术规范委员会,当然比你这种网络柯南的胡咧八扯权威。起码人家具备鉴定学术规范的学术资质。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4:52
你有啥鉴定资质?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4:54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14:34
【那你得批公教授,公教授写的也不是论文,被抄袭了他也并列到了抄袭类】

就你的小脑袋瓜 ...

你这话应该教育海盗

而不是对我说,我比你们拎得清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4:57
你连最基本的取证,举证能力都不具备。
说来说去,不过是以讹传讹……

更不用说鉴别生物或医学博士论文的专业能力了。

网上这些谣言,说白了不过是抄袭方舟子的博文。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4:58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14:45
废话!一个大学委员会的调查结论,就能否认事实?就能比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更权威?

正确打开方式是:

用国家主管部门的再次调查去推翻复旦大学的调查结果

国家主管部门规定只是理念,不代表张文宏抄袭剽窃事实,国家主管的规定是所有公民通用,没有特指

等于说,这些规定不是定罪

谁给你的勇气定罪张文宏学术不端论文抄袭?

你们应该用法律打败法律,而不是用谣言推翻调查结果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4:58
你自己就是抄,怎么好意思指责别人引用不规范呢?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12-25 14:59
螃蟹 发表于 2022-12-25 14:57
你连最基本的取证,举证能力都不具备。
说来说去,不过是以讹传讹……

感觉,法盲越来越多。。。。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4:59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2-12-25 14:48
你自己已经解释清楚了。

我劝你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别执迷不悟了。

路不平,众人踩。对有问题的调查报告,对剽窃他人论文的学术不端者,进行分析评论,咋就成了执迷不悟?是非不辨,美丑不分,浑浑噩噩,反倒是对的?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5:03
螃蟹 发表于 2022-12-25 14:52
你有啥鉴定资质?

你眼瞎看不到啊,我的依据是国家当年的规定,你敢说不比一个大学委员会漏洞确凿的调查报告权威?!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5:06
螃蟹 发表于 2022-12-25 14:57
你连最基本的取证,举证能力都不具备。
说来说去,不过是以讹传讹……

生搬硬套的蠢话!论文都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基本事实。国家法规更是公开的。要什么样的举证能力??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5:08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4:54
你这话应该教育海盗

而不是对我说,我比你们拎得清

你说了无数遍当年没有相关法规,现在都在你面前了,这就是你的“拎得清”?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5:10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12-25 15:11 编辑

学术论文这种事,和一般性公共事件不同,和质疑正府或商家不同。公共事件,普通人都有权评论,因为专业性不高。质疑正府呢,因为你是公民,有监督权,质疑商家因为你是消费者。

你无凭无据,仅仅通过看一些网上的以讹传讹博文,就可以人云亦云去质疑某专业学科的学术论文抄袭,不是瞎扯淡么?你这是毫无依据的在诋毁他人名誉。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5:13
就你码的这乱糟糟的裹脚布,当做论文抄袭的举报材料都不合格,根本就没人会搭理你……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5:13
小炸毛 发表于 2022-12-25 14:58
正确打开方式是:

用国家主管部门的再次调查去推翻复旦大学的调查结果

国家主管部门规定只是理念,不代表张文宏抄袭剽窃事实,国家主管的规定是所有公民通用,没有特指
等于说,这些规定不是定罪
谁给你的勇气定罪张文宏学术不端论文抄袭?

1)谁告诉你规定是理念?
2)谁说规定是定罪了?
3)发表评论与定罪是一回事吗?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5:18
张文宏20年前那80多页的论文发表在哪儿,你去哪儿举报嘛。或者你去医学或生物学的专业论坛举报也行。跑到一大众论坛上瞎扯淡,那不就是谣言摸黑,给他人扣屎盆子么?呵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2-12-25 15:19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4 23:37
省省吧,至少在张文宏进大学之前就实行了,至于后面的问题,自己查去。

靠,又来这一套!你是啥水平?论学术、论专业,论地位,人家张文宏比你强一百倍不止吧?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5:24
螃蟹 发表于 2022-12-25 15:10
学术论文这种事,和一般性公共事件不同,和质疑正府或商家不同。公共事件,普通人都有权评论,因为专业性不 ...

概念不清之徒!这里评论的不是论文学术内容,而是剽窃他人论文,学术不端问题。机器都可以对比得出结果,你是啥脑子看不明白?
主帖以国家规定为依据,有论文抄袭的数据事实!上何况论文都是公开的,很容易核实,哪来的“无凭无据”???你就一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货!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2-12-25 15:29
螃蟹 发表于 2022-12-25 15:18
张文宏20年前那80多页的论文发表在哪儿,你去哪儿举报嘛。或者你去医学或生物学的专业论坛举报也行。跑到一 ...

废话!举报还需要在这里多话?你是啥脑子看不懂评论与举报的差别?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5:4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2-12-25 15:19
靠,又来这一套!你是啥水平?论学术、论专业,论地位,人家张文宏比你强一百倍不止吧?


可是著作权法并不需要什么地位才能看懂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2-12-25 15:51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15:24
概念不清之徒!这里评论的不是论文学术内容,而是剽窃他人论文,学术不端问题。机器都可以对比得出结果, ...

总有一个机构来鉴定吧?人家复旦已经有了鉴定结论,你们却不愿意接受,有本事你们弄个资质去鉴定一下呀?道听途说的嚷嚷,有屁用呀?显得你们能耐呀?哈哈。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5:53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5 15:24
概念不清之徒!这里评论的不是论文学术内容,而是剽窃他人论文,学术不端问题。机器都可以对比得出结果, ...

你丫连内容都看不明白,就能知道剽窃没剽窃?呵呵。
张三用了牛顿力学公式,李四也用了,谁剽窃的谁呀?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5:59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12-25 16:14 编辑

你一到处东抄西抄,人云亦云的网络白丁,看人家方舟子讲抄袭,你也嚷嚷抄袭的货,跑来反对抄袭,不是笑死人么?你的所谓打假都是抄袭。

你连人家的论文都看不明白,证据也没个靠谱的来源出处,不过网上以讹传讹,嚷嚷神马抄袭那不就是个笑话么。呵呵。

学术打假,毫无疑问首先要有学术资格。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12-25 16:01
支持张文宏的都是啥玩意。

这说明,吹捧张文宏是一个政治事件。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6:05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12-25 16:26 编辑

学术问题不是靠民主表决的,那是专业圈,专业人士的事。只有当年的红卫兵们,才热衷于把政治立场凌驾于学术之上。讲学术的红和白,靠人民群众起哄来表决一些学术问题。

你通过制造舆论来搞学术打假,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可取的,就是有问题的。你码的这玩意,就是大字报。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12-25 16:09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12-25 16:27 编辑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12-25 16:01
支持张文宏的都是啥玩意。

这说明,吹捧张文宏是一个政治事件。


蠢玩意,观点之争,你搞什么20年前论文的狗屁“学术打假”,不就是诉诸人身,不就是整人么?还腆着脸谈政治事件呢。我看你是政治精虫上脑,你拉屎撒尿是蹲坑还是用坐便,是不是政治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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