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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唉,有完没完 [打印本页]

作者: 北冥神功    时间: 2022-2-24 12:04
标题: 唉,有完没完
本来想着和打手一天弹琴说爱的,可丰县洪波还是一波不平一波又起。怎么感觉各位还在水面上打转转,没沉下去认真思考呢?
说之前,我请大家先考虑以下几个问题。这是一切讨论的基础。
一,拐卖妇女的人要不要处理?这点我先澄清下,毕竟没有争辩的意义。
必须处理,还得是严惩。法律如果定的太过宽松,应当建议大会讨论更改。如果只是不痛不痒敷衍了事,无疑是起了反作用,因得失间的巨大顺差,势必造成更多人的铤而走险,为什么不呢?之于因贫因病讨不到老婆的,这是不折不扣的一个法子。
或许有些人还不以为意,但想想,倘若是你的亲属,更或者但凡是个女子,只要偷摸着一棍或者药倒,瞬间可以变卖来钱,这样的结局你们接受吗?
所以,严惩买卖双方是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底线。没有买卖没有伤害,买受人同等罪责。
其二,丰县八娃事件究竟是个例还是普遍情况。我这里需要用调查数据说话。不过,个人觉得这不具备普遍性,事实证明,被拐妇女精神上存在障碍,所以,不必过度放大个例。
其三,惩处,怎么起到预期效果。直接犯罪人有法律制裁。那么充当罪恶的帮凶们呢?仅仅撤职处分是不够的,或者说不够痛。
我们有些案件错判误判,结果来个国家赔偿,这很无道理。这是拿全民的钱替个人错事买单。即如八娃母事件,孩子只管生,父亲入狱,母亲不能自理,这样的家庭,这样的负担该由谁承担?
现在看无非还是倒在国家,社会,爱心企业,但这并不合理。每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倘使这般有人有样学样,这恐怕不是社会之福,是我们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应该怎样处理呢?很简单。落实到人,到户。凡是对案件监管,扩散不作为的,都必须纳入赔偿中来。管计生的得罚吧,早关好何至于生八娃,以此类推。惩罚一定要触及他们自身的利益,人才会觉得痛。如此一来,该坐牢坐牢,该处理处理,该赔偿赔偿,国家并不需要支付这些无谓的费用。
规矩就是规矩,规矩不用滥谈人情是可耻的。
我就提这几个观点,再不参与,有这时间,我和打手已经外面溜几圈了。
作者: 记得想我    时间: 2022-2-24 12:59
唉,友情顶贴。
作者: 北冥神功    时间: 2022-2-24 13:17
记得想我 发表于 2022-2-24 12:59
唉,友情顶贴。

咦,咋没人针对我的挑刺,难道我脑袋里装的都是水?肘了,宝宝生气了。
作者: 小谢青蛙    时间: 2022-2-24 13:25
所以你就是愚蠢的妇女,什么叫不是普遍现场,光是女大学生被拐都成千上万,而且都是最后变成神经的我找几十张报道过的女大学生的照片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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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谢青蛙    时间: 2022-2-24 13:29
55岁老汉囚禁女大学生17年[attach]685293[/attach]



作者: 小谢青蛙    时间: 2022-2-24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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